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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的定义,保险公司的良心(一)(科普贴)

轻症的定义,保险公司的良心(一)(科普贴)

作者: 小雪爱读书_孙雪 | 来源:发表于2020-01-26 18:24 被阅读0次

    #小雪爱读书##小雪说保险#

    2007年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商业保险的重大疾病全国使用的统一规则,由此伊始,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全部有了一个统一的规则:所有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销售的险种,必须包含前面六种;所有超过6种达到25种的重大疾病险,除必须有前6种外,其后的19种重大疾病是统一的病种,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必须按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华医师学会统一的标准,包括彩页、宣传用语、合同定义、病理解释等,都必须一字不差的按规定发布。

    所有超过25种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拟定。

    该项规定过去了12年,医学、科技、保险各行业有了极大的发展,所以大家在市面上看到的在销售的重大疾病险种已经早已不限于25种重疾,而是扩展了超过百种,还衍生了早期重疾,也叫轻疾或一类重疾,刚才说了,所有超过25种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拟定。而轻症更是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定义,无标准。所以,轻症的定义就是见证良心的时刻了。

    大家最近也挺闲的,在家也躺腻味了,一起来学习吧。

    我是友邦保险代理人,所以呢,我们一起来聊聊友邦重大疾病保险轻疾与重症的关系吧。

    友邦保险的重疾产品一向被人诟病贵,都是行内人,知道除了价格也讲不出别的来,说贵也就是内行蒙外行的,今天就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好保险,各位上眼吧。

    (一)重症:恶性肿瘤VS轻症: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1、  恶性肿瘤定义: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 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 分期为 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定义:

    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原位癌*;

    (2)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 分期为 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在保障范围内(黑体字)。

    *原位癌 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须经对固定活组织的组织病理学 检查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必须己经接受了针对原位癌病灶的积极治疗。

    可能有的人看的懂有的人看不懂,我解释一下,首先,大家如果买过重在疾病保险的可以打开保单看一下,这里的轻疾有没有被拆分,有没有被拆成原位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皮肤癌等,如果有,那么就代表病种少了几个。重症里的不保的5项,在轻症里全部保障,没有缺口。其中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在保障范围内(黑体字)。 是用黑体字标明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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