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开着一家小小的杂货铺,就在他小屋的下面。他的一辆蓝色长安之星是他的坐驾和货车。他常常百无聊赖地看铺子,而给小工放假,他也常常开着长安之星满城乱窜。在认识六月之前他有很多一起喝酒吃肉的朋友,还有几个不固定的女朋友。九月不再留恋夜店,如果他某天出现在夜色迷离处,或许会有旧相识请他喝酒。他的收入微薄,从来不够他挥霍,跟六月一起也不克制,居然慢慢有了积蓄。他知道自己是在一步一步往前走,将不服老的人丢在了后面。
六月自动承担起了店里很多事情,打扫、陈列、贴标签,六月曾想辞掉小工,自己的工作只坐班半天,完全有时间帮助九月看店,可是小工兴兴明显已经是九月的朋友,要九月开口去辞掉他怎么可能?于是作罢。她以一个女人特有的聪慧将一间男人的店打点得妥妥帖帖。她喜欢从自己手上卖出香烟巧克力矿泉水,也喜欢给饿得头昏眼花的路人冲一碗泡面,喜欢九月对着她大吼"你又把东西放到我找不到的地方了!"支配这些东西让她找到了家的感觉。没有人能相信她是一家刊物的编辑,拥有不错的前途和收入。然而她最疯狂的时候至想辞掉工作开一间叫“九月和六月”的连锁店,不一定非卖杂货,但要有统一的店招,统一的服装,统一的管理,统一的甜蜜空气······
他们不再参加关于月份的聚会,他们正走向新生活。然后出现了磕磕碰碰。
起初她完全没有察觉自己的不快,直到一次她出差一个星期回来。沙发上堆满了脏衣服、他没有将它们放在她要求的竹筐里。水槽里堆满了未洗的碗,客厅的茶几上散落着几个啤酒罐。她开始收拾,洗了碗,擦了地。当她坐在地上收拾脏衣服时,她的心情都还没有任何波澜。可是收拾收拾着,她突然号啕大哭起来:为什么?她想起她调的饺子作料他总说太咸,兑的果珍又太甜。她倒的开水他从来不喝,他看起书来就对她完全置之不理。他有成堆的衣服让她洗。她洗碗洗到手脱皮,他仅仅叫她戴上手套。晚上出去丢垃圾他也不陪她,他只对她说过一次“爱你”,九月本来就士个整洁的人,为什么到了她手里就变了样子?她开始怀疑爱情本身。
她扔下脏衣服,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以极快的速度提着她的20多双(又多了几双)鞋子离开了她曾经称为家的地方。她觉得天空好像不一样了,不空冷,很温暖,十一月了,怕冷的她穿了厚毛衣,毛裤,棉靴。她轻松游走在Q城的路上,感到解脱。九月大概会大吃一惊吧——她竟然能离开他,而且还活得很好——她想像九月满城找她的狼狈,关心她······
总之,她不再为他牺牲了,她要独自活得好好的。
九月发现她不在的话,会怎么样呢?六月独自想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