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设置,分类管理成为脑海中这几天的热搜,想对队伍结构进行一个优化,制定一个短期,中期,长期规划纲要,有计划、按步骤的一步步来完善提升,职位设置是关键,是源头,是第一道关口,要把好活水,也要开好局,走好第一步,这也涉及管理学上的坚持“因事用人”而非“因人设事”原则。即,以任务为中心,而非以人为中心。很多单位,是先有什么人,再设什么岗位给他去考,量身定做,不以单位队伍实际结构为准绳,不以做好单位职能任务为目标,对于队伍结构化建设一概不论,实属愚昧,实属无知,没有坚持事业为上。
为什么“因人设事”不能解决问题。是因为组织中的职位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不能为了替某人安插一个职位,而让相关的一大群人受到连累。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坚持“因事用人”的道理所在。打个比方,交响乐团缺了一位大提琴手,乐团指挥绝不会找一个双簧管吹得极好的人来凑数,即使这个人的名气远比其他大提琴手响亮。所以,衡量一个人的成就高低,应该按照实际贡献。不然的话,我们只会注意“谁好谁坏”,而忽略了“什么好什么坏”。用人的时候,我们也只会考虑“我喜欢这个人吗”,而不会考虑“这个人在这个职位上,是不是能干得非常出色”。因人设事还有个后果,一定会产生恩怨派系,组织绝对不能出现这种情况。人事的决策,要公平和公正,否则就会赶走了好人,破坏了好人的干劲。
当然,凡事不可一概而论,有时确实有因人设事的必要。以斯隆先生为例,他一向不主张因人设事,但当他面对凯特琳这位天才发明家时,忍不住为他设置了一个工程技术部门,这就是通用汽车早期的工程技术部。罗斯福总统当年任用体衰力竭的霍普金斯,也打破了各种常规。不过这种例外总是极为罕见的,它只适用于有特殊才能的人。现在我们要问,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究竟该怎样用人,才能既发挥他人的长处,又不至于陷入“因人设事”的陷阱呢?大致来说,不外乎下面3个原则:
1.要设计一个“常人”不可能完成的职位。职位是人设计的,是人都可能犯错。有的职位设定了,写在纸上,看起来非常合理,却永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为什么呢?通常是因为先前已有了一位非常人物,所以才按照这一人物的特殊天分和气质定下了职位条件。如果一个职位,要有特殊气质的人才能胜任,便注定了这是一个“坑人的职位”。一些知名的消费品企业,设置一个总揽全部营销业务(销售+广告)的职位,根本是行不通的。如果行得通,那么出任这一职位的人,一方面要有高度的一线销售能力——如何有效推动“物”;一方面又要有高度的广告和促销能力——如何有效推动“人”。就要求,做这项工作的人同时具备两种性格特点。这样的人,在世上是很难找的。如果一个职位,先后两三个人担任都失败了,这肯定是一个常人无法胜任的职位,这个职位就必须重新设计。所以,有效的管理者,第一项任务就是合理设计职位,一旦发现某职位设计不当,他会立刻重新设计,而不会去设法寻找天才来担任。组织的好坏,不是由天才来验证的。只有让“平凡人都能做出不平凡的事”的组织,才是好的组织。
2.容人之短。高明的管理者,知道在用人所长的同时,必须接纳别人的缺点。西方谚语说:“仆人眼里无英雄。”与英雄接近的人,总能发现英雄的缺点。但这不妨碍,英雄还是英雄,仆人看到的缺点,更不妨碍英雄在历史舞台上呼风唤雨。马歇尔将军是20世纪美国的功勋将领,由于马歇尔用人得当,培养了大批有史以来最能干的军官,艾森豪尔威尔也是其中之一。经他提拔的将领,几乎无人失败,而且都是第一流的人才,掀开了美国军事教育史最辉煌的一页。他用人时常问自己:“这个人能做些什么?”只要确定能做些什么,这个人的缺点就成次要的了。比如,马歇尔将军曾一再替巴顿辩护,虽然巴顿将军有点自负,缺少军人应有的气质,但不能否认他是一位优秀的将军。其实,马歇尔本人并不喜欢巴顿那种少爷型的性格。所以,有效的管理者会问:这个人如果担任这项任务,是否能表现得与众不同?如果答案为“是”,那就不必犹豫,继续重用。
3.有一套与众不同的考评方式。几乎每个大型组织都有一套评估考核人才的程序,并且很少被真正采用。人事决策的时候,谁也不会专门去翻阅档案,考评如同废纸。我看到一本书,里面有句话说得很到位:原来,所有的管理者都认为,考评制度是一件最令上级感到难堪的工作。如果一个管理者专找下属的缺点——例如我们的考评制度,这必将破坏上下级之间的团结。用错了地方,弄错了目标,考评就成了错误工具。但是,一套适当的考评方式,毕竟是不可少的。否则一个职务需要某人承担时,就没办法做出正确评价。有效的管理者,通常都有他自己的一套与众不同的考评方式。比如,考问自己:如果我有个儿子或女儿,我愿意让我的子女在他的指导下工作吗?这样的考评方式,虽然与通常的做法不同,却能更加客观地看待一个人。身为他人下属,尤其是年轻、聪明和有志向的人,通常都会以一位有魄力的上司为楷模而塑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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