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是如此,逛过就已足够。
Mr.成就是这样子,我的情绪似乎可以被他玩弄于掌心。就算什么也不做,我也还是会找各种理由让自己开心亦或是难过。
我没管他,只知道我好喜欢他。Mr.成老是给我暗示,在路上看到一个美女都要指给我看。他告诉我他有小女神。我看得出来他有多爱她。
我想,如果女神没有那个闺蜜的话,女神应该会喜欢他。因为他很喜欢她,女神的闺蜜说从颜值上Mr.成就配不上她,不错,Mr.成很普通,就是那种你往街上一走,就能消失在人海的人。他不帅,可是就是让我喜欢。
我知道很多喜欢不能直接随便拉个人就说喜欢,我心中知道那种曾经历过的心跳的感受。
如今,我已经不会再像之前一样缠着Mr.成了,不再是他想赶我走都赶不走的人了,不是不喜欢了,而是知道自己的喜欢除了感动自己,其他毫无作用。
我不会再刻意过去找Mr.成了,路上碰到也还是会打个招呼,只是将那种喜欢一个人装进了心底。不喜欢是假的。
关于Mr.成我不想说太多了。怎么评定这样的人呢。怎么说呢,还爱着,显得太花心; 恨,显得太薄情。其实我觉得,那个人就好比我走走道撞树上了,很痛,以后我走路都会绕着这棵树走,可能很久以后,我就不会记得撞得有多痛了,可是,那颗人树永远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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