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作者: 1c635b28d7d0 | 来源:发表于2015-08-01 10:16 被阅读0次

    最近能记起来的一次闲聊,是有一次与小白先生乘地铁时提起的一个topic: 什么知识适合被称为常识。

    由于我俩都是理工生,更具体地说,就只对数学和物理熟悉一些,所以对于文史类的知识不敢多加评论。所以话题就更小了些: 数学和物理的哪些知识可被称为常识?

    先生的意见是: 基本的微积分知识和计算够简单了吧,不会的话什么事情都干不了了。

    看着先生颇有将常微分方程和复变函数也纳入常识之意,学艺不精的我只有赶紧打断: 高等数学的东西还是不能算进去的吧,学到高中的知识差不多就够了。

    先生用“我初三就看完微积分”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只能加强条件: 应该是高一文理分科之前,人教版教材上涉及的数理知识,知道个大概,就可以算是数理领域的全部“常识”了。为了遵守抛出一个定义要举几个例子的原则,我便补充: 比如说经典力学下的牛顿三定律...“牛顿三定律不用高等数学能清楚地描述吗?”小白先生诘问。我擦了擦冷汗,道: “常识中的牛顿三定律,只需要知道到生活经验总结的层次,能大概地用文字表述即可。”

    先生一副“你进圈套了”的得意神情,要求我将牛顿三定律用文字表述一下。

    我看了一眼对面那排座位上已经用看怪物的眼神看我们的乘客,深吸一口气,开始努力地回忆起来:

    “牛顿第一定律,是惯性定律吧?”

    “对” 小白先生像旧时私塾先生听学生背书那样点着头

    “也就是一个物体如果不受外力作用时,将会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嗯”

    “第二定律就是那个F=ma嘛,就是物体的加速度与其所受外力成正比”

    “可以这么说吧”

    “然后第三个就是描述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关系的嘛”

    “什么关系呢” 先生还是不依不饶

    “就是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少了一点,力的作用点” 先生开始得意起来了

    “就是作用在同一个物体上嘛” 我一急就说错了话

    “错了哈哈哈” 先生自然不会放过嘲笑和教训我的机会

    “哎呀,是两个物体上,口误口误了嘛”

    然后小白先生就用一种“自己定义是常识的东西都说错”的洋洋得意的表情看着我

    真想撞死在地铁的扶手上啊啊啊

    但这个话题还是没讨论清楚(就被引导到考察我的基本知识素养上了),待续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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