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带着愉快的心情出门,一路上和范先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红灯变绿灯,踩油门——过,刚要加速呢,就听范先生急喊:“慢点慢点慢点!”我急忙踩刹车,还不知道什么事呢,就看见一个男的骑个电动车还带着一个孩子从我车前面过去,我惊魂未定,范先生责怪道:“你红绿灯不看路吗?”我一时语塞,确实没看见那爷俩,我很委屈的说我看了啊,也巧,那爷俩正好在车的盲区里。
范先生看我不说话,就说:“这也不怪你,不是你闯红灯。”我这才反应过来:“你说那个男的怎么敢闯红灯?而且还带个孩子,这要不是你在车上,就……”剩下的话我没敢说。范先生看我紧张,忙说:“就算出了事也不是你的责任,️你车保险比较全。”我说:“这不是保险全不全的事,你说他还带个孩子就不怕出事吗?咱们车速慢些又及时刹车,那要是遇到车速快的来不及刹车的呢?”“你也别瞎操心了,有些骑车的就是不按红绿灯走,这咱们也没办法,其实很多交通事故都不是机动车的事”。范先生也表示很无奈。
范先生说的是事实,一般来说一说起交通事故,特别是机动车和行人或者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第一印象就是机动车的缘故,街头的大爷大妈就会议论“你说那车开那么快干嘛”“肯定是开车的责任,行人不能往车上撞吧!”话虽如此,却忽略了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走的个例。但是不管谁的原因,一旦出现事故就会给驾驶员心理带来极大的阴影,就像我遇到的那点小事,因为它,我一整天车都不敢开了,车开的慢吞吞的,生怕再有这种事情发生,一路上和范先生的话也少了起来。
从我开车第一天起,范先生就叮嘱我说,开车一定要慢,十起事故九起快,车一定要开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围内,所以我开车一直就很慢而且也越来越稳,直到出了一次事故我才发现,你不撞别人,别人会撞你,而且撞完还蛮不讲理,这就让我很奇怪了?人的脸皮怎么会这么厚!
事情发生在前年的初冬,我和两个同事去一个县里学习,在一个路口,我们正常右拐的过程中,从对面一个左拐的三轮车,就是俗称蹦蹦的那种,直冲冲的撞到我车的左后方,左后方门被撞变了形,玻璃也碎了,对方三轮车自然是倒了,本来三轮稳定性又差,又这么一撞,我们先下车去看了看开三轮的大爷有没有事,大爷起来坐到路边,说没什么事,我一看人没事就报警让警察处理吧。报完警之后就给范先生打了电话,范先生说你身体不好(当时我刚怀了二宝),对方开三轮的也不容易,一天也赚不了几个钱,你看看和对方商量下赔你几百块钱私了算了,咱们自己添钱修车就是。我非常赞同范先生给我的建议,可等我打完电话,开三轮车的大爷就不见了,来了另外一个大爷,围着我的车转了一圈说:“小姑娘,你说你就是不懂事,怎么动不动就报警啊,这事还用报警吗?走,大爷带你去修车。”我忙推辞说:“不用了大爷,车还是回去修,我们家离这里比较远,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在这等着,更何况我那车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修完了的。”
“那行,姑娘,我看了,给你200块钱你自己回去把车修了吧,也别等警察来了!”
我看了看我那变形的车门和碎掉的玻璃,虽说不让对方全赔,也不能给200块糊弄人啊!我看对方是老人家就忍着说:“还是等交警来了再说吧!”老人家一副不满的样子,嘴里嘟囔着:“小小年纪那么不懂事,还报警……”
几分钟后交警就来了,询问了事故过程,拍了事故现场,也看了行车记录仪,跟着一起来的还有出事故那个大爷的儿子,始终那个大爷没再露面了。交警看完把我们双方叫在一起说,你们看看私了还是走程序,对方的儿子说私了吧,省事,我也同意。交警说那你们自己商量吧!对方的儿子仔细看了看我车上贴的强险标志然后问:“你车有没有商业险?”我想也没想就说:“有啊,怎么了?”他眼睛一转:“干脆你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就说别人撞了你跑了,让保险公司赔你得了。”我这一听不对啊,合着你撞了我的车,你非但一点歉意都没有,还一分钱也不想掏,让我自己找保险公司陪,这是什么道理啊!我说:“那不行,事不能这样处理,再说找不找保险公司是我的事,也不是你说找就找的吧!”对方态度也很强硬:“你要是不走保险,咱们就让交警处理吧,我和你说,交警队我可是认识人的。”哎呦喂,现在还流行找人吗?我的脾气也上来了:“就让交警处理吧,你找人就是了!”
“我和你说,小姑娘,车得扣交警队去,不耽误你用啊,你干脆自己报保险吧!”
“我不怕耽误,车我不开了,就走正规程序好了!”我都给气炸了,不要脸还那么理直气壮的。
折腾了一下午,浑身都冻透了,自然范先生担心的事也发生了,第二天我就感冒了,范先生让我去医院查一查比较放心,我却气不打一出来,不明白怎么现在还有那么不讲理的人!到了下午三轮车车主的儿子给我打电话,我本以为是商量私了的,结果人家说我若是不同意自己报保险,他就让交警队的人判我全责,到时候我不仅要自己修车,还要赔他们,我听完都惊呆了,我是在一个法律没有普及到的地方出的事故吗?最后对方还恐吓我说要我好好考虑考虑,我滴天,姐姐我是吓大的还是我也不懂法啊!不过听对方说这样的话,我是又好气又好笑,强忍怒火很淡定的说:“你让交警给我下全责吧!”就把电话挂了。
出事故的第三天,对方又打来电话问我考虑的怎么样,我仍然坚持不私了,让交警下事故认定书,而且我也和他说了,只要交警下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我是全责,我连他也一起赔偿!对方看我态度强硬,便悻悻的挂了电话!
出事故的第四天,对方仍然打来电话说是私了,但是私了的前提是我必须自己报保险,要不然交警队必须在五天出事故认定书,我说现场交警也看了,路口也有摄像头,让交警下认定书就是了,对方心里很清楚,交警是不会认定我全责的,而且他们是主要责任,其实说白了,对方就是不想赔钱!事情发展成这样,在我这里已经不是钱的事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不正之风,认为认识熟人就可以不顾法律,我就是想给对方上一课,到底是人情高于法律,还是法律高于人情!我也不想再和这种人纠缠下去,于是告诉他们别再给我打电话,等交警队的处理结果。
事故发生的第五天,一大早我们领导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我还正纳闷呢,领导叫我干什么呢,结果领导问起我事故的事,说是对方不知打听谁,打听到了我的单位,想让单位协调私了,因为和我协调,我不同意私了一定要走正规程序,我这一听,顿时觉得社会如此可悲,本可以很简单解决的事情,非要用所谓的人情去处理,非要让人觉得“有关系”就能高人一等,打听到我单位里来,让对方所谓的“人情”让我投降。我把事情的经过大概和领导说了一遍,领导说这样的人就该让他们长长记性,还说早知道是这样就不该过问这事的,我说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不管是私了还是走正规程序,都是当天就能处理完的事,只是对方的态度太可恶。最后交警下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光停车费就交了1000块,我们并没有要对方的赔款,因为一开始我们也没打算要对方多少钱,对方竟然给我打电话道歉而且还要到家里来看看我,态度也变得出奇的好,我想应该不是良心发现认识到错误那么简单,说到底还是没要他们钱的缘故。不知他们有没有意识到在法律面前,莫想钻法律的空子的道理。做人得低调,法律怎会因为你的张扬而改变!
范先生到后来才说其实他认识那个县交警队的大队长,我说那你为什么不找他,还让这事拖这么久?范先生说为什么要找他,社会是有规则的,国家是有法律的,我们时刻都受法律保护,与熟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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