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已不喜欢你了。往回想,很多都已不重要,也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唯一让我记得的是,有那么一瞬间,我对你心动过。短暂的心动,短暂的交集,我认为足够了。世界这么大,来来往往的人,都与我擦肩而过,看到,听到,但从来不会为彼此停留。我记得喜欢你的感觉,是那种想到你就会笑,傻傻地笑,旁人所觉莫名其妙。这种感觉并未持续很久,是短暂的。但我会珍惜每一次心动的感觉,和每一次想起喜欢的人,就傻傻地笑的样子。可能我过几年就会忘记,也有可能在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感觉回来,而不是记忆涌现。我会遇见不同的人,我会心动,我会喜欢。但我明白,在未来,我会爱上一个人。我要勇敢表达我的喜欢,我的爱,我期待他能接受但不是强迫他。我希望我能大胆追求,但不会试图占有,也不会对他造成困扰。爱而不得从来都不是爱的错,爱本应该是自由的,是欢乐的,是幸福的,而不是束缚,痛苦。那么我们为何常常感到痛苦呢,或许,是因为我们爱,但却贪心要更多,失去了爱赋予我们的自由,迷失了自我,找不到自己,更谈何去追求所爱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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