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 周六 深圳 阴1145/1000
【主题】日常记录
【字数】1159
学习经济学,一定知道“经济人”假设,即站在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角度分别为:企业利润最大化、个人效用最大化。
曾经报考过中级经济师或者对经济学有些兴趣的的小伙伴们对这两点并不陌生,今天不谈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站在个人角度来看效用最大化。
所谓效用最大化是我们每个个体,作为普通的消费者,购买任何东西的时候都是为了让自己开心,让自己感到快乐,实现自己最大的高兴劲儿。
也就是说过去,我们在分析这个知识点时,到此就算是这个知识点掌握了。我们并没有从我们单个个体扩展到能覆盖到的整体,也就是说并未曾就社会总效用来作说明。
所以,在面对那个著名的思想实验“电车难题”(早前的简文有分享过电车难题,这里不再赘述)时,我们有从规则来进行说明的、也有从道德观来进行思考的,也即更多的是从规则及道德观来判断应该还是不应该,但未曾就经济学的“总效用”来进行说明。
恰好今天听了一本书《给善恶一个答案》,书里面讲了一个故事,其实就是关于经济学的总效用论的。
这个故事里说:一位富翁临终前将一笔巨额的钱交给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让这位小伙子转交给富翁喜欢的一支棒球队。于是小伙子拿到这张支票到了这支棒球队所在的城市,他正准备转给棒球队时,发现了电视上的公益广告。广告上说“请救救XX洲的饥民,他们需要水、食物、药品……请你救救他们”……
小伙子算了算,如果把这笔钱捐给饥民,可以让10万饥民获救,所以他面临的选择有2个:
1、遵照老人的遗愿,把钱给棒球队,他也信守了诺言;但因此10万饥民可能丧失了被救活的机会。
2、把钱捐饥民,他挽救了10万饥民,但因此他却违背了自己的诺言。
……
我暂时不继续写下去,就想问问读到此篇简文的你而且正读到这里的你,作哪种选择,选择1还是选择2……
其实,站在“总效用”的理论来看,选择第2更好。因为挽救10万人的生命,从给整个社会带来的总效用来看,远高于捐给棒球队所带来的效用。这样做就算违背了老人的意愿,也是值得的。
总效用论带给我们的指导意义,也就是Y国哲学家边沁所提出的:我们要对快乐和痛苦进行整体计算,趋乐避苦,让快乐最大化,让痛苦最小化。
所以,按照经济学和哲学家们所说:快乐是可以计算的。
比如:追剧是快乐的、听音乐会是快乐的;看芭蕾是快乐的、跳广场舞也是快乐的;一个人独处是快乐的、一群人欢呼也是快乐的……但哪一种快乐会让我们的快乐总量得到扩大,哪一种快乐能让快乐的质量提升,这是需要我们关注的。
在关注这些快乐效用的同时,我们仍然需要尊重规则,这就是“规则效用主义”。比如,你开车时可能感觉一脚油门踩到底会让自己感到快乐,满足自己的最大效用,但是你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路面、路牌的标注速度行驶,不能全部凭着你的高兴。所以,也有一句经典的话“自律使我们自由”。
今天,你计算了自己的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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