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后,交警部门将对醉酒驾驶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涉及的当事人、企业法人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公示,同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一旦被系统录入,企业、个人办理保险、信用等业务,都将受到影响。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范围
1
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2
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4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5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6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7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8
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9
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10
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11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12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13
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各交警大队将对上述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民、企业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有利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规范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参与者的诚信意识、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出行需要。
南充的老司机们,
以上这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定要注意了!
| 南充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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