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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他乡之税》
90 年代初,就在中央严控投资增长、为物价忧心忡忡时,中国经济悄然发生着变化:一股力量外贸出口快步增长,在日后几年内增速甚至超过投资和消费,成为拉动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虽然平城此时还无法感觉到其影响,但南方一些地区的农民已经开始大量进入沿海外贸企业打工了。
平城镇领导们还决定,自 7 月 1 日起,每人每月只发工资 100 元,其余待年终考核后浮动发放。不过该政策事实上并没实行,一方面任务完成了,一方面碍于情面。
平城除了加大农业税征收外,还有从“追葵花”等零散税源、挂本镇集体名义的包工队、县税务局转库帮助等渠道增加工商税,加上以后的从非本镇企业引(买)税。
1993 年兴远县乡企时运不错。事实上煤炭、建筑运输和食品是这时本县企业的大头,3月份市政府放开原需大量补贴的煤炭价格,由市燃料公司自主,这样煤炭价格提高了。而这几年私房、公房建设一直高温不减, 1994 年新建私房就是 1993 年的近 3 倍,这无疑也拉动了本地建筑业。
1994 年分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一是大大简化了税种和税率;二是将总收入分成固定中央税、固定地方税和共享收入三类,数额最大的增值税为中央与地方 75 25 共享;三是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
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旧体制中延续下来的隶属关系规则,在经济转轨进程中被进一步强化,促使各级政府的财政命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本区域内。
中国的财政收入从分税制实施前的5 000 多亿元迅速窜升为 2002 年的近两万亿元,使中央财政贫弱的局面得以改观,宏观调控力度加大,进而使中央得以进行大量多年来想做而无法做的大事,比如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增加科技与教育经费,加强基本建设力度等等。地方财政同样不断提高,收支结构改善,公共服务增加。
增值税中地方 25% 的部分仍占本地财政收入的 1/ 4,不可忽视;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力图增加来自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的收入,另外对效益差的进行拍卖;鼓励行政事业机关自办实体创收或脱钩,抵顶开支。一些地方开始多方筹集资金(金融、财政预算内外、外资等),并建立地方新的投资体系搞建设,如各类投资公司、城市开发公司等。
,很多县乡因 1985 年后教育、水利等公共服务下放,经济发展缓慢,增支因素等而负债赤字高涨。这种情况下的分税制应更重视省以下的财政分配,但此方面改革在若干年内都比较滞后。分税制 10 年后,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坦言“省以下分税制基本上还没有建立起来,共享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还相当高(60%左右),与彻底的分税制相比还有很大距离”。
1996 年,本县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了 33 %,特别是乡镇农业各税收有较大幅度提高,省里税收“加速”政策推动作用明显。如前所述,当年本县乡镇都实现财政自给目标,平城镇更是从 1995 年提前一年实现财政自给,加速变成了本年向县“上解”32万元收入。
县委书记在一次会议上直白地说:“过去搞高、大、外,根本不符合我县实际,行不通。资金、人才、技术到哪里去找?乡里能抓什么大的?!”他的激烈反应来自越来越不容乐观的现实。
到了 1997 年,市里企业亏损面近70%。本市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开始,数万名职工被分流下岗,而第三产业中非国有经济的投资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例不足一成,仅为全国水平的 1/ 6,劳动力吸收能力自然不足。
当本县农民把院子分成三大圈“引诱”羊来产肥并感叹涨价时,当赵喜为了村民不愁吃穿而与大家论争砖窑入股时,当费税高涨北村叶建设等揣着白条给自己多开工资时,当供销社新市场黯然逝去、街头买卖人却不断增长时隐蔽中,三年财政自给任务即将到期,引税这个不起眼的应付办法却日渐时兴起来。
乡镇干部要是联系到什么零散税源就来地税所向他们要上税票,然后直接出去和人家商量买了,这三人基本只管从县地税局领票。何富贵说:“主要是无证商户,如拉煤的运输户啊,只要你业务发生不固定就可以啊!”
一笔买税下来,税务机关没亏税票与应纳和实际纳税金额都是4 000 元;企业赚了少交了 300 元的税金;中介人笑了有了 200 元的好处费;乡镇干部也松了口气又一笔任务完成了!不过漏洞都集中在了乡镇财政那 500 元的买税成本上,这也为日后积累成债务“旋涡”埋下了伏笔。
所以这些收入不实的行为,都是围绕着计划和政绩的问题。是“一票否决”啊!财政收入是都“白花花”的银子进了国库了,但有些是不可用的,收 100 元只能用 70 元,那 30 元就没了,但我基数上去了。你这个张市长在的时候是 100 亿,等王市长来怎么就成 90 个亿了,那还了得?!所以很多行政体制上的因素反映到经济、财政方面就成了这样。
1996 年后开始形成的“一个政府、两个税收任务”无疑大大强化了新税制的“属地原则”,提高了效率,但曾经泛滥的各类税收减免和返还,甚至承包方式有的又出现了变种,引税、买税就是之一。
因本县和乡镇没给国税局(所)什么超额分成,因为国税收的增值税比较平稳,地方共享那部分增长潜力有限。而分成最主要是给地税的,那是地方可用财力的主力。
曾凡几局长也理解地说:“如果地方政府不要下这样的任务,那税务局当然无法得到这一块资金,但它也需要更大的活动余地啊!现在是地方苦,包括税务局是基层苦。实际上你这些人给本县工作,政府也应该给,比如盖税务所,很多也是地方财政出钱,但它又是垂直管理的啊。”
如此形成的税收成本,不少税务单位是没有向其上级机关如实反映的,而地方财政也没将其列入“税务事业费”,仅以“其他支出”结了账。有的税务机关为获得更多的征收费,甚至要乡镇多付现金,而从中提取一定的数额返回给乡镇的某些个人。
这种现象几乎所有乡镇都存在,并且是数年来都如此。形成这种拉税付费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给乡镇的收入任务逐年加大,乡镇自身的税源不足,只能利用各种方法去拉、挖税来完成任务;二是税务机关为充盈公用经费进一步提高福利待遇而积极筹措经费。审计调查表明,这种拉税付费现象引起了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一是人为地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二是造成乡镇税收成本加大而可用财力减少。三是滋生了腐败的隐患。
1998 年 5 月 8 日下午,当着县里官员的面,大田乡党委书记说:“现在时间过半,但税收入库只有 17万,还差 5 万。实际上本地(只有) 4 4 万元。其余都是外面搞的。我们还将召开税务干部会议(加紧征收)。”
平城早期追葵花等零散税源并不引人注意,尚处于政策边缘,而通过县税务局年末划拨税款达成任务更是只有领导知道。对大多数镇干部而言,引税或买税此时并不多见,这和后来连普通农民都能把这两字挂在嘴边大有不同。
现在这个小小的被大家看做弥补财政不足的手法渐渐生了根,最后在某种意义上却成为基层应对压力的手段当然其中个人企业灰色利益多多这是人们没想到的。
刘大光渐渐感觉平城给的买税利润太少了,有的乡镇已给中间人 30% 的好处了,特别是在年中年底收入考核最紧张的时期,可能高达 50%,还都是现钱,皆大欢喜。于是,他不断开拓业务,也许因为老同学牛强书记调走了或平城返给的利润太少了,刘大光慢慢就不向平城镇卖税了,“业务”就转到了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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