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四十六分,我在听这首歌,the lodlows。从前一直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偶尔听到确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我想起了我十八岁的生活,高三,忙碌学习,却爱慕一个女生叫做万新玥。我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消逝我会慢慢忘记她,但是恰恰相反。我总是脑补她现在什么样子,在干什么,过得怎么样。那样子我心里会有种温馨的感觉,经历换来的是我对待人和事处理方式的老练,或者说是换来了经验,同时也换来了对社会的 不断认识,弱肉强食。是呀,我们都知道在爱情里终究比不过现实,但自己还想努力追求一次自己内心深处得声音,不为名,不为利益,只求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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