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投顾提醒大家,非法证券活动是不法分子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的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民众投顾提示: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如果参与非法证券活动,将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结果。因此,需要每一位投资者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防范意识,学会识别虚假投资信息。
民众投顾总结了目前出现较多的虚假投资营销类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民众投顾总结一,利用网络即时通讯工具荐股。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工具,以推介炒股软件、专家理财、承诺分成等名义招揽客户。而这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的证券投资咨询行为。目前,只有经过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能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合法机构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
民众投顾总结二,宣称能够提供特殊的境外证券投资服务。一些机构利用投资者不熟悉海外市场的情况,大肆宣传具有海外证券投资牌照,能够不限资金额度、绕开监管“直达”美股、港股或者其他境外证券市场。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机制等渠道之外,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
民众投顾总结三,原始股传销案例。部分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新三板转板、众筹认购股份、内部认购股份为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异地实施违法行为,使部分投资者难辨真伪。这样的原始股售卖行为,以配发原始股权为诱饵,实际上是进行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发展多个层级客户,最终目的还是非法获利。而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任何人在我国擅自发行证券、买卖股票都属于违法行为,“原始股”这个便宜可占不得。
民众投顾总结四,“稳赚不赔”的炒股软件暗藏玄机。炒股亏过钱的投资者,总幻想着能找到一款智能理财神器。殊不知,骗子们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一弱点。投资者应时刻铭记,任何炒股软件仅能为投资者查看行情提供便利,不可能保证收益,投资者在接触“稳赚不亏”类软件时要多长个心眼。
民众投顾表示,如今互联网理财的人越来越多,信息传播也越来越便捷,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散布虚假投资营销类信息来诱导投资人作出不当决策,导致投资人损失惨重。巨景投顾建议广大投资者多多咨询专业人士,学会识别虚假信息,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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