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日子过得慢/车 马 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木心的诗,读了很多遍。
听过刘欢浅唱低吟的《从前慢》,也看过冯小刚的《只有芸知道》。从前的日子确实过得慢,因为那时我们什么也不想,只是找生活的乐趣,连墙也不放过。
墙对我来说是长大的见证。我爱在墙上写字,从前是,现在也是。
从前,只是渴望在黑板一样的墙上写字的快感,现在,是想找到那份快感的来源,想再体验一次那种快感,可惜,过去的只能偷偷溜走。
最早学会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时应该是自豪的,名字好像就是一种光荣,要被铭刻在最耀眼的地方,那样,连同自己也一起闪闪发光。所以,在身高可及的最高的墙面上,写着唯一的几个大字。
不管是不是歪歪扭扭,甚至稍有长大的自己也嘲笑过曾经的幼稚,但现在的我仍觉得,那些零零散散的字迹无比可爱,又让人动容。
大一点,开始会写更多的字,开始觉得学校是越来越神圣的地方,每一面墙上的每一个符号、每一个标志都格外抢眼。
就这样,家里的墙上又多了类似“禁止吸烟”之类的画符。彩色的,亮眼的。
再大一点,开始爱用墙来教书,拉着一堆人排排坐,假装自己就是老师。没有一丝惶恐,没有一丝胆怯。
更大一点,依旧爱在墙上写字。
但,墙上砌了新的涂料,连同那被放大的名字,一起被抹去。墙,白得无情。我,被宣告长大了,被宣告,不能再在墙上写字,好像一写就会给我扣上一个卑劣的“罪名‘’——乱涂乱画。
我再也没在墙上写过字,但我依旧爱,爱得发慌。想尽力弥补什么,明明什么也没有失去。
回想起来,我竟把水泥地当成墙,疯狂的在上面涂写,只是大地,没有回应,也不听我诉说,反倒是大雨,一遍遍冲刷了我留下的印迹。
慢慢地,我主动放弃了,甚至跟着大人一起淡淡地诙谐地说着曾经的自己有多幼稚。
为了别人眼中的长大,伪装着批驳曾经的快乐。
长大,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不再是自然的事情,愿意让自己快一点长大,为了免于比较,也为了守护自己的快乐。
日子过着,直到有一天,好像真的长大了,却再也没有人在意,你长大了。
就是从脱离了墙的那天开始,天真好像也被硬生生抓走。要快一点长大,就像要快一点,再快一点,忘记天真。
其实日子,倒也没有越过越快,因为我在第一次经历生命,并不能真正感受到,更做不出比较,只是人云亦云。但我再也没有见过“邮件”,我想,大概邮差也长大了吧,不再愿意天真了。
车,越来越多,马,越来越少。所以,我更想学骑马。
我还想再天真一次,也还来得及,天真的时候,还愿意相信,还好奇,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孩子的世界里,其实也不只有“1 2 3‘’,还有“冰激凌‘’和“游乐园‘’,也有“红绿灯‘’和“一闪一闪亮晶晶‘’。孩子,大概是世界上最不会定义的了。
天真是个好词,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就像那墙面上,一层一层的涂料,总有一层,是附上了印记的。就这么被藏着也挺好,至少不会褪色,也不会被破坏。
不过,那面墙,总有一天是要拆的。在过了一生之后。
再写一次自己的名字,随便潦草地写,也比第一次的好看,却怎么也写不出第一次的搞怪。因为,第一次,我是认真的,而这次,我把它当成了搞怪。
我又写了一遍自己的名字,用认真的笔触,想着未来有一天,是否也觉得这是一次搞怪。
第一次写下名字的那面墙,离我很远了,我不愿意记住它,却也忘不了。迁徙的时候,跟应该还在。就像天真,彷徨向前,徒步而行。
没错,和那面扎根的墙一样,天真是不会被错过的,即使兜兜转转,天真还是在的,因为,我愿意相信,一生还是只够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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