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的头发特别炸,毛的皮肤特别黑,我们都叫他黑毛,简称毛。
非主流那段时期,毛很非主流,洗完头发可以不沾枕,把头伸出床沿悬在外面睡一宿,近十公分的头发以每根自然垂直头皮的姿态向外伸着,发根是硬的,发梢又奇软。早晨起来稍微拨弄,于是乎,便拥有一头近乎完美球型一步一颠的飘逸发型,像水中完全伸展的球状水母。蓝色牛仔喇叭裤拖地踩校园的时候,他穿黑色收口牛仔裤,黑色立领帆布骑手服,高邦篮球运动鞋,配合着一头飘逸的炸毛,由后看,像极了火影忍者。
毛特别聪明,各学科成绩名列前茅,稳坐年级第一,平时看不出太用功的那种。常居第二的是一位女同学,其母是在校优秀教师,据说是,其每超过毛一分,便奖励一百块,我们私底下都在关注,年级统考后的排名,这次又差多少分让这位老师干着急。我自认为也不赖,有幸挤进过年级前二十。但我跟毛,不是一个数量级。就长跑来说,他是领跑的第一梯队,我只能混在第三梯队跟跑。
姚明打NBA那会儿,男生都聊篮球,女生也有关注,那不是一个人打篮球那么简单,在当时我们的眼里,姚明就是中国。靠着到处搜集来的体育报纸,毛也参与其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头两天大家不服,也许正是这种公开的反驳,言语表情上的刺激,滋生出改变的想法,后来他成了寝室熄灯后的主讲,成了每场火箭队赛事的评论员,大家打心里佩服。这前后大约只过了一个礼拜。
按理,一个班五六十人,初三分班,高一重组,前前后后少说也得有一百四五十副不同的面孔,为啥单提他?
我性格的转折点发生在高一,与他上下铺那半个学期。期间发生过多次争论,多的三两分钟,少的一两句话,是那种轻轻巧巧的,过眼云烟般不值一提的日常争论。在那之前,为了一点面子与人杠到底,又特别爱狡辩的我,慢慢地学会凡事退一步看。改变一个人至少有两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硬碰硬或软化。毋庸置疑,我是被硬碰下来的。
不能说两种性格的好与坏,失与得,以我目前的处境来说,兴许好胜的性格更适用于当今社会。但终究我还是喜欢后来的不争。
农历三月二十,昨天,祝他生日快乐!祝他家人身体健康!
目前他已由中科大研究生顺利毕业,好像在浙江安家。我很感谢他,想做些什么世俗的事情又觉能力有限,便在脑子里印上了他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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