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坐在同一间教室里的时候,他的确不能算是个好学生了,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小学我们就在一所学校,我在一班,他在二班,拿他后来的话:我一般,他不一般。他也确实不一般。小学的时候,他成绩好,文艺好,好象,处处都好吧,是大家公认的好学生,用现在话说就是别人家孩子的那种。
那年,也是初二,学校实行重点班的政策,把我们这些所谓的“佼佼者”都分在一个班里,目的是能够集中学校最好的师资冲刺重点高中。他那时眼睛已经很近视,眼睛整天介眯缝着,用今年春晚小品的台词就是眼睛长的太自私。排座位的时候,老师照顾他,坐在了前面,就在我的前面。
后面两年的同班,他给我的是一百八十度的反差。
至今我仍然记得,他背着书包上学的样子,书包在他的屁股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拍打着,如果跑起来,书包的节奏感就会突显出来,跳着单调的DISCO。初中了我们的书包都涨鼓鼓的,他的书包,不管什么时候看到都是瘪瘪的,我时常怀疑他的书没有带全。
不知为什么,他家离学校不远,可是他到校却总很晚,显出多少有些慌张之余的狼狈。他基本上是最后几个到班的学生,他到的时候我们都已经开始早自习。他到了位置上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倒书包找要交的作业本,动静很大,我和我同桌就都盯着他看,直到他近水楼台地把皱巴巴的作业本摆在我或者同桌的面前,同桌那个时候是数学课代表,我是英语的。他会跟我同桌说话,不跟我说话,只是把作业本往我眼前一放,再嘿嘿两声。有一次,他照列把作业本放在我眼前,我看看他笑着说:今天没有英语作业要交。他顿时睁大眼睛,往常的嘿嘿变成了一串哈哈哈的笑声,然后笑眯眯把作业本收了回去。
他总是呵呵地乐,很开心的样子,配上他圆圆的脸和因为近视细眯起来的眼睛,很喜庆。
他的白衬衫上时不时会有一滴酱油样子的污渍,是不是他在吃饭的时候也在张着嘴巴笑,管不住汤啊,水啊的就溜出来了那么一星半点。很久很久的以后,等我们变得无话不谈的时候,我跟他提到这事,他说:“我得回家好好问问我妈,怎么给我搞的这么邋遢啊。”
在他身上,有着调皮男生的所有特点,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做一点儿哗众取宠的小把戏,逗逗大家哈哈笑,他也似乎随之更加开心。那种调皮,真的有一些些可爱在里面,至少在我们这些做学生的眼里并不讨厌,给了我们紧张学习之余的些许快乐。
记得,有一节自习课,没有老师,他拿出他应该是绝对原创的诗歌大声朗读,说实话,他的声音很好,有着浑厚的质感;那首诗写的也不错。题目好象叫做:大烟泡,只有在北大荒生长的孩子,才知道什么叫大烟泡,是严冬中能卷起沙尘的风,凛冽而强悍。太多年头过去了,只记得其中有“啊,大烟泡”的句子,还有模仿高尔基“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而衍生的“让大烟泡来的更猛烈吧”的句子。记得当时大家笑做一团,而他仿佛得到了夸奖,更加卖力地又朗读了一遍,整个一节课大家都在笑,很放松,很开心。
中考,在我们那个年代就已经是相当重要,我们的目标是——重点高中,老师的目标是——多上重点,家长的目标还是——上重点。在这样的压力和希冀下,我们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最后一个月,学校特意腾出一间教室,让我们每人一张桌子,希望以此为我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大家都在紧张着,惟独他,躺在并排的两张椅子上,为自己的小前途发出那么那么大声音的感慨和叹息,然后,还煞有介事地拿出一枚硬币,开始了宿命的预测。所有这一切,都象一场小闹剧,缓解着我们紧绷着的神经。
在我们初中毕业后的好几年里,同学聚在一起的时候,想起来最多的居然都是他在班里搞怪的场景,我们一边回忆,一边笑,好像又回到当时的班级,所有的情景历历在目。而很多年后,隔着屏幕跟他聊天的时候,他却对自己这段光荣史没有半点记忆。我跟他说起他当时神经兮兮的表现,他是那么地吃惊,好像我是在有意损毁他的光辉形象,也诧异于我说的居然有鼻子有眼。他居然全忘了。老人常说有一种人是巧聋子,就是不想听到的话就听不到,你说他点儿坏话,一准儿能听到。我觉得他就是这样的一类人,不同的是他有选择地记忆,那些陈年糗事,他选择了统统删除,这是进化,还是心大?
他就这样貌似混沌地上完初中,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我们高一在一个班,高二分班居然还在一个班。他依旧这样貌似混沌而快乐地一天又一天,到底是凭借了天生聪明的好底子,顺利考入大学。大学的时候我在北京,他在石家庄,除了有一次寒假返校我们一起走的,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联系。不过放假的时候我们还是经常在一起,他和JM会经常到我家找我玩,倒成就了我们三个人亲密的关系,他经常以老大自居,其实他只比我大一个多月。
我没记得上学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信,我们那个时代是书信的时代,只要是同学都会互相写信,好像独独没有他的,倒是我毕业后跟其他高中同学几乎全部失联的时候,收到了他从工地写来的信,他那时作为项目经理常年在外施工,或许那是他在心情不佳的时候写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一股我不熟悉的落寞的情绪。后来我们断断续续保持联系,再后来有了手机,联络更便捷,到后来网络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我们真的天涯咫尺了。
十二年后我们终于见面了,他出差路过南京,在过了秦淮河大桥的时候才跟我说,我激动的不知道做什么好。我们一起吃了晚饭,在我家我们聊了很多,他下午4点钟见到我,到晚上10点钟的时候突然看着我说:这是你吗?怎么越看越不像了?是啊,十二年,我们在岁月中都改变了模样,我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小姑娘,我都有了我的小姑娘了。我说你也不是原来的你了,原来初中、高中的时候你多浑啊,你看你现在跟变了个人似的。他呵呵笑。
高中同学在之后见到他后,也感慨于他今日的成熟,说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声音浑厚,稳重而有风度。我开他玩笑说你当初上学时候若就这样,要迷倒多少女同学呢。
时间流水,岁月渐逝,我们三个人的感情却日渐深厚,他总是以大哥自居,也愈加像个大哥。他依然不承认他曾经有过的无聊之举,说完全记不得了,看他一脸认真样应该不是装的。我只能笑,世间真有这样的巧记性,专记美好的往事,那些糗事,就都随风而去吧。他给自己起名叫大风,也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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