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 与狼共轭 | 来源:发表于2019-05-27 08:52 被阅读0次

    作者:与狼共轭

    选自《红宝石诉》

    终于等到了天亮,雨渐渐停了,但还有微微的风。此刻的我被浸泡在地上冰凉的积水中,身上覆盖着被雨水润湿的尘土。经过一夜风雨洗礼后的伦敦城已经焕然一新了,而我连同我的命运仿佛也如此。

    不过我还是心有余悸的。如果夏洛克回来找了呢?如果他一丝不苟地观察着地面,随后便看见了我呢?如果他拾到我之后,又一次将我拴在拉链上,把我再次禁锢住了呢?而如果并不是他捡走了我,是别的人,那么我会碰上什么样的人呢?是第二个夏洛克,还是第二个茱丽叶?我又开始浮想联翩了。

    风忽然大了些,渐渐吹动了我。我的身体被风推着,渐渐滚出了积水。这时,我看见旁边的一盘井盖,井盖上布满了一条条渗水用的缝。这缝的宽度,明显要比我身体的直径大。

    下水道,这看似不起眼而肮脏不堪的地方,实际上就是我所渴求的圣地。对于我而言,那里面的物质只不过是我的同类——难道不也是由原子而排列成的么?与它们在一起,只意味着自由地相处,谁也不会牢笼谁。而人类的思维与我不同,他们觉得下水道是不友好的,因此必定不会想到来此处寻找我。如是,我觉得,目前这里就是最适合我的地方。

    再努力一点啊,自由的风!

    呵,愈来愈近了。风是个好汉,仿佛真的能够理解我,想要救赎我似的。我被它努力地推着,推向那一道道缝,虽然走走停停,但是我感觉到希望在。缝旁边的积水,正在缓缓而稳稳地向缝里涌去,那些泡在水里的沙尘,也无不像乘了快到瀑布的船一样,被冲得愈来愈欢快。这一道道流水的缝,显得无比浪漫而诱人。我此时身体虽尚未赶到缝隙的周围,但是我的心已经被这水流所牵引,已经早已钻进了缝隙中。

    益近了,也益进了。猛些呀,我爱的风!送我往自由的天堂吧!哪怕被禁锢,哪怕被奴役,请也让我被禁锢、奴役在饱满的自由中!

    我触碰到了柔软的水流,水流痛快地助我滑向了自由的深渊。我明显加速了,如果我有一颗心脏的话,那么我想,我的心跳也会跟着加速的。

    三英尺,两英尺,一英尺……我随着水流,欲冲下去。

    我感觉到身体下坠的感觉,就和昨晚的下坠感差不多——然而这时间更短,甚至短到无法计算。并且,我并没有听到自己砸向硬物的清脆的“啪嗒”声,相反,很安静,什么声音也没有。最令我诧异的是,垫着我的不是一块硬石头,而是一个略软而粗糙的东西。

    “这是……”

    一个男性的呢喃传来。我此时才注意到,我正躺在一只乌黑手掌的掌心。我猛地向上看去,这才看清手掌主人的那副面孔——上帝啊,竟然是曾经遇见过的那位捡垃圾的人!

    他的面孔和上次见到他一样,还是那么清秀,且没有锐气。他的脸上写满惊奇,环顾了一下四周,看见四周的雾集得较紧实,周围也没有一个人,便把我小心翼翼地捧住,又呆立了一会儿。我见他的脸上开始有了不自然。

    此刻的我尤为懊丧。我的归宿,不正是那黑黑的缝里么?这可怜的命运啊,为何又改变了?我无法想象我又要被人所奴役了,我真希望他并不知道我是个所谓“值钱”的玩意。

    这么想着,他已经把我握在手心里,拔腿跑了起来。我知道我正在去他家的路上,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下来了。假如他能够摔上一跤,那么我便有机会从他手上滚落下来,甚至幸运地落向下水道,落向所有谁也看不见的地方。

    我又有了五分希望,乃至开始默默祈祷了。不过,这次已经不是要去祈祷风雨,而是要去祈祷石头和地上的积水了——因为只有这两者足以让他绊倒,将我放开。

    然而事实是,他的步伐既快又稳,顺利到了家。全程什么意外也没发生。那么好吧,我沮丧地暗想,等着再次失去自由吧,你这颗倒霉的宝石!还是怪你自己太笨重,不然必然会滚落得早些!

    我听见鞋子踩在台阶上的“嗒嗒”作响,随后是一阵清脆的金属碰撞摩擦声,还有关门声。他在房屋里走动了一会儿,不住粗喘着气,但是脚步明显放轻了——或许他正踮着脚尖走。忽而,握着我的粗壮拳头松开了,那只尚是黑不溜秋的手小心翼翼地将我放在了一只简陋的透明小盒的盒底,再轻轻地盖上盖子,把整只盒子安置在一个抽屉里。继而他离开了,将门慢慢合上。他一进此屋,总保持蹑手蹑脚。

    我渐渐明白了。这不仅是个捡垃圾的,还是个恶心的吝啬鬼、守财奴!比起夏洛克,他更是想要独享我!他将我隐藏起来,或许目的正是躲避家里人的目光吧!我感到自己真正堕入了牢笼,很可能要在这个家族继续埋存个上百年吧!

    我在这黑漆漆的柜中呆了几小时——这段时间,我丝毫不知道那位男性去做了什么,又为什么非要如此早出门。起初,屋里静静的,全没有一点声音发出。然而过了约三小时后,一阵闹钟声突然响起。紧接着便听见有脚步声渐渐传过来,似乎一个人正从里屋走出。这脚步声越来越大,后来我便断定此人已经出现在柜子的旁边了。一阵翻找东西的声音传来,一开始是拉柜门的声音,后来是翻抽屉的声音,从上而下。直到最响的一声“啪嗒”,我所在的抽屉被拉了出来。我只感觉身体跟着振动了一阵。屋子里已有晨光透进,在我身上微微进行反射。

    我向上去看拉抽屉的人,然而却意外发现那竟是一个小女孩。她那一双美丽动人的蓝眸,正懵懵懂懂地盯着我看,透露出无限的好奇。噢,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一双迷人的眼睛啊!我不禁暗自赞叹起来,乃至姑且忘却了自己刚刚的遭遇。我敢发誓,先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睛,因为这双眼,我敢相信,只流露出了纯洁。

    她拿出了盒子,企图打开,然而有些笨拙,好不容易才成功。在小心翼翼地对着光观察了我半晌之后,她似乎觉得有些无味了,就将我放在炉旁的桌子上,坐在桌旁的小板凳上开心地吃起一小碟薄面包片儿。

    现在光线充足了,我得以清晰地观察整间屋子。在我看见第一眼的那一瞬,我忽而想起,这是一位拾垃圾者的住宅,而不再是以前布洛德卡家族那样的了。它是不会令人眼前一亮的——只有一个房间,估计不过两百平方英尺,其中小床、圆桌、小炉子和一只桶紧凑地围在一块儿,而大床紧靠柜子,蜷缩在另一个墙角,仿佛只有这样,到了冬天才能显得不冷了似的。

    我意识到这间房屋只住了两个人,一个是那个捡垃圾的男人,另一个就是这个女孩子——还好只有两个,不然生活更加显得惨淡了。

    我正对这蜗居的布局感到惊奇,那年幼的女孩子已经把两片面包嚼咽完了,并自觉地用小手抓着旁边的小铁盆,小心从桶里舀取小半盆清水,谨慎地把水向碟子浇去,再把铁盆放进桶里去。随后便背上小床上的一只小布包,蹦蹦跳跳地离开了家。我看着那躺在水面上摇晃不定的小铁盆,不知怎的,忽而觉得有一丝像大西洋上不起眼的一只小帆船,命运多舛,随时随处掀起的一波巨浪,都能轻而易举地让它永远沉下去。

    我在这炉旁的小桌子上呆了一整天。天色终于暗沉下来,男人终于回来了。他满头大汗,但是兴致勃勃,“啪”地一声把钱袋子放在桌子上,然后才靠着桌子,开始喘气。等他转过身来,他终于发现了我,显得有些惊讶,又把我拿起来,简单看了看,再放回透明盒子。他在房间踱了几步,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紧接着,他便去水桶旁边舀取适量的清水,仔细洗了洗手,再走向炉子,生了火,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了。他时不时看看表,望望门外,皱着眉头,似乎平静不下来。

    天完全黑下来时,姑娘回来了。

    “好香!——我回来了!”她一放下包,简单洗了一下手,便跑到桌前,欲拿起刀叉。

    “慢着!”男人端上一盘蔬菜,将一只并拢的手掌竖在她面前,指着我,微微有些严厉地说,“咳,是你动了柜子里的红宝石吗,雪缇妮?”

    “是的,哥哥,我在找铅笔的时候,不经意发现的。”我这时才知道,二人实质是兄妹关系。

    “唔,既然这样,那么我放心了。”男人呼出一口气,“我想你没胡乱动它,对吧,我的好妹妹?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哦,乖孩子,快来吃饭吧!别让菜凉了。”

    我在一旁看着他们用着简朴的餐,听着他们的谈话。“这颗小玩意是什么呢?”这位名叫雪缇妮的女孩子问哥哥,眨着一双写满疑惑的大眼,指着我。

    “喏,这叫宝石,我刚刚说过了,”哥哥微笑着,“我不知道它的主人哪儿去了。”

    “它的主人?它莫非还是别人的么?”那双大眼睛里的疑惑更多了。

    “这当然是我在拾垃圾时捡到的。看看我们家的情况,怎么会自己拥有这东西!”哥哥回答,“之前我也见过一颗红宝石,是被镶在一位穿西服绅士的包上的。我不知道这颗是不是就是那颗,但我怀疑如此,因为它掉落的地方就在那位绅士所走过的路上。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就不得不抓紧想尽办法物归原主了。”

    “可是,我亲爱的哥哥,”雪缇妮似乎仍有余疑,“这小家伙到底有什么用呢?”

    “唔,这个问题可把我问住了。嗯……请容我想一下,我的小雪缇妮。”他思索了半晌,终于说道,“我猜它可以作小装饰品用……至于其他用途,呃,我想……”

    他终于没回答出来,只好继续夹菜。这时妹妹那充满稚气的嗓音又响了。

    “哦,那么哥哥,你为什么不用宝石连同其他的垃圾直接换钱呢?”她问道 ,“为什么要把它装进盒里存起来呢?”

    “当然是为了还呀。”他回答,“如果不存起来,那么它可能会弄丢。”

    “呃,这么小的东西,甚至他的主人都注意不到它的存在呢!”

    “可不一定!”哥哥说,“要看这是真宝石还是假宝石了。”

    “宝石还有真假?”

    “是的,如果是假宝石,那么他或许在发现后最多郁闷几天,但如果是真宝石,那么就不仅仅像郁闷几天那么简单了。”他说,“妹妹,说实话,真宝石很值钱,真的很值钱。唔,我料想你是绝不会相信它的价值的。”

    “它到底多值钱呢?”

    “唔,这也是参差不齐的。比起一些几十万、几百万英镑的,另一些几千、几万英镑的已经是小巫见大巫了。”

    雪缇妮的眼睛和嘴巴一瞬间张得老圆,刀叉停在半空中。哥哥被这有些滑稽的模样逗笑了,继续补充:“所以说,为了保险,这东西一定要暂时保存起来,然后尽快找到失主,还回去。我要告诉你,我的妹妹,如果我们占为己有了,那么这宝石就成了不义之财,无尽的罪恶会一瞬间蒙住它发的闪光,也会蒙住我们的灵魂,千百种不幸就会盯上我和你的命运。你知道,上帝在上面注视着我们呢。唔,快好好吃饭吧,别发呆了。只要我们自己想办法地找到失主,这个事情就解决了。——噢!说到这……呵!这么一来,今天早上我的脑子真是出了问题,或许当时急着要去完成我每天的‘配额’了。总之,我若是白天就拿着宝石,在街上寻找失主,那么说不定今天就寻得了。天哪,小雪缇妮,你的哥哥可真是够糊涂的……”

    雪缇妮稚嫩的面容开始有了几分严肃,一声不响地继续叉着玉米粒,一颗一颗吃着,似乎镇静了不少。

    把我还回去?不错,不错。看来我原先是猜错了的,他当然不是第二个茱丽叶,但也并不是第二个夏洛克。他是一个独特的人,有着别样的信仰。这信仰比其他人的都要坚韧、高尚,以至于让贫穷的他成为一位富有的人。可是,好吧,对我而言,我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他的抉择——我可不想被送回去!倘使让我留下,留在这小巧的透明盒子里,留在充实的陋室里,留在这对兄妹身边,我看也无妨——我何乐而不为呢?但是,我清楚我须配合他的意愿,尊重他神圣的信仰——那么还是祝他早日寻到夏洛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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