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歆是一家外贸企业的HR,她给我留言说,因为她工作的不严谨,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她希望我能把她的亲身经历写出来,分享给大家,让更多的HR们引以为戒,避免陷入困境。
小歆所在的外贸企业大致有500多名员工,所以她的事情也比较繁杂,不仅有上级安排的任务,还经常有同事向她咨询一些事情,例如:
我的工资为什么少了9.98元?
我社保号多少?社保大厅在哪里?
麻烦帮我打印一份部门人员的名单...
软件开发部门缺人,找个大牛给我,越快越好!
怎么申请报销?公司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个同事又怀孕了,你赶紧关照一下...
我去面试应该坐几路车?能不能给我发个位置?
上班太远了,能给我换个项目吗?
小歆是一个很热情的女孩子,如果有人向她咨询或者求助,她经常会有问必答,有忙必帮,所以她常常会手忙脚乱。最常见当属:在么?亲,在么? 也不说什么事。有时候一忙就容易疏漏信息...
每当有新人来企业报道时,众所周知都需要填《入职登记表》。小歆忘记登记表是在电脑的哪个文件夹里,为了节省时间,索性去跟同事拿来最新下载的登记表并打印了出来。拿到会议室让新入职的Lynn进行填写,Lynn填写完毕后,小歆大概扫了一遍,就存档入库了。之后的一切工作都照常进行着,小歆每天还是如此的忙碌...
新入职的Lynn,在公司做业务员。2016年9月11日,因家里有事情向公司请假5天,假期满后,Lynn一直没有回公司上班,公司就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认为Lynn已连续旷工10天,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就在公司内部做了通报,说Lynn已经自动离职了。
但没想到2017年10月15日,Lynn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和业务提成。公司答辩称Lynn已经于2016年9月30日起就自动离职了,其在2017年10月15日才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一年的申诉时效了,请求驳回Lynn的仲裁请求。
庭审过程中,公司声称没有Lynn的通讯地址,经调查是因为小歆当时提供给Lynn的登记表中没有通讯地址填写项,小歆也没有详细查看,所以导致企业无法向Lynn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终止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Lynn虽然于2016年9月30日就已经离职了,但是公司并不能证明Lynn已经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因此,公司辩称Lynn已过申诉时效的理由不成立,后根据相关举证情况对案件做了裁判。
从小歆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的重要性,这需要我们企业对员工的联系方式尽可能的收集到位。
但是目前的很多HR对《入职登记表》并不重视,只是随随便便在网上找个模板下载,然后简单修改一下就进行使用。孰不知,这小小的《入职登记表》如果在设计中有缺失的信息,HR使用后也是会引发劳动纠纷的。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下面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入职登记表》在设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入职登记表》的标准范本 。
《入职登记表》虽小,但是发挥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比如它可以证明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以及入职的时间,收集员工的信息等等。我们在设计入职登记表应注意以下几点必须要具备:
❶ 详细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龄、民族、婚姻状况、政治面貌、个人健康状况、联系方式、家庭或户口地址)。特别是这个家庭户口地址绝对不能少,法律文书是否送达就靠它了!
❷ 加上一栏: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❸ 详细的家庭成员信息(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❹ 要是不怕麻烦,可以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九项条款都加进去。如果企业有正式的书面合同,这条可以省略。
❺ 声明信息:
A、员工确认,公司已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情况。
B、员工提供的个人信息、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均真实,员工充分了解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意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劳动合同做无效认定处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员工有对此赔偿的义务。
C、员工确认,本表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公司向该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或物品,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员工同意,从公司寄出之日起视为公司已经送达。
❻ 员工签字信息:在《入职登记表》中光有领导签字还不行,每一页的最下方要设置员工签字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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