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素质教育”越来越成为热门概念,国家教委、各级学校都在尝试素质教育改革,探讨素质教育方法。家长们也逐渐对素质教育重视起来,以能上到偏重素质教育的中小学校为荣。但是,社会对于什么是“素质教育”,特别什么是“素质”本身,却鲜有讨论,而这恰恰是所谓“素质教育”的关窍点所在,它决定了“素质教育”的方向、目标、教育原则和教育方法。
什么是“素质”?百度上,关于“素质”的定义杂多,莫衷一是,较权威的辞海的解释是:“①人的生理上的原来的特点。②事物本来的性质。③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素质应是第三个定义。那就是大学生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所具备的能力”。这样的定义显然既抽象又笼统,无法对素质教育产生指导意义。
记得有人说过:“当把所有的知识都忘记后,身上剩下的东西,那就是素质”。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
培根的格言“知识就是力量”近代以来被奉为圭臬。现行的学校完全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目标,以应试为唯一标准,培养出来的学生知识和思想必定要整齐划一,整个学校教育强调的是标准化,其间微弱的个性化教育也早已经淹没在应试的题海中了。因此,可想而知按照上面的标准把所学知识去除以后,一个学生能剩下多少东西?!
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有三样东西对一生的发展和际遇起决定性作用:良好的品行、能力、正确的三观。这三样就是一个人应该具有的素质。
1.品行:本可以归在三观之内,但由于他太重要,因此把他单列出来。品行端正的重要性我想就不必多说了,需要强调的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你是什么品质的人自然会感召或靠近相似品质的人群,这也就是所谓的“圈子”的品质。
2.能力:主要指须具备较强的做事能力,以及待人接物的能力,即高情商。
3.正确的三观:具备正确的三观除了如品行可以决定圈子的品质外,还可以给人判断事物的正确标准。三观正确的人,必有独立思维能力,有自己的取舍原则,不会轻易被他人引诱、欺骗,不会盲从、随波逐流。
具备了以上三点的人,哪怕他起点不高,没有亮丽的学历、显赫的身世,由于他具备正确的三观,他自然就会去思考,寻找自己在社会中的定位;在此过程中,以其良好的品行和三观,因物以类聚,自然会遇到趣味相投的正能量的人群;在人群中发现机会,正好又能运用自己的能力抓住机会,或因自己的能力得到别人的欣赏和提携,如此人生不敢说飞黄腾达,也至少会比普通人顺畅一些。
所以我们书院对当下在读的几位7岁以上的同学的培养目标,就是务必要他们具备以上三点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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