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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一件旷日持久的事

喜欢,是一件旷日持久的事

作者: 何君故 | 来源:发表于2017-08-16 23:51 被阅读0次


    喜欢,是一件旷日持久的事

    1.

    有些人总是说,自己是三分钟热度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长久。但其实只是你对那件事喜欢的不够而已。

    如果你真的喜欢的话,无论多么艰难,你都会坚持下去的。比如,那个你爱了好久也没有在一起的人,你现在放弃了吗?

    我知道你放不下的,因为我也一样,对于不喜欢的人和事总是忘得很快,但是对于那个爱而不得的人,为他在暗夜里辗转反侧,泣不成声,天亮后却依然割舍不下。

    人的感情是有额度的,不能同时将精力分给很多的人和事,我们曾经尝试过很多新事物,和许多陌生人相处,到最后却发现,能让我们坚持到最后的,往往是我们感兴趣的那件事,和最喜欢的那个人。

    唯有热爱,方能抵御岁月漫长;唯有喜欢,是你一路乘风破浪,披荆斩棘的全部理由。当我们真的喜欢一件事或一个人时,自然会愿意为它而付出十二分的努力,不管结果如何,都想拼命努力一下,强扭的瓜不甜,可是不强扭的话,连瓜都没有。

    2.

    小七是个很普通的姑娘,五官普通、素颜、马尾,真在大街上便立刻隐身,毫无存在感的姑娘。在号称整容医院的大学里,尽管身边是一众漂亮姑娘,但小七却从来没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好,人最可怕的不就是自甘平庸吗?

    小七桌上的护肤品少到可怜,衣服也是换季了才买,发型还是高中时代为了省时间的马尾,平时把全部的生活费都用在零食上,我旁敲侧击说过她很多遍,但她从来都是一笑了之,直到她遇见程枫。

    从小到大,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生来就是上帝的宠儿,长相精致,能力出众,他每次出现,就自带blingbling的特效,让你的眼睛里再容不下别的人。

    程枫就是这样的人,面容俊朗,家境优渥,加上183cm身高,活脱脱的一个现实版言情小说男主。

    喜欢上这样的人,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吧。所以当小七告诉我她喜欢上程枫的时候,我丝毫不觉得意外。谁的青春里没有那一个鲜衣怒马,一笑倾天地的少年呢。

    可是对于小七来说,喜欢上程枫的那一刻便意味着失恋,这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没有男朋友,不对,是女朋友呢。

    2.

    “单单,你跟我去看看苏雪吧。”小七一脸严肃的和我说,我的脑海里立马脑补了两个女人互掐的场景。

    “你不是吧,人家才是正宫,你可别想着对人家下毒手啊!听说苏雪长得超漂亮,你们要是打起来,我应该帮谁呢?毕竟我这么喜欢美女。万一我见色忘友,你可不许怪我啊。”

    小七回赠我一个白眼,“说什么呢?我只是想看看程枫喜欢的女生是什么样子。”

    如果说之前小七对程枫还怀有一丝幻想的话,见到苏雪之后,那些幻想就如同阳光下的泡沫,全部消失殆尽,这是一场不战而败的会面。

    那天以后,小七再也没有和我提过程枫。我百思不得其解,怎么问她都不肯告诉我原因。

    2.

    很久以后,当小七眉目如画,气场十足的来到我的城市时,我们很自然的回忆大学时光,提起这段往事时,小七终于给了我答案。

    她说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优雅的女生,见到苏雪的那一刻,她知道,自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时间回到大一的那个夏天,我陪小七第一次在琴房里看到苏雪,面容精致的少女十指翻飞在黑白琴键上,一颦一笑都美得像一幅画,举手投足间尽是优雅的气息,看呆了窗户外的我们俩。

    回来以后,小七沉默了很久。我快要睡着的时候,听见小七说:“如果我们是男生,应该也会喜欢苏雪那样的女孩吧。”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也是这样想的,毕竟人都是视觉系动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从来都不是错。我记得那天晚上下去睡的很晚,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她床头的灯还在亮着。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最能激起一个女生斗志的,往往是另一个女生。

    3.

    第二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七已经不在寝室,等我洗漱完毕以后她才回来,满头大汗。

    原来,她去晨跑了。

    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每天睡到自然醒,不到上课时间就窝在被窝里不肯起床,连午饭都要我带的人,大汗淋漓在操场上跑步的场景。

    小七一脸严肃的跟我说:“从今天起,我要减肥瘦身护肤,努力学习,让自己变成一个很优秀,很值得爱的人。

    我以为她还是像往常一样说说而已,肯定连一个星期都坚持不了,但我低估了苏雪对他的打击,也低估了她对程枫的喜欢。

    小七这次是认真的。

    那之后,小七开始研究护肤,把吃零食和玩的钱省下来买护肤品,每周两次雷打不动的贴面膜;对着网上那些美妆博主的视频,一点点的开始从头开始学化妆;也开始不断研究自己的穿衣搭配,走起自然风的路线;拉着我去学校门口的美发店,剪短那几乎不搭理的头发,换个新发型。

    每天早上定时六点起床晨跑,再也不逃专业课,每堂课都准点到,拉着我陪她一起坐第一排,认真的做笔记,托她的福,我的期末成绩从六十分过线到高分飞过,还拿过院里的奖学金。

    课外报了一个国标班,每个周末都去舞室里挥汗如雨。出去吃饭时,把以前喜欢的烧烤油炸食品全部打入冷宫,最爱的零食也很久没有更新了,实在忍不住想吃的时候,就让我跟他说那些食品的坏处。

    以前堪称宅女界元宝的人,在课余时间,开始积极的参加社团活动、辩论队、野外生存……她把自己的课余时间排得满满当当的,让自己的生会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程枫和苏雪好像从来没有在她的世界里出现过。

    4.

    大学的时光转眼间就结束了,我和小七去了不同的城市,慢慢的从一个星期联系一次,到一个月一次,再到最后半年也不联系了。

    我以为我们会就此走散。当小七打电话给我说他要来我的城市出差,约我见面时,我被眼前这个妆容精致,谈吐优雅,身材纤瘦的女人惊艳到了。

    惊艳之余,我知道小七是付出了多少努力,才成就了今天的自己。

    完美身材的背后是健身房里的一次次挥汗如雨;手残的她,对着美妆视频,一遍又一遍的学着画眼线,我都怕她会戳到自己的眼睛,仔细研究美容达人的护肤心得,看各种美妆视频,从一个美妆小白,到能帮别人化妆。优雅的谈吐,是她逼着内向的自己去参加辩论队,不断的参加活动和别人沟通练来的。美丽的背后,是一次又一次的咬牙坚持。

    晚上睡觉时,我问小七:“你现在……还喜欢程枫吗?”

    她翻出手机里和现任男朋友的合照,小鸟依人的她娇羞的躲在男友怀里,身后的那个人阳光灿烂,眉眼里都是宠溺的笑,两个人的脸上都是幸福的模样。

    “程枫早就是过去式了,我很喜欢我现在的男朋友。”

    小七跟我说,你不是一直好奇我为什么这么努力的改变自己吗?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是苏雪真的刺激到我了,我觉得只有那样的女生才配得上程枫。

    她点开苏雪的微博给我看,照片里的苏雪依旧明艳动人。旅游,健身,尝试各种运动,将自己的生活经营的有声有色。小七说苏雪和程枫毕业后没多久就分手了,自己现在和苏雪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也是在认识苏雪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小说中那样简单美好的女孩是真的存在。她也想要变成这样的女生。

    小七告诉我说,那天之后她好像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以前她总是期待会有一个骑白马王子踏着七彩祥云来接她,却从来没有想过王子喜欢的从来都是公主。所以,她一直努力的学习新技能,四处旅游开拓视野,在最美的时光里活成最美好的样子,最开始是为了对程枫的那份喜欢,后来则是因为对自己不断成长的感觉的喜欢而一直坚持了下来 。

    当她不再刻意寻找爱情时,幸福已悄然而至,在一次旅游中,她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男生对她很好,她也很喜欢他。

    小七说,她修炼自己的初衷是为了变成像苏雪那样有好多人爱的女生,但后来,她发现自己爱上了那种不断成长的感觉,每学习一样新的技能,到达一个新的地方,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就更强烈一点。

    她说:“我一直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但是,我很喜欢那个不断努力想要好一点、再好一点的自己。为了内心里的那份喜欢,我才坚持走了这么久,不是为了任何人,这次,我只为自己坚持。”

    5.

    我们始终憋着一股劲,不断的逼着自己前进,不就是因为自己有喜欢的人和事吗。也许它没有具体的形状,也许那个它就是我们自己,但喜欢就是喜欢了,我们愿意为之改变,抛弃自己的三分钟热度,去做一个坚持的人。

    喜欢是件旷日持久的事,无论是哪种喜欢,希望遇见它后,我们都能坚持下去,变成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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