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过来串门,听说她和表侄女吵架了,吵架的原因是表侄女要求新建的房子中有一层要分给她,而表姐不同意,说女孩将来都是要外嫁,所以没有分房产给女孩的说法。而表侄女说如果不分,她就不再给家里家用。
在广东,好像外嫁女都没有资格分房产。我一个朋友是清远的,外嫁后家里的房子就和她没关系,房子只留给她哥,对此,她十分不满。表侄女是零零后,还不到二十岁,对于女孩将来要外嫁就没有分房产这种做法,她没有逆来顺受,而是提出自己的抗议。我很能理解她,这年代提倡男女平等,不能因为女孩会外嫁就和家里没关系了。女孩没嫁前为家里的付出并不少于男孩,而且现在很多女孩比男孩更孝顺父母。外嫁了就和原生家庭没关系,这样的想法太落后。
当然,作为子女,我会更倾向不靠父母靠自己,他们自己赚的钱花在他们自己上,不用留给我们。而他们对我们有养育之恩,我们孝敬他们,给他们家用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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