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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芳华》 (2017-12-26)

我看《芳华》 (2017-12-26)

作者: 我才是龙卷风 | 来源:发表于2019-10-26 06:58 被阅读0次

    我看《芳华》完全是因为周日没事在家圈了大半天,决定和妻子去影院消遣一下。虽然知道近来《芳华》引起一阵骚动,但并未想去关注。所以,我与《芳华》是不期而遇。

    看完《芳华》后,看了一些评论。感觉“诛心”之论甚嚣尘上,赦事诛意、原心定罪的历史沉渣颇为汹汹。某些评论已完全不属于文艺批评,而成为人身攻击。《芳华》只是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的声息,某些剧评却真实演绎那个“深挖灵魂”的时代思维。

    原心定罪,肇始于汉代,是指推究犯罪的主观动机而定罪量刑。最初的原则是董仲舒说的:“《春秋》之所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论其轻。”后来的原则演变为《盐铁论.刑德》中所说:“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原心定罪,本意是好的。但是这种做法相当危险,因为犯罪的动机太过主观化,推究的过程更加是主观化,这中间,给予有司太大的任意构罪的空间。明朝徐有贞一句:“虽无显迹,意有之”,害死了于谦。“意有之”成为原心定罪的经典表述,与秦桧的“莫须有”并驾齐驱,臭名昭著。

    法律上,必须坚持客观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表现在外部的犯罪人的行为及其实害,同时,可以通过犯罪行为去分析犯罪动机,但绝不应该陷入动机论。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事,论事世间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事不论心,论心天下少完人。”古人坚持“仁”的道德标准,绝不以恶意猜度他人。论善论心,论恶则就事论事。这与疑功从予、疑罪从去,是同样道理,以仁待人。

    因此,对《芳华》,不要推测作者或编剧或导演之险恶用心,更不能打棍子、扣帽子、无限上纲。只要是说别人的“恶”,原则上应坚持就事论事。

    我看完《芳华》,三点感受:1、一众年轻女兵,基本上没有弄清楚谁是谁;2、叙事的真实性上有诸多不真实,在所难免;3、时间对于任何人都一样,是“芳华”剥落的过程。过去了的,不免要回望,回望那个时代的旋律,追忆那一代人的激情。在这种回望中,我们更关注的是那一代人曾经的真诚,曾经的追求,曾经的情怀。

    时光流逝,芳华不再。不要说那一代人,就是我们更后的人,也已感秋意缠绵,霜风渐加。

    毛老人家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个人的生命总要融入时代的旋律,才能成就生命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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