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小时候自己就梦想着长大后要成为作家。初生牛犊不怕虎,那时候自己连大字都不认识一个,是不是觉得啼笑皆非。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有很多的心事,都不愿与任何人说,把自己埋藏起来,希望这个世界不要有任何人来打扰。此时,书,就是我就好的交流伙伴,不需要发出任何声响的交流。我很喜欢自己一个人在黑夜里与自己交流,悄无声息。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双面人,一个,生活在白天,一个生活在黑夜。而午夜,就是这两个人会面的时候。白天的我诉说着今天所发生的事,黑夜给白天洗涤一天的污垢。让一天的烦躁不安,彻底的安静下来。这两个我,构成一个完整的我。
泰戈尔曾说,金钱与名利都可耻的,但每个人都在暗地里追求它。我曾经一度的迷失过自己,就是因为这该死的功名利禄,以置于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最终朋友,团队都离自己而去。一切都是过眼烟云,失去什么,得到了什么,只有自己知道。不要想投机取巧,做最好的自己吧。
做自己喜欢的事,我想是这个世界上最奢侈的一件最奢侈的事了。相对于写作,画画像是我不能像别人诉说的梦,永远埋藏在心底。也许遗憾也是一种美。即使自己通过书法,来填补内心的那一缺憾。写作,我只是觉得,任何一双眼睛,在看到同一件事或物,都会有不同的见解。我只想把自己看到的,诉说出来,即使看法不一,但我只想跟从自己的内心,找回那个曾经迷失的自己。有时侯,真觉得自己是愤青,看到别人吵架我生气,看到啊猫啊狗打架我也生气,很可真笑吧。
我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否正确。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打开人心灵的钥匙。我也知道这条路很长,坚持是我现在要做,而且是一如既往地。既然选择启程,就应永往直前。不为别的,只为哪天回首,看着自己走来的一幕幕,道却一生我不后悔,我来过,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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