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律师

作者: 天倪律师事务所 | 来源:发表于2018-09-05 14:44 被阅读0次

  张志华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主任、江苏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协刑委张志华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会副主任,蚂蚁刑辩团队创始人。2000年执业至今,19年间致力于刑事法学研究和刑事辩护,主攻“职务犯罪”“毒品犯罪”“企业刑事法律风险”“计算机犯罪”“知识产权类犯罪”“死刑案件”六大刑事业务,代理刑事业务千余件。

  崇尚“孜孜不倦,永不放弃,全力以赴,勇往直前”的蚂蚁精神,张志华律师所带领的南京中银刑辩中心也因此被业界称为“蚂蚁团队”。

  【执业证号】13201199910563673

  【电话】18913353326

  【教育经历】研究生

  【工作经历】2003.3-2011.11   江苏省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1. 11 -  至今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相关资质】三级律师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

  【工作语言】汉语、英语

  【个人网站】www.mayixingbian.com

社会职务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局长助理(挂职);

  江苏省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律协理事;

  南京市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律协维护权益委员会主任;

  南京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江苏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评标委员会法律专家;

  南京市政府企业改制法律咨询专家;

  江苏省人口干部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江苏省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律协  理事;

  南京市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   副主任;

  南京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现代快报》、《江南时报》法律咨询员;

  2016年南京电视台战略合作律师、《有请当事人》

  南京电视台战略合作律师、“有请当事人”栏目特邀嘉宾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栏目战略合作律师。

部分刑事案件成功案例

  2008年3月办理张某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成功辩护,将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2008年10月办理曹某故意伤害案,一审成功辩护,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2008年12月办理孙某诈骗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二审成功辩护,发回重审后改判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的蔡某某成功辩护,使其获得从宽处罚。

  2011年办理葛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为涉案金额高达6千万元的葛某成功辩护,判决对其适用缓刑。

  2012年为崇某受贿、滥用职权罪成功辩护,使其获得从宽处罚。

  2012年为叶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成功辩护,判决对其适用缓刑。

  2012年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赵某成功辩护,判决对其适用缓刑。

  2013年为贩卖毒品案的刘某成功辩护。

  2014年为诈骗案的史某成功辩护,使其在二审中成功减刑。

  2014年为王某容留吸毒案成功辩护,判决对其适用缓刑。

  2016年为王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申诉辩护,助王某获无罪判决。

  2017年许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两年执行。

  2017年姜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得减刑判决。

  2017年戎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7年,钱某贪污、行贿罪,判决成功减刑。

  2017年,刘某某危险驾驶罪案,成功辩护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2017年,肖某某玩忽职守案,审查起诉阶段作不起诉处理。

  2017年,袁某涉嫌强奸罪,成功缓刑,判三缓三年。

  2017年,曹某某故意杀人案,死刑改判死缓

  2017年,隋某某非法经营罪,成功获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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