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童事件,其父母已被刑事立案侦查。当地妇联也已经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令人惊讶的是,视频中,出手最多,打得最狠的女童母亲,也是一位家暴受害者。多名邻居曾目睹,其被丈夫殴打,打到失禁,还报过警。一个本应被同情的受害者,如今变成了一个残忍的施暴者。
受害者到加害者之路并不远
湖南女子刘蓉,遭家暴31年砍死丈夫。日本名古屋一女子,不堪家暴杀死丈夫,与尸体同处一室20多年。网络上一度流传,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天朝渣男图鉴》,一个个带着血泪的故事,都是在陈诉,常年沉默的受害者,如何变成加害者。我和我女儿探讨甚至这起案件时,女儿问我“那个妈妈被打的时候,她害怕吗?”害怕的,不然也不会报警。那么,“她怎么对她女儿下得了手呢?”当一个人,常年受到暴力威胁,无力向施暴者“报复”,累积的情绪,会促使他们,找更弱的对象下手。校园欺凌的施暴者,通常家庭里父母关系不和谐、要么父亲施暴、要么母亲抑郁,喜怒无常。而近几年发生的幼儿园砍人事件的犯罪者,也供述是因为生活受挫,进而选择攻击幼童,以报复社会。
管窥只会让你以暴制暴
行为经济学家塞德希尔,写了一本《稀缺》,他揭露了一个现象: 因为“管窥效应”效应。穷人会越穷,富人越越富,拖延症患者会永远没时间。当你专注于某一事情,就意味着会忽略其他的事情。当受害者屈从于暴力,她也看到了暴力解决问题的快速、有效。甚至她也会想体会对别人施暴的“有力感”:那一刻,她不再是无能无力的受害者,而是有力量,可以做决定的人。
美国记者凯瑟琳在她卧底印度最大贫民窟之后,写了一个本《地下城》,更生动地展示了管窥效应,进一步提出了底层沦陷:越是生活在一种状况的人,越是容易继续这种状况。一个常年经受暴力的孩子,他们会把暴力合理化,认为暴力是与世界打交道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暴力家庭长大的孩子,儿子会倾向于“战逃”反应,要么和这个家庭起暴力冲突,要么逃离这个家庭。而女儿会倾向于“关爱-结盟”关系。反而会更加贴近父母,认为自己有义务拯救父母。成年之后,在婚姻关系中,也倾向于去找那种“有问题”的异性。一面担任受害者的角色,一面幻想自己可以拯救对方。我有个同事,有家暴父亲,结果她找了个家暴的丈夫,甚至在因不堪丈夫家暴离婚之后,还是又找了个家暴的丈夫。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知道家暴的不好,想拯救他们。
让暴力在自己身上终结
相信自己的强大,在没法照顾别人前,先给自己爱。可能你就是从小在暴力家庭中长大,可能你也觉得暴力就能快速解决孩子身上的多种问题。但是,请停止。哈耶克在《自由宪章》里说“人有免于受他人武断意志控制的权力”。在一些国家,殴打孩子属于犯法行为。孩子通常作为国家的“财产”而非父母私有,享受着国家暴力机关的保护。我们正是需要学习这个理念: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有基本的人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控制他,父母亦然。作为曾经的受害者,请你想想你当时的无助、伤痛、惊恐。如果,你也是一个从暴力家庭出来的父母,或是正在遭受着家庭暴力。请爱你自己,也请你至少做到,让原生家庭的暴力因素就在你身上终结,不要传给下一代。成为一个有力的屏障,阻隔开暴力的伤害。不要把你的伤再带给你的下一代。不要只图省事“孩子不听话,打一顿就算了”。可以让孩子去罚站,可以去做家务、可以去跑步,有很多的方式可以改掉孩子的不好习惯。你为什么要选择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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