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部分人都比较关注3月15日。
因为这一天是最贴近民生的日子之一,俗称“打假日”。
说起打假,不由想起一首歌《雾里看花》(那英)。
嗯?
这不是一首情歌吗?
NO!
《雾里看花》神似一首情歌,实则为打假歌。
它的词,是由闫肃老爷子亲自操刀撰写的。
能把一首打假的歌曲,写的这么朦胧、唯美、抒情,还押险韵,也只有闫肃老爷子有这种功力了。
雾里看花 水中望月
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
……
温存未必就是体贴
你知哪句是真 哪句是假
……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
让我把这纷扰
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为什么要把一首看似很严肃的主题,写成情歌样式呢?
我想,闫肃老爷子的用意,大抵是希望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像恋人一样,有情、有义、有爱吧。
事实上,
商家的为商之道是,高价售出;
消费者的购买标准是,低价入手。
两种不同理念的人,能做到和谐相处?
不能!
于是就会有 “第三者”插足。“第三者”就是非正规商人。
于是,价格低廉的假货、高仿、A货,应运而生。前几日,在网站上看到一则讯息,说的是,某李姓大婶花39元,在淘宝上买了一枚3克拉钻戒,怀疑买到假货了。
那啥,李大婶,你这是干嘛啊,秀逗了吧你。就这智商,不被骗那就天理不容了。
不论打假的力度如何,不论打假的频率如何,假货始终未曾消亡过。
因为,只要有市场需求在,就一定会有假冒伪劣产品。
这里,应当将“假冒伪劣”,分成两个档次来讲。
一是假冒,二是伪劣。
假冒产品,就是我们通常看到的高仿,或者A货。
这类产品,在造型、材质上和正品相差无几,区别在于工艺,比如高仿LV,不论造型、材质模仿的多像,工艺始终是模仿不了的。
再者,有些在我们看来是假冒产品的产品,也不能完全说是假的,因为别人是有注册商标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比如 “雕牌洗衣粉”、“周佳牌洗衣粉”。当然了,“周佳牌洗衣粉”是否有注册商标,我没去查询。倘若是注册了的,你就不能说他是假货,充其量是有侵权嫌疑,损害了“雕牌洗衣粉”的利益。
这类产品,说实话,比打了广告的“正规产品”便宜很多,且洗衣效果一样。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要去买正品?为何要为商家的广告费用、明星代言费用买单?为何不选择“假冒”产品呢?
所以,诸如“周佳牌洗衣粉”的假冒产品,是有消费市场的。
话分两头说,假冒产品毕竟是投机倒把的,在日益重视版权的当下,这种产品应当被排斥打击。
伪劣产品,直白的说,就是以次充好,与假冒产品有本质上的区别。
记得去年3.15时候,央视披露了“饿了么”,称其加盟店铺多为无营业执照的黑心商家,使用的食材要么是过期的,要么是羼了大量化学用剂的,总之,都是不宜食用的。注意,这里说的是不宜食用,而不是不能食用。看来,黑心商家的心还不算“黑”——因为眼不够红。
看今天,“饿了么”依然大行其道,其广告贴依然充斥在各个写字楼的旮旯角落。
倒不是打假不到位,而是黑心商人总会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词,用来搪塞和糊弄消费者。
把A打假了,过几天,经粉刷之后,A又变成B。
说到底,他们就是,换个姿势再来一次!
劣质产品之所以屡打不止,一方面是因为消费者的消费意识不健全。你不买,他们自己就没有生存之地,比如上文提到的“李大婶”。
这就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另一种体现吧。
另一方面,就是相关部门的“打假”很“假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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