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文化人,文化人表达感情的方式都奇奇怪怪的。
他和她是通过别人牵线的,也不知道是谁先动了心思,一起去看了一场在当时用五分钱就能买到的电影票。虽然没有照片留存,想来一定是一个青涩的青年,和有些窘迫害羞的女孩,在简陋的电影院里,互相偷瞄的场景。
当时娶媳妇还没有彩礼一说,普普通通的家庭也没有讲究“四大件”。
看完电影后的青年女孩,谈起了恋爱。
女孩是家中里的养女,照料着弟妹,从小就很独立,待人处事也很是妥善。青年带着礼物,去拜访了未来的丈人丈母娘。
“我用一盘藕丝征服了丈母娘。”很多年后他回忆起来,总是这样说道,眼角眉梢满满都是柔情。
在当时啊,会做饭的男人不多,做的好的也不是很多。他一手上好的刀工,每一刀都均匀纤细。 他说丈母娘啊笑眯眯的将他的藕丝拿去给街坊邻居看,“这就是我女婿切的哩!”当然这些场景都是他自己复述的,或许也带了一些自夸的成分。
后来,他们结婚了。
一切从简,也没有婚纱婚礼这一说,小屋子里破旧的桌子上摆上几个肉菜,几个饼子,便也就成为了夫妻。
没几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女儿还在牙牙学语时候,文革时期,他们又添了一个儿子。
小家的责任更重了,日子便就这样过着。
这一对夫妻似乎从来都没有互相说过我爱你,平日互相称呼也是全名。女人养育着孩子,男人教导着孩子,直到孩子们都长大,成婚,他们也被年华压弯了背脊。
孩子们又添了孩子,他们的头发也开始变得花白起来。
男人读书时发现了一个文学上的突破,工作之余便一股脑钻到了研究中去,到退休了,也还是大本小本去图书馆猎书,再带回家写写画画的钻研。
女人依旧老样子,将自己的孩子养大了又开始抚养起孩子的孩子来。即使时代已经日益进步,她也仍旧是省吃俭用,仿佛孩子好了她就好了。
或许是过于劳累,也或许是天命如此,女人病倒了。
病情一步步扩散,每天流水似的钱也不过只能缓慢的拖着病魔的脚步,无法延续这一个已经迟暮的生命。男人的背脊似乎更加弯了,他每日徒步去医院,坐在老妻的床边,替她清洗失禁的衣裤,替她掖好被角,就像这几十年来她照料他一般。
他本就是个不会用口头表达的人,每每独坐到天明,望着点滴的水一滴滴落下,击出涟漪又归为平静。他将他们几十年的故事,细细碎碎的写了下来,或许只作为日后的留念。妻子撑完了他的生日,缓缓闭上了眼睛。
你是无法想象七尺的汉子哭到涕泪横流的样子。
小屋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缝补着往日都是妻子替他缝好的衣物,听着妻子喜爱的越剧,偶尔开心了哼两句小曲,妻子的遗照挂在房间,只要抬头便能看见。
我未曾对你说过一句我爱你,可是我爱你,把自己过成了你的样子。
我在我们相爱的城市,终老,过完我这一生。
从前车马慢,一生只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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