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爱书,就不是这样了。而是一个长期的比较恒定的过程,但不狂热,如一股山泉,在我生命历程中淙淙流淌。我曾写了一篇文章《书缘》,记述了我与书结缘的过程,这里不再重复,仅写写此次暑假进城看书的情形。
此为2009年的七月中下旬之际,进城完成最后一轮的学历提高培训,由于我早已完成了毕业论文的撰写,于是在学院给定的三天撰写论文的时间里,我百无聊赖,又一次沿着“看女人”到“厌女人”的轨迹走了一遭,看书却始终是贯通其间的。
第一天下午,我独自一人逛到“桐都书城”慢慢一个专柜一个专柜的看,一本书名一本书名的浏览,品析;一个作者一个作者的搜寻,搜寻能和记忆沟通的按键。说真的,我这次的眼光是非常挑剔的,因为本没有预先要买的书名,遇上合适的就买,近来频频外出,买回来的书早就堆积起来了,来不及看了,所以心里有些排拒买书。可一无聊便又禁不住往书店跑,由于排拒所以挑剔,由于挑剔所以慢慢搜寻。书店改称书城了,书的确不少,所谓汗牛充栋这个词,早已不足以形容书城了。所以,我眼睛看不过来了,眨了又眨,揉了又揉,脚站软了,站痛了,好容易看到了一本,想坐下来看看书,可看书的人太多,已没有空位子了,我索性脱下凉皮鞋做坐垫,一屁股坐了下来。看了一阵,又不满意,站起来,又放回去了,眼睛一亮,看到了一本易中天先生的文学作品集《高高的树上》,我一翻看,除了一少部分是曾看过的以外,其余都没有看过,随便翻翻,还是那种令我感兴趣的话题,还是那种幽默那种渊博,我准备买它了,但又觉得他的书,我买的实在是太多了,什么《闲话中国人》,《帝国的惆怅》,《帝国的终结》,《读城记》,《中国的男人和女人》,《诸子百家》和《品三国》等应有尽有,准备放弃,因为我觉得一个作者的书看多了不怎么好。可是又禁不住书里内容的吸引,还是拿走了。一会,又发现了一本2008年的《中国年度散文》,我曾买过一本06年的,感觉不错。何况08年,我国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想看看我们的作家、学者们是如何感悟生活的,还想探探思想前卫族群是如何解读当今的。并且由于自己接触面有限,也想从中拓宽视野,所以买定了。虽然我有点嫌弃它仅为一年中的散文作品,未必篇篇精华,未必能成为经典,各领风骚数百年。但我还是买了它,捧回书来即在旅店看了大半夜,感觉这两本书,买得值!
夏日炎热,傍晚六点过,吃了饭到晚11点睡觉,足足有5个小时,一个人在外,怎么过啊,找熟人朋友玩嘛,人家各有各的事,同时三言两语过后,都为应付性的闲扯,更是无聊。更致命的是我不会一切带有赌博的性质的娱乐,现在可是个“赌”占主流的社会,早就有论断“十亿人民九亿赌,还有一亿在跳舞”,可我连“舞”也不会跳,实在是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了。所以,我干脆去看书,去城里最热闹的地方看书。那就是城中心十字口新天广场。夏日的十字口广场啊,虽不说是人山人海,却也是熙来攘往摩肩接踵了。路灯,彩灯,巨屏露天彩电的荧光,使广场如同白昼。我背上小背包,仅装一本书,慢悠悠走向那里,一路上擦肩而过的红男绿女,粉黛飘香,迎面而来的风一股凉复一股暖,“暖风熏得游人醉”一点不假。到了,即选定一个角落,坐了下来,须知那里几乎什么地方都可以坐的,因为全是地板砖,擦拭得很干净。于是我在一个曲型花坛石栏上坐了下来。映着明亮柔和的路灯光,从包里拿出书来,打开,静下心来,孜孜地看,——读书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我竟能在闹市中求静得静,求安得安,方知陶氏“心远地自偏”并非虚言。周围的交谈声,说笑声,甚至还有跳集体舞的伴奏音,皆成了我看书时的背景音乐了,使我看得有滋有味。一般我是看两篇换一个地方,换地方的目的,是站起来走走,其间会碰上三两个熟人,随便聊聊,时间会欢乐地溜走。其间,我就碰上了爱恋我二十多年的阿娇,开心吧!一会又碰上我爱恋了十余年的筱瑶,能不开心吗?我把她的小孩抱抱亲亲,不也感觉是在抱她亲她吗?同时还会看到游走卖唱的小歌手,唱的还蛮不错!这样,所获得的当然就是,自由,惬意,浪漫!
走到另一小院落——新建的县城处处有较为开阔的小庭院,随处都设有大理石般的石椅。我称赏这一人性化而又天才般的构建,这样城套城,街连街,整齐中又富于变化,既具审美性又富实用性。见有一个空位,我坐了下来,发觉是热的,说明它处于夕阳西晒之地,那它的对面,一定是背阴的必凉爽,找一空位,果然凉而爽之。坐下看上两篇,约五、六千字,又换位,在换位过程中,又随处蹓达蹓达,便又可以欣赏风景了。看少男少女们,坐在夜宵摊点前的桌子旁。青春可人的女孩,在夜光下本就妩媚,更兼被爱情滋润着的女人,那幸福的眼神,甜蜜的表情,更是能感染人——用小匙从碗里舀起冰粉汁,往小嘴里随意一抹,又幸福地抬头欣赏城市夜景,长发在夜风中荡漾……这样的景致,对一个城市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呀!
我又怀着这份赏美的心情,来到一个较高的大理石花苑边缘石墩上,坐下看书。这里是斜坡状街衢,两旁高大的建筑一夹,这里自有凉风形成,很是凉爽!在这里看书更爽更美妙的还不止有凉风,更因为这里的路灯是变色的,使书面顿然多彩起来,使眼睛不致疲劳,真是看书的好地方啊!
在闹市看书,竟是这样的自由、惬意,使我感慨万千,浮想联翩:要是在百年前,有人在城里的路灯下看书的话,一定会被编入勤学经典,传为佳话。在三十年前,有人这样看书,一定会招来议论,被讥笑为出风头,授人以柄,嗤之以鼻。可今天这样看书,无人过问,无人关注,纯粹个人的自由行为,这是一个多大的进步啊!改革开放三十年,也真是一个文化的大进步,意识的大革新!
不过这几天,我夜夜在这里看书,可从来没碰上一个和我一样的读书人。闲人何其多,读者何其少?
但尽管如此,我仍会一如既往的读书,我六七岁开始读书,十二三岁开始迷书,估计会直到六十多岁视力不济了,才会衰减其兴趣,可是对女人的喜欢,应该是从十七八岁开始的,最大限度55岁定会有所衰减。
可见,终其一生,我虽爱女人,但我更爱看书。
(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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