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医院定义
“互联网医院”这一概念诞生于2013年,发展至今国内已有数十家运营中的互联网医院,但业界始终未针对“互联网医院”给出明确的定义。医学领域的专业人士认为其无法提供诊疗服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医院,互联网医院这个说法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作用。但也有部分人持反对意见,表示无需按照现有标准框定。对此,沙利文认为,本研究报告对象——互联网医院是指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依托于线下医疗资源(包括医疗机构、医生、医疗器械),为患者建立起从寻诊—问诊—诊断—治疗(线上购药/线下手术)的24小时一站式医疗服务平台。
互联网医院与传统医院差异最大的一点是,前者的业务更聚焦于非首诊环节。原因有二:一方面是患者的医疗习惯,他们更偏好在首诊时通过医生的“望闻问切”以确认病情;另一方面是互联网医院本身的局限性,单纯的线上问诊显然无法满足患者需求,部分需要影像诊断或微型手术的首诊无法在线上进行,且考虑到安全性,为减少判断错误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间,部分互联网医院主动放弃了首诊环节。尽管如此,复诊环节也隐藏着巨大的商机。国内拥有庞大数量的慢性疾病患者,而慢性疾病是一个长期治疗的过程。病情相对稳定的慢性疾病患者,在首诊之后可借助互联网医院实现高效率的复诊。
互联网医院将医生、患者、医院、药企等各方于线上进行链接并积极参与,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打破了医院间信息沟通不畅的壁垒,充分利用了医生的空闲时间,将医疗资源效用发挥到最大化,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匹配,从而创造了新的医疗生态链。
二、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分析
互联网医院的参与主体包括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和政府。按参与主体,互联网医院模式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拓展服务的时间和空间,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第二类以互联网企业为主体,互联网公司和企业申办的互联网医院,利用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平台,为患者提供服务(见图)。在不同模式下,这些主体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互联网医院模式医疗机构作为参与主体时,互联网医院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医院自建平台,将部分医生资源发布在线上,由其进行网上问诊服务。浙大一院互联网医院便是这类型医院的典型代表,其由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导,问诊医生均来源于自有医院或者联合医院。医院通过搭建互联网平台,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从而拓展服务时间和空间,为本院患者提供如线上预约、在线问诊、在线支付、药物配送、慢病随访等服务,对线下服务进行补充。第二类由医院主导,由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典型代表包括深圳市宝安中医院网上医院。深圳市宝安中医院作为主导,提供医生资源,为患者提供在线问诊、开电子处方等服务,所使用的平台并非医院自行搭建,而是由健康160提供。除了提供技术支持外,160大药房还为患者补充提供药品配送等服务。
在医疗机构为主体的模式下,医院全权掌握运营权,无需经过第三方便可直接面对患者,是典型的B2C模式(见图)。互联网企业在此种模式下仅扮演技术支持的角色,为医院提供服务,帮助医院提升服务能力,并不参与至互联网医院的具体运营中。作为主体,医院能够带来大量优质的医生资源。但是,医生的就医行为受到医院管理,限制较多;问诊费需要先结算到医院,再由医院分配给医生,结算周期较长,并且存在分配不均的隐患。因此,医院如何防止医生流失将成为这一模式成功的关键。对于患者而言,在这类互联网医院就诊,流程与线下就诊类似,因此由线下到线上的转化更加容易。医院若能协调好线上线下,保证总门诊量稳步提升,这一模式将获得较好发展。
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互联网企业作为参与主体时,互联网医院同样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单一的互联网医院,由互联网公司全权主导,与地方政府及医院合作,成立互联网医院。典型代表包括阿里健康网络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等。阿里健康网络医院与北京、上海、湖北、重庆、河南五地的10家医院联合,获得大量优质的医生资源,提供预约问诊、实时问诊、线上视频问诊等服务。服务对象不局限于医院既有患者,医疗服务入口设置在互联网平台,对所有人开放。第二类是互联网医院体系,典型代表为银川互联网医院体系,体系下有多家互联网医院。除互联网企业继续扮演主导角色之外,政府也参与其中,主导监管和规范。
在互联网企业为主体的模式下,互联网企业握有运营权,因需要整合医疗资源且在经营方式有较多的自主权,是B2B2C模式(见图)。互联网企业不再为医院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对象转变为个体医生。这种模式下,医院的作用被大大弱化,仅仅是为企业提供医生资源,或者为医生提供执业备案。对医生而言,能够多点执业,靠自己经营自己的品牌,不依赖医院,不受医院束缚,自主权更高。完成问诊后,能够直接拿到跟企业分成后的问诊费以及药品返点,结算速度快、效率高。但是,问诊费分成会降低医生的收入。对患者而言,这种模式开放度更高,辐射面更广,但是问诊流程规范度较低,可能会引导患者额外消费,增加了线下向线上转换的难度。如何获取大量优质的医生成为这种模式最大的难点所在,医生资源丰富的企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
两种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对比三、互联网医院盈利模式分析
根据服务对象的差异,可将互联网医院的盈利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患者为中心,链接医生、药企、体检机构、保险公司及可穿戴设备厂商等所有服务资源,提供从诊前到诊后的全方位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在此模式中扮演中介的角色,并非是直接收入方,因此盈利能力相对有限,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该平台的流量大小。流量是最能够直观反映用户活跃度及用户数量的指标,将决定着互联网医院在该模式的地位,也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谈判优势的依据。拥有较多、较知名的医生资源的互联网医院能够迅速增加用户流量、提升用户粘性,从而增强其对药企、体检机构、保险公司及可穿戴设备厂商的话语权。
另一类是通过对后台的医疗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制药企业及保险公司提供数据服务的盈利模式。制药企业不仅能够据此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用药指导,而且可以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以帮助药物研制人员发现、开发未来的新疗法。保险公司则用获取到的医疗数据对不同疾病、不同险种的保额进行精准计算,以优化商业保险方案取得更大的利润。但这种盈利模式要求互联网医院本身具备较高的信息化水平,包括拥有能够存储及处理大规模数据的技术,且已经积累了海量的历史医疗数据。如今互联网医院整体尚处于培育阶段,接入此种盈利模式尚需时日,但这将是互联网医院未来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根据服务业务的区别,又可将互联网医院的盈利模式分为三类(见图2-4):一是以诊疗为内容的医疗服务;二是以药物为核心的医药服务;三是以保险为主题的医保服务。
互联网医院收入来源构成(1)医疗服务:即面向用户(患者/亚健康人群)提供以图文、电话、视频方式咨询的在线问诊服务,收费模式可分为单次沟通收费及月度/年度收费。费用根据问诊方式和医生级别的不同有所差异,互联网医院将在结付给医生的费用中进行抽成。互联网医院还与可穿戴设备厂商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匹配用户的需求为其推荐可穿戴设备及体检套餐,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2)医药服务:互联网医院与大型连锁药店合作并设置接诊点,当患者在线上得到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后,可即时将其传至线下的合作药店,由患者取药。部分互联网医院利用LBS技术,成为医药界的“美团外卖”,为用户提供合适范围内的药物即时配送服务。目前已上线的运营互联网医院约半数提供药品配送服务,乌镇互联网医院及阿里健康则提供电子处方服务。
(3)医疗保险:互联网医院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数据分析为用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服务,同时保险公司也通过数据接入医疗,提高对患病率的精准判断,并支付相应费用给平台合作商。因保险公司丰厚提供丰厚的收入报酬,此种模式因利润率较高而备受看好。在其他收入来源增长趋于缓慢之时,未来互联网医院将更积极主动接入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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