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咖啡厅里上班,我几乎都不在家里烧饭了。之前的厨艺,且不要说好与不好,反正这几年,烧饭对我来说已经是很陌生的一个词汇。
昨天回娘家,临走前,父亲硬塞给我一袋刚从店里买的鲜肉,我说什么都不肯接受,推搡很久,都惹得老父亲老母亲泪眼婆娑,我才勉为其难地接受下来。
老人们都是这样的心理,只要你回去了,总是设方想法的塞给一些东西,这与经济价值无关,你要是拒绝了,反倒让他们伤心难过了。
既然拿回来了,那可不能浪费了,虽上夜班,早上八点多就醒了,肉不能放冰箱久,不新鲜了就影响口感,拿出来先泡泡,然后红烧。
十点半,我准时煮饭。把肉洗干净沥干水,先把冰糖炒成焦糖色,放肉,酱油,料酒翻炒,出油后加一瓶啤酒,配上蒜瓣,开水漫过肉,大火烧开后换小火慢炖。大约一个半小时,撒上葱花,味精起锅。
此时的饭已经熟了,再炒一盆家常菜韭菜百叶,烧一个丝瓜豆腐汤,中饭就算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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