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喜欢读小说,常被小说中的情节、人物所打动。甚至有时候读完几天以后,还深深沉浸在其中。
后来,我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要读小说,主要读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句话“我们读小说很容易陷入到一个故事逻辑当中,即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但是在我看来,对于大众小说而言,故事的逻辑是第一位的,但是对于文学性小说而言,故事却不是第一位的,第一位的是人物和读过之后的精神感受。”
我便知道我阅读的方向是对的。
正如读川端康成的长篇小说《雪国》,短篇小说《伊豆的舞女》,单论故事情节其实都没有啥出彩之处,而印象最深刻的就在于能让你感受到高于故事层面的精神享受。
读莫言的《秋水》如果试图去解析黑衣人,紫衣人,白衣人三者的关系,以及故事的来龙去脉,那么等于就是用大众小说的视角去解读文学作品,这是很难解释的通的,而且作者也绝对不容许你通过小说里面的蛛丝马迹来辨别里面的关系,这样一来,他的作品就变成了推理小说,对于他来说无异于自取其辱。
吸引我读下去的是故事的开头,“爷爷死的非常体面,面色红润,栩栩如生,令人敬仰不止。”这一段话是对爷爷的神态描写,这样的描写肯定是一个正面人物,也将死亡描写的如此美妙,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但是第二段中写道:“据说爷爷年轻时杀死三个人,放起一把火,拐着一个姑娘,从河北保定府逃到这里,成了高密东北乡最早的开拓者。”这一段充满了神秘色彩,与他的其他作品一样,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去读完。在这种神奇怪诞的人物和情节中,我进入一种幻觉;在一种超自然的现象和一些现实主义的场面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既离奇又现实的真切的体验。
这种人鬼难分幻觉和现实相混的手法,便是他的梦幻现实主义手法。
《秋水》是他早期创作的12篇短篇小说合集,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是他短篇小说精品系列的第二本,这些作品包括《大风》《枯河》《秋水》《白狗秋千架》《老枪》《断手》《罪过》《断手》《草鞋窨子》《弃婴》《飞艇》《苍蝇.门牙》《爱情故事》等。
他的作品写的多是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他在小说中构造了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出神秘的对象世界,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
但是他的作品在获得应有的赞扬以后,却变成了许多人对他的讽刺与嘲讽。甚至这些反对者中还不乏一些学者,作家。例如,就在莫言获得诺奖的次年,由现代文学博士、教授李斌、陈桂婷二人联合出版的《莫言批判》发行,书中直言莫言,在文学创作上存在着不小的失误,更是罗列了九大罪状。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莫言的作品中充斥着一些对中国人性问题的鞭挞,这种描写是极其过分的。
我认为,文学作品存在的意义其实就是在艺术再造的同时,让我们提高自我,去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世界名著《飘》里一样有着美国南北战争种族问题的描述,这本书并没有被封禁。玛格丽特米切尔也没有比低毁,他仍然被称的上是名著。
莫泊桑的《羊脂球》里面,通过对名叫羊脂球的妓女直接描写和间接描写,反衬出《羊脂球》虽然身份卑微,但怀有一颗爱国之心。小说的结尾与开头连成一起,深刻地揭示了法国惨败的真正根源,那就是法国不仅有投降派,而且还有各种形形色色的带头革命派,假革命派存在。这揭露人性的丑陋,同样使他的作品成为了名作。
他回答那些嘲讽者的语言,也是我们想说的。正如他所说,最好的说话方式就是他的写作,他说他的话都写进自己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
我照样在他的《秋水》当中,体会到了他的现实又幽默,赤裸裸的语言。直接的描写和毫不避讳的口吻向我们诉说,看上去奇幻又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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