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了凡四训》,改过之法中提到“疏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损己之福哉?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即“蔬菜果实都可以充饥,又何苦杀生,折损自己的福泽呢!还要知道,有血气的生灵都是有灵智的;既然有灵智,那么跟我都是一样的”,我认为不然。
我认为果蔬植物同样也是有生命的,并非只是有血有肉的动物才有生命。世间万物皆遵循自然规律,皆有生命。正如动物春夏运动、秋冬休眠一样,植物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植物也有自己的生命周期,也有自己的因果循环。因此,如果认为杀生不好,则蔬菜果实皆不可杀也。
那么,不能吃肉不能吃菜,那岂不是要饿死。所以我认为并非不可杀生,而是不可滥杀!
动物植物本就在一个食物链中,相食相生,平衡共存。过多或过少都会打破平衡,破坏自然规律,最终则共同毁灭,随之迎来重生。比如,白蚁、蟑螂、蝗虫等,总不能为了不杀生而养着吧;再比如,植物树木,少了土地就会变成荒漠。
人类是极度聪明的,懂得饲养牲畜种植果蔬,来供自身的生存,同时又不会打破平衡。而针对人类自身对自然规律破坏的问题,应该受到惩罚,也确实受到了自然的惩罚,同时也已经开始改过自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因此,我认为博爱,并非不可杀生,更不是杀植物不杀动物。而是要控制好度,掌握好平衡。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杀或被杀都很正常,无需冠以名头。博爱者,爱世间万物,同样爱生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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