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的心情还是不能平静,那些惨烈的一幕幕不知道她是怎样捱过…
下午在外出途中我偶遇了万静静的妈妈,记得是前年吧 ,她的孩子曾在我班上就读…
静静妈妈是一个善良美丽的女人,可是却遭遇了一个暴君般的丈夫,经常为一点小事疑神疑鬼,打骂她是家常便饭…听静静说,爸爸打妈妈随手得很,妈妈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
再说下午五点过我买完东西,在回家的拐角处与她擦肩而过。我ESP(第六感)告诉我,遇到熟人了,而且很不对劲!我瞟了一眼,那人很快低下了头。跑到她前面一看,果然是静静妈妈 ,可是却把我吓坏了!她虽然戴着帽子戴着口罩,但一眼能看出,她又遭受暴力了:面目肿胀得变了形,眼眶周围全是瘀血,有点可怕…
“静静妈妈!”
我惊讶得叫出声来,她却躲闪着,不肯与我正面,更拒绝与我交流…
我知道一个女人发生这样的事是不愿意被人知道的,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让她正视我,让她明白我的诚意:我还是以前的那个我,我愿意帮助她。终于,她放下戒心,跟我回到我的住处。
一进房间,她取下帽子,摘 下口罩,脱下外衣,我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这次还是被吓到了,我不敢看,她的身上背上居然还有刀伤,大热天的她居然穿了三件衣服。她肿胀得只剩一条缝的眼睛里汩汩地向外淌着眼泪,无声地诉说着她的痛苦和愤怒…半个小时的血泪控诉无法让人平静,简直是畜牲!!!来到内室,她掀起贴身衣服,露出了前胸后背的斑斑血痕…
天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料到一个丈夫竟能将相伴十几年的爱人打成这样,而且居然用上了刀!!!不是人啊!猪狗不如!!!
我竭力控制自己,但还是忍不住哭了!眼泪刷刷刷地往下流。以前我曾劝她离婚,让她离开这个不爱她的人。可她每次都被男人几句软话折服,说自己还是爱她的,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说什么孩子还小,他会慢慢改的…等等,让这个可怜的女人最终等来了更残忍的暴行。
“爱”?请你不要亵渎了这个字。现在暴力愈演愈烈,你还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爱她吗?早在你第一次抡起拳头用暴力征服女人时,你就已经丧失了人性。人都没做好,谈何爱?滑天下之大稽!这几年“你为刀徂,她为鱼肉”,你是越打越顺手了!
反过来我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真想吼她一声,你怎么还是这么软弱,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我恨如今的社会居然还有如此丧心病狂的家暴者?我更恨自己当年听之任之,没有坚决地保护她…
我国新的法律规定虽然仅仅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的行为,但是对于此行为是否会判刑,也做了详尽的说明。如果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虐待罪的。一般会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家庭成员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罪会更重。
这次我管定了!
一定要劝她离婚!
一定要帮她打官司!
一定要帮她彻底走出那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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