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马克·思
我高考考的是艺术,大学读的是艺术,工作虽然不是艺术,也跟艺术沾点边。因此,我算是半个艺术工作者。凭借十几年的学习和工作经验,我的艺术修为虽然不怎么样,但比我更不怎么样的人也不少。
艺术的享受,说实在,我至今仍不知其为何物,只知道享受艺术。
享受艺术,比艺术的享受更容易让人理解,因为它几乎是具象的,是可以诠释的。比如,我聚精会神地画画,越画越有感觉,越画越忘我,那就算是享受艺术。这是身体力行地享受艺术。
还有一种享受方式,以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身份来参与,也就是“光看不练”,欣赏艺术。
显然,艺术的享受比享受艺术的涵义更加广泛,更加抽象。甚至可以说,“艺术的享受”既是难以解释,又是不应解释的。因为这是一个感性的问题,意会的效果比用文字诠释更能让人意味深长。
倘若有一天,“艺术的享受”被赋予了固定的文字概念,那无疑限制了人们的想象空间。
所以,艺术的享受应该是感性的,而且,它应该是结果,而不是过程。要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首先得学会享受艺术,然后使自己成为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
说到艺术,就离不开审美。有人可能会以为,艺术是感性的,每个人对美的喜好不一样,就好比“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阿姆莱特”。这种误会,造就了不少装腔作势、人云亦云之徒。他们道貌岸然,满怀自信,对某些作品品头论足,或是吹毛求疵,以彰显自己所谓的“艺术修养”。
常常有人在我面前炫耀:平面设计,他们懂;画画,他们会;书法,他们练过。其实,他们全都是以为自己真会,事实上,他们的“懂”和“会”只限于知道它们的存在。他们连星星之火都不如,却想和烈阳争艳,可笑至极。
在许多人心目中,艺术因感性而流行化、大众化,甚至通俗化。殊不知,他们连“审美”这一关都尚未踏入。
人们总是崇尚“少数服从多数”的处事方式,坚持“真理掌握在多数人手里”的辨析原则,因为它们放之四海皆准,还让人非常舒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显然不是!就拿最近热播的《乘风破浪的姐姐》三公加分赛来说,四位姐姐里面,孟佳的表现肯定不是最差的,至少不至于差得这么离谱,却只得到低得可怜的票数。大多数“浪花”只会凭自己对她们的肤浅了解来投票,而不是看谁唱跳得更好,或者说,大多数“浪花”都不具备审美能力。
康德说:“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
“浪花”们对于“姐姐”们表演的优劣判断,基本上都夹杂着厉害感,所以这种判断是带有偏见的,是不纯粹的。
主观意识控制了大脑,人们只能感性地审美,并非真正的审美。常听到有人说,他们觉得某个颜色不好看。颜色焉有好看不好看之理!你认为某个颜色不好看,那只是你的感性判断,事实上,任何颜色都无所谓好看不好看,只有你喜欢不喜欢。颜色不会因为你的不喜欢而变得不好看。
如果一个人连审美都只能依靠感性思维,在日常生活中,他一定不是一个理智的人。
席勒说:“若要把感性的人变为理性的人,惟一的路径是先使他成为具有审美能力的人。”
为什么审美能力的培养需要理性思维作支撑?首先,你要知道,音乐、绘画等艺术门类,都是有门道的。我们固然不能说,凡是有门道的都是美的,但凡是美的事物,一定都是有门道的。要使自己具备审美能力,以增强艺术修养,然后艺术地生活,最后得到艺术的享受,就必须先窥探艺术的门道。
如果不增强艺术修养,就不可能与艺术家有共同语言,也就很难欣赏到音乐、绘画等艺术之美。
单说艺术,可能大家难免如坠云雾。那么,我现在用诗歌鉴赏的方法来打个比方。我们鉴赏一首古诗,首先得理清诗中的意象;然后把意象串联起来,寻思冥想,脑海中便会浮现画面;最后,我们就可以如身临其境般去体会诗中的意义,也就是所谓的思想感情。
从意象推演出意义,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逻辑关系,意象代表理性,是开始,意义代表感性,是结果。艺术同理,如音乐中的音律,国画中的笔法,舞蹈中的开度、软度,都是断定作品优劣的关键因素。
我们周围有光亮,也有颜色,如果我们的心里没有光亮和颜色,也就看不到外面的光亮和颜色了。我们虽然不是艺术家,没有亲手制作美好艺术的能力,但如果我们培养好审美感觉和审美力理智,一样能享受到世间万物的艺术之美。
想得到艺术的享受,先学会欣赏艺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