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事情,一个男子,与发小一起吃饭,男子请客,因为当时正在和他人聊天,就给了800块钱给发小去买单。
发小,那是一些地方的说法,就是一起玩大的伙伴加朋友,很铁很死党的那种。
男子的发小,拿了男子的800块钱,去买单了之后,他对男子说,总共花了980元。于是,男子再发了180元给发小。
这个时候,刚好老板过来,男子疑惑地问老板,因为经常来老板这里吃饭,所以有感觉不对数。果然,老板说,这餐饭总共花了630元。
于是,男子大发雷霆,大声呵斥发小欺骗他,坑他。其实事实就是这样的,但好像没有必要发大火,因为不值得。
于是,两人发生了口角,有了肢体冲突,被其他人隔开了。
散了之后,男子怒气难消,竟然持刀去找他所谓的发小,把别人捅伤了。后来,被判了四年半,赔了4万8。
在这件事情中,两个人是三十多年的朋友、死党,哥们,老铁。是吗?或许,只是男子的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他把发小当发小,但发小当他是傻子。
对一些人来说,朋友是拿来背叛的,也可以说,朋友是拿来欺骗的,朋友是拿来坑的。
在这个事情中,男子的发小,就连980-630=350块钱,也不放过坑男子的机会。这一次,是男子发现了,那么,以前不发现的,是不是也有,是不是更多?
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人性本恶,那么,这个世间,还有谁可以相信?
在这个事情中,即使是30多年的老相识,但这个所谓的发小,也不放过坑人的机会。或许,他根本不珍惜,根本不在乎所谓的朋友与情谊。
有人说,在没有契约精神的社会里,根本就没有信用可言。有契约精神,然后才有信用。没有契约,没有信用,即人人疑惑,人人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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