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认识我们的人,都觉得我们应该很幸福;更有一群和我同事的小姐妹小弟兄,叫我“仙女姐姐”,常言他这个“神仙叔叔”多幸运把到我!(?)
曾经有一只小旺财问我,“姐姐,爱情是什么?”
“喏,和那个叔叔一起过了快10年,在一起还会笑出眼泪,他去隔壁串个门都会想他。”
爱情是什么?15年之后,我离开他3年;当年那只小旺财已经有了小小旺财,他还记得自己的问题,有了答案吗?
爱情是什么?
我不爱吃洋葱,不爱吃菠菜、白菜、但是他爱吃;如今不仅仅是已经是“吃”,我已经能把这几样菜做的上的了席面。
我嗜睡,但他睡眠时间短,我就跟着他熬夜,熬几天,就得一口气睡20个小时才能回魂。
他不爱吃饺子、喜欢黑、白净色的T恤,他不爱喝酒,喜欢打麻将……所有他喜欢或者不喜欢、想做或者不想做的,我都安静的看着他,即便有时候我感到受伤,也会悄悄的捂住伤口,跟自己说,这就是他的模样,他自己想要的模样。
“我们”是个好梦?我才那么用力去擒牢这个梦,马不停蹄的改变着自己,遇见他之前,我的牛仔裤能塞进一个“AO史密斯”,遇见他之后,我尝试了有一点跟儿的凉鞋,矫情的学起燕飞蝶舞的姿态。
不过3年,曾经为彼此做的事,我已经忘了很多,记不得他的好,这是爱情吗?
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幸福偶尔会使人高尚,但至于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人卑鄙或恶毒。
后来,毛姆还未这句话做了解释“我知道痛苦不能使人格高贵。相反,它使人低贱。痛苦令人变得自私、卑鄙、吝啬,而且多疑。它让人鼠目寸光。痛苦不会让人超越人性,只让人更像禽兽。我奋笔疾书过多少故事想让人明白让我们变得顺服认命的不是我们自己的痛苦,而是他人的痛苦。”
只有经过了他,也懂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不是幸福的!那些长在骨子里的自私、卑鄙、吝啬,多疑不是“我”或者“我们”可以对抗的了的。
过去的15年,不是爱情!他曾经为我做的每一件事是有标价的。
有人说,你可以说我不美,但你不能说我老……呵呵,要我说,你可以说我老,也可以否定我的美。那就是你对我的态度,你可以不爱我,也可以以爱的名义欺骗我,或者在做了那么多卑鄙的事情之后还问我有没有后悔认识你……怎么样都可以,没有不可以,因为,那不是爱情!
我没想到,在已经过去的15年里,未写完的小文里,有那么多不快乐的模样…总是要慢慢整理完,慢慢写下去,我不能删除的是自己的15年,已经和任何人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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