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阅读的家庭是无趣的,一个没品尝过阅读魔力的人是可怜的,一个没拥有过美妙阅读时光的人生是有缺憾的。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不仅求学,阅读亦当如此。时至今日,我还时常沉浸于书籍里乐不思蜀。
我的阅读启蒙不算早,到了上小学后。那时,亲爱的班主任张老师是我人生第一次朗读者。她还开办阅读角,每人带两本课外书来以供轮流借阅。最记得年幼的我在煤油灯下阅读连环画,常常油尽灯枯还未过瘾,没读完总吊着一口气,借阅书籍要排队。书非借不能读也,十岁后我不管家里学校,只要谁有了课外书,便缠着去借了来读。金庸和古龙的武侠小说,我也首次亲密接触。
如饥似渴地读着,我对书籍的热爱一天天加深。姐姐们固然为偷看《红楼梦》在被子蒙着头打电筒,我也为看完《花季雨季》熬夜到凌晨三四点。尽管我们的童年有黑白电视机,那些《新白娘子传奇》或是《狮子王辛巴》的经典情节记忆犹新,因通讯不发达,美好的阅读仍惊艳了时光。
那些美妙的阅读时光上初中后,书籍资源日渐丰富。姐姐给我买了一本散文集,我爱若珍宝,谁知失窃被偷了去,我失落不已。上了高中,我借书的瘾更甚。比如同学桌上有了《文化苦旅》之类的新书,我便坐在那里美美地读来。
上课铃响了,同学尚未归座,我又不舍得丢下,便顺手拿过来看。同学四处寻找,亏了旁人提醒,他找我要回才作罢。为此,我心下愧疚。下次留张便条在同学桌上,算个擅自借阅者。久而久之,同学们都知道我这个癖好,戏谑地送了个外号给我—“窃书者”。
高考填志愿,我最想读中文系,分数也够。可姐姐说工作不好找,我便选了英语。那时,英文原著看得少,中文小说倒越看越多。一直到参加工作,我都有阅读的习惯。闲暇之余,捧一本极爱的书,我就想读到地老天荒。有一回,我借了柴静的《看见》手不释卷,等不及回家,坐在公交车上看。我读得津津有味,不闻报站牌声。等回过神来,发现早坐过了两站路,我赶紧下车回家。类似的情况发生过几次,幸好也都没误事。
有这样的阅读习惯,也得力于父亲的身教言传。我最近才知道,在图书资源匮乏的当时,父亲曾受雇为409工厂拆掉图书馆,里面的书籍七零八落无人问津,他于是收集起来完工后背回了家。他求知若渴,总能利用空闲时间看书,常常废寝忘食。
能世袭的不仅仅是财富,还有阅读好习惯。阅读这根接力棒,从父亲这儿被我传到女儿身上。怀孕期间,我就开始念故事给她听。她出生后,我不是唱儿歌就是背唐诗。7—8个月大,我买了郑渊洁的十二生肖绘本,开始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起初,她专心地听不了十分钟,就去一边玩了。慢慢地,她能专注地指着让我来读。偶然撕过一次书后,她开始经常性地撕,我就帮忙粘补好。日复一日,那些美妙的阅读不但见证了温馨的亲子时光,也极大地促进了女儿思考的深度和语言敏感度。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不能及时给她阅读,就诱惑着说:“宝贝,不如你来给我读吧。”她真的拿起书来,一本正经地读完了《大卫,不可以》。今年,同样的诱惑下,她读了《大卫,圣诞节到啦!》和《精卫填海》。最让我惊喜的是,一本300—400字的绘本《请不要生气》她也能从头读到尾,我听得眼眶湿润:女儿的阅读启蒙见效,她与书籍的缘份从此定下来了。
每晚半小时的阅读,培养了女儿的良好习惯。每次晚上不讲故事,她就不肯睡。讲完故事她还不肯睡,我就给她放录音听故事。因此女儿不但说话早,用词准确,普通话也挺标准,比我们说得还好呢。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大大的鼓励。因此在工作或是生活间隙,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和妈妈,我的阅读量有增无减。那些先进的育儿理念,通过阅读一遍遍地走进我的内心,成为纠正我偏向轨道的方向盘。
那些美妙的阅读时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阅读犹如巨大的生产性财富,是我们能给孩子的最美馈赠。有了这件礼物,相当于送给孩子一段美妙的阅读时光。阅读的乐趣和强烈的求知欲,从来不败给岁月,只会经过时间的洗涤,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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