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兴趣爱好,做过最疯狂的事是什么?”
同事勺子说:“双寻,你男朋友好有钱啊!”
其他人也附和,“是啊是啊,对你真好”,“出手真阔气”。
可是一周后,他们就出事了。
那天她和勺子逛完街,准备去街角的starbuck歇歇脚,
可一拐弯,她就撞见了简东亦。
他正弯腰给一个满脸横肉暴发户模样的人捡包,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还笑得特别谄媚。
“双寻,那是你男朋友耶。” 同事这样提醒她。
仅这一句,她羞地面红耳赤。
那晚他们吵架了,在她一再追问下,双寻得知了一个真相。
他的公司在创业期,车子是贷款的,房子是租的。
而在此之前,她竟丝毫没有关心过。
不过之后,她也不必关心,因为她已经决定分手了。
失恋后第三天,她来投靠我。
整个人不哭不闹,但像孤魂野鬼一样,喜欢上街游荡。
“嘿,你到了,好久不见,最近发达了?”
一个声音响起,她停在原地,看一个穿着笔挺的男生从车里走下来,被一个前来迎他的男生勾着肩膀,领进了餐厅。
她想起毕业后的第一个同学聚会。
简东亦从白色宝马车里下来,一身白色西装配一条蓝色条纹领带,脚下蹬一双棕色磨砂皮靴。
整一个大写的青年才俊。
那个时候,她和同学也是这么出来迎他的。
那次聚会,一群人在包间里玩真心话大冒险,他指着她问:“当年你说的话还算数么?”
她愣了一下,想起大四下学期,他骑着自行车,满头大汗来跟她表白。
她说跟骑自行车的他谈恋爱,变成黄脸婆的几率是80%,让他换辆车再来。
他问:“换辆车,你就答应做我女朋友?”
“恩!”
聚会结束后的一周,他们恋爱了。
为了那个承诺,也因为毕业仅一年,他就变成了传说中的增值股。
想到这里,她又不免悲伤起来。
什么青年才俊,什么增值股,不过是帮有钱人提鞋的狗罢了!
傍晚回来,她停在玄关处愣了好久。
我问她怎么不进来。
她抱怨说:“你们家的拖鞋怎么都摆得乱七八糟。”
我心里好气,盯着一堆鞋尖朝外的拖鞋说:“用脚趾头勾一下,换个方向不就完了,多大事。”
她说:“简东亦家的鞋就不这样。”
我去过简东亦租的那套房子,装修风格是双寻喜欢的,玄关处的鞋摆得整整齐齐,每次进门出门,他还会跟在双寻身后,默默地帮她把鞋调整一个方向,以致于她来我家,连这点小事,都不习惯了。
晚上我洗过澡,包着头巾,坐在电脑前追剧。
浴室里,双寻大叫:“非余,你们家浴室漏水了!”
我急匆匆地跑进浴室,发现地上只是我洗澡时溅的一些水。
我责怪她大惊小怪。
她却一脸认真:“为什么他洗完澡地上没水,难道每次我洗澡前,他跑进去,不是为了上厕所,而是检查地上的水渍?”
我一副看鬼的表情瞪着她,一是惊讶她竟然可以生活白痴到这种地步;还有为那个木头人简东亦感到震惊!
第二天,她照例出去游荡。
路过简东亦经常光顾的那家花店,她问花店老板玫瑰花插在水里,能养几天。
老板说,一般三天左右。
回来她问我:“为什么玫瑰放了九天,还跟刚买回来时一样?”
我说:“肯定是有人偷偷换过了呗!”
曾经,他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生活。
她说想被当成公主一样宠着。
她一直以为简东亦宠她的方式,是肯为她花钱,让她在朋友面前有面子。
现在她才明白,一双拖鞋、一束玫瑰,也把她宠成了公主。
见她沉默良久,我说,你是爱上他了吧。
她说:“我不知道。他第一次跟我表白的时候,我不爱他。”
大四那年,等在三十摄氏度的骄阳底下,浑身都被汗湿了,皮肤也被灼成了焦炭色,这样狼狈的简东亦,双寻没有瞧上。
再遇见时,双寻觉得他好像变成了王子,而现在,更像披了王子外衣的农夫。
但她又说:“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看见那一幕的时候,除了羞愤,我还好心疼、好难过。”
所以她是爱他的。
只是接受不了,那个光鲜外表下,看起来有点像乞丐的他。
我觉得他俩真作,
一个拼命活在童话,一个拼命粉饰美好。
但其实是王子,还是披了王子外衣的农夫,影响爱情么?
生活远不是只有美好,那些被埋葬的不为人知的疮疤才是生活的真相。
假如你爱一个人的优点,也应该包容对方的缺点。
就像她爱他光鲜亮丽的模样,也得接受他屈膝的姿态。
原本这世界的灰色,就比黑和白更多。
那天聊完,双寻决定回去找简东亦。
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正在打包行李,准备退房。
原来房子是专门为双寻租的,
也是因为租了这套房,每月开销变大,
他不得已,才去跟那个满脸横肉的客户要项目。
双寻抱着简东亦大哭了一场,然后他们和好了。
只是一起搬去了一个小一点的房子,
但里面的陈设和家具依然是双寻喜欢的。
双寻发微信跟我说,她现在有个新名字叫“寻公主”。
其实我还没告诉她,简东亦不是大四的时候才喜欢她的,
而是从大一见她第一面开始。
最初,他不敢表白,觉得她是富家女,他是穷小子;
后来,时机不对,她家突遭变故,心情一直很沮丧。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开始尝试创业,想许她一个更好的未来。
我庆幸,他们没错过。
这样的简东亦,双寻不该错过。
如果你也有一个简东亦,也一定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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