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觉得全人类此刻都沉醉在愉悦、欢乐和幸福中,排着队在他面前经过。只有他自己是孤独的,孤独地看着,绝对的孤独。明天他或许依旧孤独,始终孤独,孤独得就好像这世上再无人承受这份孤独。
这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散步》中的一段文字。这篇小说我读了四遍,但是不敢多想,害怕陷入勒拉老爹那样悲苦的情绪无法自拔。勒拉老爹是小说的主人公,拉比斯公司的老记账员,21岁进入公司,已经干了整整四十年。四十年来,他在空间狭小、光线昏暗、环境恶劣、气味恶臭的小办公室度过,没有老婆,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回忆,没有钱——什么也没有,只有孤独的他。
四十年过去了,漫长而迅猛,空虚得仿佛一日凄凉,又仿佛难捱夜晚中的那几个小时!
所有的日子、星期、月份、季节、年岁,全都一个样。每天,他在相同的时间起床,出门,进办公室,吃午饭,下班,吃晚饭以及睡觉。同样的行动、同样的事和同样的想法循环往复,从没有什么能打破这种单调。
这样绝望的文字在小说中频繁出现,莫泊桑把勒拉老爹刻画成了全世界最孤独的人,还让他最后自杀了。人们发现他的尸体时,怎么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自杀。
“这个人的死被归入无法揣测动机的自杀,也可能是突然发疯所致吧?”
以这段话作为小说结尾是莫泊桑的深意,他在揭示一个残酷的人间真相:幸福的人看不到别人的悲伤,总是简单地把他们统称为疯子。
那一天,“疯子”勒拉老爹下班后走出连续工作了一整天的霉臭昏暗的房间,站在阳光下,突然有了去散步的兴致,于是他沿着大街走啊走,被眼前的情状重拳击溃了,心情从难得的颇有兴致变成彻底的孤独绝望。
文中三次提到他坐在一张长凳上,三个动作的重复与微妙变化,与他的内心活动相结合,表现出他从愉快到压抑,再到痛苦,最后变得绝望的心理状态,让结局真实可信又唏嘘不已,引人深思。
勒拉老爹第一次停下脚步,是因为看到了一辆接一辆的车队,车里坐着一对对情侣,空气中弥漫着撩人心魄、迷醉的气息。他刚吃完很久没吃过的美食,哼着甜蜜的老歌,此时心情是愉悦的,所以很乐意坐下来感受这氛围。
可就在此时,一个小姐坐在旁边搭讪他,这让他感到压抑,于是起身离开,却依然有更多小姐靠近他。他问其中一个人,“您为什么要做这一行?是什么让您不得不干这个?”她先是很生气,然后无所谓地说:“总得活下去呗,装什么傻呀。”哼着小曲走了。
他走了没多远又坐下来,心情逐渐翻江倒海。小姐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做小姐;而他——勒拉老爹,做了四十年没有前途的记账员,是为了什么?有什么意义?他的生活灰暗、平淡、沉闷、空虚,既得不到真挚的爱情,甚至——即使他想——买一个小姐的温存也办不到。
这络绎不绝的车队,爱情和欢呼是别人的,与他没有丝毫关联,几十年了,生活从来不允许他有爱情。周围的一切和他同处一个空间,却不在一个世界。
他的人生与别人就是如此截然不同,贫乏贯穿了他的一辈子。
过去的贫乏,现在的贫乏,未来依旧蔓延的贫乏;最后的日子与最初的日子一模一样,他眼前一无所有,背后一无所有,四周一无所有,心中一无所有,到处,全都一无所有。
他不愿再看别人的幸福,站起来继续走,可是没走几步就身心俱疲,第三次坐在了长凳上。他不想走了,也走不动了,他彻底明白,前面的风景永远不会属于他,没有任何意义,正如他的人生那般,没有任何意义,全是无尽的空虚和孤独!
热闹的街上只有孤独,回到家里更加孤独,卧室比办公室更让人伤心和恐惧。“幸福家庭住的房子比不幸之人的房子更加快乐。”他的卧室是冷冰冰的,死的,哑的,连人的回声都没有,连他自己说话的声音都没有。他的人生长途只能到此结束了!
在小说中那些幸福的人和不明就里的人看来,勒拉老爹的自杀确实莫名其妙,但是作为读者的我们感受和经历了他的绝望,我们知道,这绝非老人家的“一时兴起”,他的痛苦就是许多人的痛苦。所以阅读《散步》这篇小说,我们会想到现实中类似的新闻,甚至会把自己代入勒拉老爹的角色,会觉得深有同感,或者感到不寒而栗。
虽然莫泊桑本人有精神疾病,最终也是因病去世,但他写这么压抑的小说一定不是在鼓励人们自杀,他把悲剧写出来,是为了减少悲剧,他希望看到这篇小说的读者,如果有类似的状况,一定要及时寻求帮助,憋在心里会更苦。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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