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西部,一个退役的军官带着自己的仆人和三个儿子,在这里以牧场为生,三个儿子慢慢长大,在那个特殊的时代,性格迥异的三人逐渐成长,留下一段值得回味的岁月。
人到底要不要顺从本心活着呢?
崔斯汀很小的时候在森林里遭遇过一头灰熊,他被灰熊拍了一掌,他也用匕首剁掉了灰熊的一个脚趾,在后来的漫长岁月里,崔斯汀的心里好像都住着一头灰熊,时不时会咆哮,让他的内心没办法安宁。
他是一个听从自己内心声音的人,无拘无束,没有规则,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他的大哥活得就压抑一些,他很优秀,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好,一个人去城里能从小生意开始,一直做到国会议员。在他妻子苏珊的坟墓前,他对崔斯汀说了这样一番话,说我是一个遵守规则的人,人的规则和神的规则我都遵守,而你呢,什么都不遵守,随心所欲,但是所有人都更爱你,就连我的妻子都更爱你。
想一想挺可悲的。作为长兄,无法得到两个弟弟的尊重,作为儿子,无法得到父亲的慈爱,作为丈夫,无法得到妻子的真心。
如果是我,我会是遵守规则的那个人吧,是被社会打败了吗?也是,也不是。
随心所欲的活着,跟着自己内心走?哪有那么容易啊,崔斯汀之所以能随心所欲的长大,是因为他们一家人经营着一个牧场,是相对独立的,不会和这个社会有太多的联系,所以他也无需遵守那些规则。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只能去适应这个社会。改变社会?改变世界?有几个成年人还能有这样的自信?崔斯汀不会遵守这些规则,他内心有一头灰熊,他是狂躁的,所以很容易忍上麻烦,最后只能逃到人烟罕至的地方,去当个猎人或者渔夫,不用去遵守过多的规则。
读书的时候,看这部电影觉得崔斯汀帅气,现在却觉得他是一个很不负责的人,自由、随心所欲的前提是不能给别人带来伤害,不然这种“自由”就TM恶心了,就像崔斯汀给苏珊带来的伤害一样。
本来平静的生活很美好,却突然一句话不说就要离开,苏珊说,即使我有了孩子,你依然要走吗?崔斯汀依然选择离开,没有目的地,没有归期,这样的人就该去森林里当个野人,这样最容易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
只有内心温暖纯良,才能不舍爱与自由,不然总会有罪恶以“自由”为名,行肮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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