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二三八:光明还是“光鲜”
问:“近来用功,亦颇觉妄念不生。但腔子里黑窣窣的,不知如何打得光明。”
先生曰:“初下手用功,如何腔子里便得光明?譬如奔流浊水,才贮在缸里,初然虽定,也只是昏浊的,须俟澄定既久,自然渣滓尽去,复得清来。汝只要在良知上用功。良知存久,黑窣窣自能光明矣。今便要责效,却是助长,不成功夫。”
在这里,黄修易问的是“光景”和“效验”。王阳明此前专门批评过这种“助长外驰病痛”的修身心态。
话说有一次他问在座的“学员”——“最近求学功夫怎么样了?”有人以“内心清虚明亮”来回应,王阳明认为这是表面“光景”;又有人以当下与从前的异同来回应,王阳明讲这是在讲求效果。最后,他特别强调,不老老实实下“去人欲,存天理”的功夫,只管“求光景,说效验”,实际上就是在“助长外驰病痛”。黄修易所讲的“腔子里黑窣窣的,不知如何打得光明”,其实就是在抱怨“致良知”功夫的光景、效验不够理想。
人之所求,大抵有两种。第一种是孟子所讲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是“求”有益于得,是“求”在我者也。就像孔子所讲的“我欲仁,斯仁至矣”,像“求仁而得仁,又何怨?”。第二种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是“求”在外者也。比如命理学家所讲的“富贵穷通,无非命也”,比如孔子所讲的“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黄修易所讲的“如何打得光明”,表面上是在讲求内心里的亮亮堂堂、一片光明。实际上却是在苛求“致良知”功夫的效验和光景,使之达到有修为之人所能达到的亮亮堂堂、一片光明。本质上是向外驰求,是本该依循“求之有道,得之有命”原则的东西,这样的东西,“求”无益于得,求得过于迫切时,甚至会适得其反。
黄修易问:“近来专注于‘致良知’功夫时,也颇能觉出妄念不生的好处。但心中依然是漆黑一片,不知怎样才能修到亮亮堂堂、一片光明的境地?”
阳明先生说:“刚开始着手用功,心里如何能亮亮堂堂、一片光明?就像奔流的浊水,刚刚倾倒进缸里,陡然地虽已进入静止不动的状态,也仍然是浑浊的。需要等到静止沉淀的久了,渣滓才能自然澄离水体,水才会回复到清澈透亮的状态。你只要在‘良知’上用功,‘良知’存养得久了,漆黑一片自然也就变成亮亮堂堂、一片光明的。如今便要马上问求效果,就如同是揠苗助长,不能成其为‘致良知’的功夫。”
所谓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之求,有两层意蕴。一是所求必然是向上的,难能可贵的。比如,“小人穷斯滥矣”的“滥”——小人在窘迫环境中随心所欲、摆烂,虽然也属于“求在我者”,但却不是积极向上、难能可贵的。或者说,它压根不必求,随波逐流就会自然受染,所以算不得君子“求则得之,舍则失之”的范畴。二是所求本就属于自己,与他人,与命无关。或者是自己内心里本然就有的,或者本来就是自己命里拥有的东西。命这个东西,很玄乎,但孔子讲“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一个人不知命,便等于是分不清“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边界,自然也就搞不清哪些是可求的,哪些是不可求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其实就是把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拿来,养护好它,擦亮它,让它在自己身上熠熠生辉。至于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得之自然,失之自然,完全不必放在心上。
有个商业人士讲过一句很朴素的话——什么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一把大火、一场大水过后,还能留下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很显然,这是个明白人。黄修易讲求的“致良知”功夫带来的心中亮亮堂堂、一片光明,水火过后,还会存在吗?答案可能只有黄修易自己才真正知道——完全取决于这所谓的“光明”依附在哪里?如果它是内心的澄澈灵明,自然无关水火。如果它是依附在外在事物上的效验光景,“水火〞过后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
真正属于自己时,即便是“黑窣窣”的,那也是自己“致良知”功夫带来的一片“光明”,毕竟,妄念不生时人欲摒尽,内心里无非天理光明。
并非真正属于自己时,即便是“清虚明亮”,也不过是牵强附会于圣贤境界的光鲜而已,不要忘了,腔子里那颗心,不仅可以如镜子般照见本相,也可以如海市蜃楼般生出虚妄。谁能验明正身你所自以为看见的“光明”就一定不是“空中楼阁”呢?
不要忘了,当满大街的人看着赤身裸体的皇帝惊呼他的新衣如何光鲜亮丽、光彩照人时,你也会从怀疑自己的眼睛开始,然后在心中开一个别有用心的“眼”,脑补着无中生有出一套光鲜的“新装”来。谁能肯定人心中感受到的“清虚明亮”,或者黄修易在这里讲的“光明”,就不是那个脑补出的皇帝的“新装”呢?
光明还是“光鲜”,只是一字之差,只在一念之间。
最好不要在这些大词上着相,还是踏踏实实“去人欲,存天理”为好,老老实实“致”内心之良知,即便是“黑窣窣”的,那也是咱自己内心所能及的“光明”。孟子讲得再好不过——“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存义的事踏踏实实去做就是了,大可不必有什么执念和期待,心中不要荒废了它,也不要揠苗助长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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