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小区一业主经过熟人介绍,让我给做水电暖,实地测量后,做了11600元的预算,最后敲定让做,并且还签了合同,以实际用量为准。中间承诺还要用瓷砖又托介绍人搞价钱,无奈之下我又送了前置过滤器,也不让中间人为难。最后算账除了过滤器比当初的预算多了280多块钱,业主不愿意掏这多出来的钱,最后只多付了100块钱收场。我觉得后期还要用瓷砖就没有再说什么!结果她到别处买了砖,放了我鸽子。
错误假设:以为诚信可以换来诚信,签了合同就会遵守诺言。做水电的时候就把过滤器直接装上了,避免后期麻烦。
事故原因:客户不讲原则,不遵守约定,为了贪便宜不惜出卖介绍人。天真的以为对方会遵守约定,除此之外,当初还担心客户会因为水电没做好,又就付瓷砖的定金,我自己感觉还有点难为情,再说被拒绝还不知道怎么应对,其实应该要求客户付定金,嘴上的承诺往往不靠谱,必须要求有实际行动。
应该怎么办:贪便宜是客户的普遍心理,服务好客户的前提下,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即便是水电没做好,自己也应该勇敢的提出要收定金,再说她既然定了瓷砖就该付定金,如果她犹豫我也应该有所预料,起码过滤器不要先装,等瓷砖铺的时候再去履行自己的承诺也不晚。不能有侥幸心理,以为对方会照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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