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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钗记》:认定便不曾改过

《荆钗记》:认定便不曾改过

作者: 公子岐 | 来源:发表于2018-04-05 15:24 被阅读0次

    说起王十朋,不得不说到红楼梦了,我也记不得是在多少回,林妹妹和宝姐姐一起给王熙凤过寿,贾母看眼前儿孙具在独独缺了宝玉,对于宝玉的姗姗来迟,林妹妹眼观戏台,心里却似明镜般透亮,对着宝玉说道:“我说这王十朋也真是不通,非要跑到江边去哭祭, 孰不知天下水终归一处,窑碗水哭一哭已尽哀思不就行了!” 那天宝玉是去祭拜因他戏言而死的金钏,而金钏正是投井而亡的…

    王十朋这个人在古代真是难得,虽是贫士但聪明好学,幸亏隋炀帝发明了科举,就凭他的出身这辈子都不带有翻身的机会。

    以一支荆钗为媒,他娶了大家闺秀钱玉莲,每一个古典爱情故事都有一个装聋作哑的家翁,和一个嫌贫爱富的后母,《荆钗记》也不例外。钱玉莲的后母不同意这门婚事,欲将玉莲许给富商孙汝权为妻,玉莲坚决不从,而王十朋也面临这同样的难题,他进京应试高中状元。

    故事进行到这,我一点都不觉得惊奇,这个每个读书人的梦想,也是每个写书人的梦想,尤其在元朝这个尚武的朝代,通过科举为官就是一个美好的白日梦。

    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相比之下刘兰芝就没有钱玉莲好命了。

    高中状元后,万俟丞相招王十朋为婿,这个时候男主显示了高大上的道德节操,坚决不从。丞相怒将其改判为潮旧佥判,不得回乡探亲。

    王十朋无奈,只得送去家书一封,不料家书竟落入孙汝权手中,他将家书改成休书,玉莲不信,后母却逼玉莲嫁给孙汝权,玉莲欲哭无泪,为守誓言投河自尽。

    “荆钗与裙布,随时逼婚嫁。三夜不熄烛,相思何日罢!”在婚姻不能自主的年代,如果闹会被世俗认为不孝,所以她是被爹妈和王十朋的“休书”一同逼入长江的。

    《荆钗记》:认定便不曾改过

    我可以想象她是抱着对王十朋多么强大的爱,能在接到休书之后毅然决然选择投河自尽?“十朋,我不信你是这样的人,明日我便要嫁与孙汝权,就算你负我,我也不会负你!”

    是的,十朋没有负她。她也未曾真死,她被人救起,还做了那人的义女。

    可王十朋赶回家的时候,得到的却是玉莲已经投江自尽的消息,他去江边哭祭。玉莲,为夫来晚了… 江边环绕着一个男声,声音的名字唤作玉莲…

    不像《孔雀东南飞》,作者给了《荆钗记》一个美好的结局,五年后,王十朋改任吉安太守,在道观追倬亡妻玉莲,正遇观中拈香的玉莲。

    以荆钗为证,二人破镜重圆。 花前月下,她问他,为什么不娶丞相的女儿?她比我富贵的多。”锦鲤荷塘,他反问,“为什么不嫁富商孙汝权?他比我也富贵的多。” 理由从来都是一样的,因为你,认定便不曾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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