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在乡下,每当夏天,常见打赤膊的男人——年老的、年长的、年轻的,甚至年幼的,他们袒露着各自健硕的、肥腻的、松弛的、干巴的、黝黑的……上半身。
这类爱打赤膊的男人中包括了我爸,但我爸只是在家里打赤膊,他那时候的身材精瘦,隐约的腹肌和明显的肱二头肌常让年幼的我意识到:这个一年到头见不着几面的叫作“爸”的男人,他是“有力气”的人。而我爸当年的行为习惯多少影响到我,因此小时候有那么几年的夏天,我也常会在家里打赤膊——上衣一脱,我瘦得像一只营养不良的小野猴。
后来我开始上学,开始认字,开始知道衣物的两个主要功能,打赤膊逐渐被我认为是:粗鲁不敬的行为。我甚至一度疑虑:为何男人在夏天可以不顾形象袒胸 露 乳……头,而女人不可以,这莫非就是男女不平等的“思想残留”?
而据我所见,直至如今,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里,每逢夏季,总能在公众场所见到打赤膊的男人——干农活的赤膊男人、篮球场上的赤膊男人、街头巷尾匆忙的赤膊男人、夜市里决战于啤酒烤串之间的赤膊男人……数不胜数。
撇开文明不谈,在阳光下、灯光下打赤膊的男人着实大煞风景、毫无美感,况且又没几个有好身材的,多数辣人眼睛。
我如此感叹,便有人凑在我的耳边问:那么,那些穿得身光颈靓的衣冠禽兽对比那些打赤膊的人,谁更辣眼睛?
文/若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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