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终极一乘之大乘学处

终极一乘之大乘学处

作者: 佛天慈佑 | 来源:发表于2017-12-14 15:08 被阅读19次

    一切佛法,总括为戒定慧三学。戒学,称为学处,为三学之首,亦为修行之开端。是贯穿从最初一念善心至最终圆满觉悟的必修功课,也是佛法命脉得以延续的根本保障。学人只要接触佛法,就不可能忽略戒律。

    戒的含义非常广泛。从防非止恶,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一般规范;到具体的戒法:研究成文戒条相关开遮持犯的戒相细则,这些都可以称为戒律。一般说分为作持和止持,也就是要去做什么和不许做什么的要求。

    引申出定义:戒规、律法和仪则,用以规范行为、帮助修行的标准。简单理解可以视同世间的法律——一定的、统一的言行标准和道德底线。向善是没有标准的,好可以更好,直至成佛作圣。而犯错与否,必要有一个标竿,也即准绳。这样既方便自我约束,又可以提供大众互相监督。这一成文规范,统一严谨,不学习无能通达,故称“学处”。

    在原始佛教时期,一切佛法由来都是依佛所说,尤其戒律更是如此。古圣贤有:“佛所已制则不改,佛所未制则不制”的约定,可以视为“立法团队”对“上位法不得修改”的“立法”。往后地方仅能立“下位法”与“释法”,且不得与“上位法”抵触。

    部派开端,教义有了蓬勃发展。随着佛教中大乘思想兴起,戒法有了质的飞跃。最初的大乘并不彻底,由于戒律共用佛陀时代的声闻戒,布萨仍然如旧。

    后期随大乘理论与团队的不断成熟,戒法逐渐脱出根本乘,形成菩萨戒体系。这是值得肯定的。因为要服务于大乘佛法的修行,教义必然要从以出离心为本的解脱思想,转移至以菩提心为核心的菩萨道思想。于是有了大小二乘,声闻戒、菩萨戒之间的不同。

    一般理解的声闻乘戒,就是具足戒、十戒、八戒、五戒等。这些戒法重视规范言行,服务于出离心,是四众身份的体现。而菩萨戒则专为大乘服务,多究意乐,服务于菩提心,是不共声闻修学的特殊戒法。这是一般谈到声闻戒与菩萨戒的说法,这种区分方法依据戒条戒相,比较粗糙。

    菩萨道之次第,将声闻乘法系统整合,服务于自完整修行次第。声闻乘人也绝非自私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多有慈心利他之举。于是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分判:根据发心规划。有两种组合:以出离心,把声闻戒作为本分,把菩萨戒当作提高鼓励;以菩提心,把声闻戒作为修行基础和身份保障,把菩萨戒当作本怀要求。

    菩萨戒即大乘戒,所谓大乘,谓拣别于小,教大、理大、行大、果大,菩萨戒亦然。声闻乘戒戒数庞繁,二部僧戒数百余条,威仪琐细八万四千,皆摄律仪戒一类所纳。不若菩萨净戒,范围广大,凡志趣菩萨乘的行者,所有学行统称为“戒”。

    佛灭度后,大乘经典出,菩萨律仪散列于大乘契经之中。考菩萨藏海之《大宝积经》,详说菩萨十六门教授,实为其源。另外龙树《十住毗婆沙论•四法品》也有相关教言。自龙树菩萨开大乘,至慈氏菩萨出《瑜伽师地论》,始为究竟极成。

    如今说菩萨戒,大约有两大系统:梵网宗说与瑜伽禀承。梵网菩萨戒,出于汉传梵网经律藏品,其戒条为十重禁四十八轻戒,一般认为包含于三聚戒中的摄律仪戒部分。梵网菩萨戒如今传播得较广,成为出家三坛大戒的组成部分,为大家所熟悉。

    不过在历史上,(瑜伽)菩萨戒才是菩萨戒的代表,为世人所广泛受持。自玄奘译出《菩萨戒本》后,入室弟子大都受持奉行,并为时人重视。如今式微是因缘使然,由于意趣太高,常人无法把握,以至于现时大众对此戒都极陌生。不过此戒殊胜,确是无可争辩。

    据菩萨戒的说法,戒法体系有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三个组成部分,称为“三聚净戒”。摄律仪,就是誓断一切恶;摄善法,就是愿修一切善;摄众生戒,就是饶益一切众生。大乘之不共声闻的部分,特重于自利利他摄诸律仪、善法、饶益一切众生之菩萨学处,标志了大乘戒法的成熟。

    菩萨之摄律仪戒部分,包括声闻地所说诸戒,即七众别解脱戒和十善法戒。戒本虽未明制,以菩萨示相,与七众同,故摄律仪戒亦随七众身份不同而有差异。又菩萨三聚净戒,以十善为总相,故一类大乘经中,均以十善戒作为七众别解脱戒的代表。

    学子根据身份,持守摄律仪戒,不得缺违。瑜伽菩萨戒本仅只四重不共他乘殊胜戒,作为扩充增补。重戒即四种他胜处法:一、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二、他求财法,悭吝不施;三、忿恼有情,不受谏谢;四、谤大乘教、说相似法。菩萨任犯一条重罪,现生不得摄集菩提资粮及证初地,为他烦恼所胜,故名他胜。

    四重戒为菩萨律仪之本,上品缠犯即为断舍。所谓防非止恶,以贪、悭、嗔、痴为最重恶。相当于比丘之四波罗夷、为他烦恼所胜。菩萨现行他胜处法,便有舍菩萨净戒律仪之危机。不过不同于声闻之不许重受,故不沿用“波罗夷”名,以为区别。

    四种他胜处法,初贪心自赞毁他。不敬有德,妄自憍慢。此戒之加行为语默举止傲慢毁他。推其意乐,则为贪缠名闻利养。学人若发心不正,心存名利,那就极易犯此重戒。菩萨六度万行,利乐有情,而今不思饶益,自赞毁他。发心不正,实为极大罪过。

    声闻律仪,以“不淫”为首要者,亦从贪心出发。贪欲为六道流转、不得解脱之根本。菩萨首戒即抓住贪缠之根本毒,引申扩大,以贪欲为一切染犯之源。自赞毁他,看似罪轻,然而随顺猛烈缠烦,肆无忌惮,以至侮圣辱贤,造业甚巨,不得不慎。

    其次,悭心吝惜财法。此戒之意乐为悭,加行为不舍。面对有苦有贫,无依无怙之正求财者,菩萨为悭心所缠,吝惜不舍;乃至面对正求法者,不施法药。悭为贪之别分,相当于声闻不予取之盗戒。盗心根本在于悭贪爱染,七众弟子以不盗为戒,菩萨进而以有求不施、增长悭贪为戒。

    第三嗔心不舍怨结、恼害有情。以嗔心猛励,粗言恶口,以手足石块刀杖损恼他人;或长养忿恨,人来谏谢不受不舍。菩萨以慈悲为本怀,今存嗔恨之心弃舍众生,正与七众“不杀”戒相通。杀生是对有形众生故起杀心而行方便,断他有情生命。菩萨不仅不能害他,对有情起损恼忿恨之心,都与慈悲本怀相违,故为第三大罪。

    第四痴心谤乱正法戒。谤,不只限于恶言詈辱;由不正信,曲辞歪说,建立开示相似正法,这才是真正的谤,尤甚的谤。菩萨于甚深法藏,不如理解,还乐于倒说,最终必然要发展成建立相似正法的谤法重罪。菩萨自度利他,如何能将相似正法,传付于他、断人慧命。正违菩萨纯行利他之本怀。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比丘四波罗夷法,最末大妄语戒,于圣道中,未得言得,未证言证,以诳愚人。菩萨虽无故意欺人之心,然为痴缠所覆,内怀憍慢,自信胜解,产生似是而非之邪见,又或者本无定见,随他而转,不知抉择分别,而堕于愚痴。业果甚大!故为第四重罪。

    修学佛法,发心很关键。学习菩萨戒,要避免只注重戒相细分,而忽略了发心本怀。发心既是宗旨,也是指导。大乘佛法的优越,在于完全把握发心。只要发了菩提心,一切善法都是大乘佛法,一切广义的及格与优良标准,都是大乘戒法,并无二乘三乘的区别。菩提心实为大乘行法贯一切时处之根本。

    简单区分发心,大概有几个阶位:最初是一念善心、世间慈悲心,也就是孟轲所谓的恻隐之心,这是世间道德的自律底线。等接触佛法之后,就会有出离心。看清世间真相,舍弃不实的追求。进阶的还有慈悲心之要求,也就是世间善心的升华。

    这些步骤,都离不开正确知见的引导、保障作为前提。用这四条来对照四重戒法,第一条戒正违出离心;第二条戒不欲利人,违背慈悲心;第三条戒连人性的恻隐之心都蒙蔽;第四条戒,正违正知正见。

    如上四种他胜处法,只要违犯其中一条,而且是严重违犯了其中的一条,就失去了菩萨的身份,成为相似菩萨,而非真实菩萨。因为上品缠犯,皆由猛励缠烦烦恼所至,正违菩萨上成下化之宗旨。为烦恼所缠才是罪根,而言行部分只是外在显现。

    判定犯戒情节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四种缠:屡次现行、全无惭愧、深生爱乐和见为功德。四种条件全都具备,为最严重之犯戒情况,属于现行烦恼,犯即舍戒。或仅有见为功德而无其余三缠,则为中品犯;没有见为功德的为下品犯。菩萨犯了重罪舍戒,现生可以重受。中下品犯,尚可忏悔清净。这是此戒特殊性饶益方便所在。

    以此明确,菩萨戒与声闻戒的区别。菩萨犯重,必是上品缠犯,才算失戒。若仅仅是中下品犯,进行发露,如法忏悔,并且发誓不再违犯,即能恢复清净。而声闻戒呢,一犯即成失坏。不问是否数数、是否惭愧、是否爱乐、是否见为功德,只要具足犯缘要件,就算破戒。声闻重言行,菩萨重发心,由此可见一斑。

    轻戒有四十三条。七轻障施度:不供三宝戒一;不舍名利戒二;不敬耆长戒三;不往应供戒四;不受奉施戒五;求法不施戒六;不作饶益戒七。七轻障戒度:善开遮罪戒八;善开性罪戒九;味邪命法戒十;掉动嬉戏戒十一;倒说大乘戒十二;不护讥嫌戒十三;姑息不楚戒十四。

    四轻障忍度:以嗔报嗔戒十五;犯他不谢戒十六;不受忏谢戒十七;怀忿不舍戒十八。三轻障精进度:染心御众戒十九;怠惰耽眠戒二十;虚谈弃时戒廿一。三轻障定度:不请教授戒廿二;不除盖障戒廿三;贪味静虑戒廿四。八轻障慧度:遮声闻教戒廿五;舍大向小戒廿六;舍内学外戒廿七;耽乐异论戒廿八;不信深法戒廿九;毁他自赞戒三十;憍不闻法戒卅一;轻毁法师戒卅二。(以上三十二轻,属摄善法戒)

    二轻障同事:不为助伴戒卅三;不往事病戒卅四。一轻障爱语:不谏非法戒卅五。四轻障布施:有恩不报戒卅六;不慰愁恼戒卅七;有求不施戒卅八;摄众不施戒卅九。四轻障利行:不随心转戒四十;不赞他德戒卌一;不行威折戒卌二;不现神通折摄他戒卌三。(以上十一轻,属饶益有情戒)

    菩萨以断一切恶、具一切善、度一切众生为修道资粮。四十三则学处,完全围绕菩萨所行;依六度四摄施设,建立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直示成佛津梁。

    菩萨净戒所行,不外乎应作、不应作二类,亦即作持与止持。凡不应作事放逸而为;与应作之事放任不为,都是违犯。至于染非染、上中下品,则视心所之染与非染、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判断。

    有一条戒,尤要说到:善开性罪戒。性罪即无论制戒与否,其性本恶之罪。杀、盗、淫、妄四根本戒,佛制七众,一切处不可犯。菩萨为利他故,善权方便,亦有可开。在玄奘大师之前的译本,都将此戒缺略,意在防弊。

    菩萨于诸性戒,应怀极大惭愧之心,观察抉择因缘,确为饶益众生、顺他利乐,确因万不得已,而于性戒亦当善开。非但无犯菩萨律仪,生多功德。反之不开,弃舍于他,反倒是犯戒。此中把握一个原则,要能深明业缘果报,确知于他有利而行饶益。

    菩萨为利于他,虽相似违犯,却于菩萨大戒无犯。虽不犯菩萨律仪,非无业,非无染声闻律仪。功德、业力不能相抵,菩萨、声闻不能模糊。菩萨知有业报,有舍声闻身份之后果,仍能毅然作为,此等精神,可贵之至。

    身口七支性戒,皆须菩萨具足智慧、善巧,深明业因果报,才能无所违越。是故说此菩萨律仪,要以智慧为先导。如人服药,量多量少,都不足用,于此当慎。此一条戒,凉、宋二译缺略,唐本最为完善,弥补了缺译的不足。彻底解决了菩萨戒与声闻戒之间,摄律仪戒与摄善法、饶益有情戒之间可能发生的抵触问题。

    菩萨戒学,尤重心意。所以判定依据,主要还是根据动机心所。犯戒之心,总有六种:轻蔑心(无诚意)、懈怠心(诚意不足)、有覆心(为烦恼盖覆)、劳倦心(久而生厌)、病俱心(身心多病)、染习心(错久成习)。前三种心若存,定有违犯。四六不定,唯有病俱无犯。

    如由邪见、爱染、不信、无惭愧、恨、恼、悭、嫉等染心所发起的为有染违犯,仅由忘念、懈怠等而犯的为非染违犯,有正当因缘开许的为无违犯。病者心多失常,增上狂乱,不能以平常理法而论。又或者重苦逼迫,心不自主,亦属无犯。及未受净戒律仪,皆无违犯。

    若有毁犯,应如法悔除。若是菩萨自性意乐上品缠犯他胜处法,应当更受。若是中品违犯,应当对大众(至少三人)发露忏悔。要说清楚所犯事、名,具如比丘发露,羯磨文中广明。若下品违犯,当对一人发露忏悔。

    律典二分,初为戒本,偏于止持;二为羯磨,偏于作持。羯磨的意思是“业”——专指僧团表决会议,授戒忏悔等事,普作宣告,依此宣告而成其事(如立法三读)。报告之语为白,表决之语为说羯磨。略有单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等类。

    《羯磨》分三个部分:受戒、忏悔、得舍。比丘受戒,有三师七证;声闻羯磨,必赖此三师十证才能得戒。而菩萨戒只说一师,因为同法能授者十分难得。且菩萨宝戒,以诸佛菩萨为三师,以十方世界佛菩萨为证明。故于师所只作证明,为受学增上而已。

    受戒有九门次第:一、发愿。菩萨大戒,以菩提心为戒体根本。二、求师。古时有制,千里无师方许自受。今交通发达,岂能懈怠寻访。三、征信。弟子求师,既须审访。师摄弟子,亦须详慎。四、请授。此为正式请授。彼既是法器,自然堪能受戒。

    师徒应互作拣择。首先观察同法菩萨,已发大愿,有智(秉性聪明)、有力(具意乐力及加行力),于语表义(于羯磨文句娴熟通达)能授能开(于受戒仪则善知其意),愿行相应者,为能授戒师。

    一无净信、二有悭贪、三悭贪增上成蔽、四有大欲、五无喜足、六毁犯七众别解脱戒、七不恭敬学处、八有慢缓、九有忿恨、十多不忍、十一不堪耐他违犯、十二懒惰而不勇猛、十三懈怠而不精进、十四多分有所耽着、十五睡眠倚卧、十六乐合徒众、十七乐于嬉谈、十八散乱、十九闇昧、二十愚痴、二十一极劣心、二十二诽谤经论,如此二十二类人等,决定不能受此大戒。

    菩萨说法,贵在观机。若见有情,于此净戒能生信乐则应宣示开悟,令其发心受戒。然而当须随时思察,如果遇到无信有情,毁谤菩萨藏法,那就坚决不能轻率宣示开解,以免其造更大罪业。恭敬供养礼拜三宝生多功德;反之,若是毁谤三宝,那么罪业也是无量无边。

    五、问障。大德当为征问,以遮障难。六、正受。详审无差,即为正受。七、请证。既已受戒,则与一切诸佛菩萨心意相通。八、教戒。于四重他胜处法,详作开解。九、回向。普为一切有情利乐而作回向。

    忏悔羯磨,有出罪、还净二义。仪式与受戒羯磨相似,同样有对忏、自忏两类。首先诫令勿犯。若有违犯,当即行改过,如法忏悔出罪复净。有犯不悔,罪恶日增夜长,故应疾疾悔除。

    最后舍戒差别。舍戒,就是失戒。菩萨律仪以菩提大心为体,今既弃舍大愿,失菩萨身份并且一切菩萨善法,则戒亦随失。又或上品缠犯他胜处法,以此失戒,若想重得,可重发大愿,如法悔除,然后重受。

    初发心菩萨,尚未能做到出入胎不迷,那就有隔世是否失戒的问题。八关戒法,在一日夜。七众别解脱律仪,在尽形寿。惟此菩萨大戒,一得永得,直到未来成佛。若非上述失戒二缘,永为佛种,终不舍失。哪怕转生隔世忘失,戒体还在,犹如种子尚有活力,总会发芽成熟,必能遇到胜缘,或回忆起,或重新受。虽然重受,只是增上戒法,戒体不会新得。

    《(瑜伽)菩萨戒本》共有四种汉译。唐贞观廿二年,玄奘法师在长安弘福寺翻经院译出《瑜伽师地论》百卷。后又于大慈恩寺翻出《菩萨戒羯磨文》一卷,别出单行《菩萨戒本》一卷,成为最后定本,传承至今。

    中国的译经事业极其自由,前后千年,时间跨度大。随翻译者的传承和水准,任意发挥。所以常常发现同经不同系统、同经不同译本、同经不同意趣的情况。这是学习中的门槛,也是学习佛法的特殊方便,可以籍由各种版本互参,帮助理解和把握。

    在这些译本中,唐译最为完备。尤其“为利他故七支性罪应开不开”一条,弥补了他本缺译之不足。彻底解决了菩萨戒与声闻戒之间,摄律仪戒与摄善法、饶益有情戒之间,可能发生的抵触问题。玄奘大师译出《菩萨戒本》后,入室弟子大都受持奉行此戒,为时人重视。

    受学瑜伽菩萨戒,须以智慧为先导。应先对经论打下深切基础,具足正见,才能善持此戒。否则心地未明,虽有违犯却不自知。不若七众别解脱戒,作持与止持刻板明确,对于犯不犯相较易把握。

    能够接触学习这个戒本,那是无始以来,积集资粮成熟圆满的表现。百千万劫以来,正法难闻,今已闻到妙法,切误空过。当要生起欢喜心、愿心、坚固信心,学习求受此大戒,将来生生世世都能忆念今时受戒之戒体,直至成佛。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终极一乘之大乘学处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inskw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