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的贫困家庭,哥哥为供弟弟上大学,走投无路盗窃,结果被发现,冲动杀了人。
由于有一个强盗杀人犯哥哥,弟弟经历了被赶出住所、不得不放弃原本的大学梦想、四处找工作被拒、无法继续办乐队、爱情夭折、孩子受歧视……
本文以犯罪者家属的视角切入,讲述了犯罪者的家属在社会上的生存问题。以强盗杀人犯的弟弟武岛直贵在哥哥武岛刚志犯罪后所受的一切,展示出犯罪者家属所受的歧视;又借由书中人物“平野”之口,说出“歧视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惩戒犯罪者,让他们知道,犯罪不是一个人受过。
“歧视罚”——被美化的歧视
按平野所说,似乎人们对犯罪者家属的歧视,是出于惩戒犯罪者的目的。事实绝非如此。我猜想,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平野所说的这一点,即使意识到了,“惩戒犯罪者”也绝不是歧视他们的主要原因,不过是给自己的歧视正名的一种方式罢了。
歧视罚,只是歧视无辜犯罪者家属之后,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它最直接“罚”的对象,即无辜的犯罪者家属。对于犯罪者的惩罚,如果人家根本不在乎家属,又怎么罚得到?叫成“歧视罚”,只是对这种歧视的美化。
歧视,正当却不正义
不过歧视的确是正当的。犯罪者家属的身份,给人带来不好的联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人们总会避而远之,区别对待,歧视也随之而来。
但是正当并不等同于正义,惩戒犯罪者,歧视家属并不是必要手段。歧视,甚至有可能造出新的犯罪者。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罪。环境和自身的价值观共同作用,使得有些人正直坦荡地过活,有些人却要犯下罪行。我们不该对个人素养做过高要求,把每个人看作普通人才是正确做法。一个近乎无辜的普通人,由于自己的亲属犯罪,在整个社会环境中备受歧视;个人素养只是平均,而环在他周围的社会环境突然极具恶劣,犯下罪行或许并不令人惊讶。直贵虽然最后没有演变成新的犯罪者,但他也变了,不再是原来的正直坦荡——BJ中收钱下药,与富裕家庭的朝美恋爱时想通过未婚先孕绑住她。
歧视,尽管理所应当,也还是少做的好
歧视受害者家属,既理性,也感性;不管怎么说,以一个普通大众的角度,都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以这种要求来要求大众,那么受歧视的无辜的受害者家属,憎恨歧视他的人,更是理所当然。
但平野点明“歧视罚”的正当,说直贵不该憎恨埋怨歧视他的人,也是理由充分的。因为对于他而言,他绝不可能寄希望于别人突然对他宽容,更不能整天活在绝望里憎恨别人,他所能做的,只有面对现实,着手改变;否则,在他面前将一条道路也没有了。
要求受歧视的无辜犯罪者家属接受“歧视罚”,是因为对他而言没有更好的办法。
而对于发出歧视的普通大众而言,尽管歧视是理所应当的,但或许也可以从犯罪者家属的角度考虑,尽可能地不把他们当作异类,只把他们当作普通的人。
直贵的遭遇,其实有时候只是因为普通人对犯罪者家属的联想不好,而引起的碰壁。如直贵退出乐队,是考虑到乐队的声誉问题。“即便成员的家属有人犯罪又怎么样?不是他自己犯罪呀!”如果普通人大多都能这么想,那么Ricardo的顾虑也就不存在了,那么直贵也不必一定退出乐队。如果社会舆论都能这么想,他首先或许根本不用放弃正规途径考上大学,后面的事情也就不会接连被牵扯出来。
原本就不是他自己犯罪,我们为什么不能不戴上有色眼镜看他们呢?
歧视犯罪者家属对于我们普通人是最省事、最经济的选项,但对于无辜的犯罪者家属,实在是太不公平。
成为主流的歧视带来的代价,可以由个人的敢于发声,一点点消解
这种歧视,也许就像是沉默的螺旋。或许你自己并不觉得对自己而言歧视犯罪者家属多么不可改变,但是却知道歧视绝对有道理,于是假设别人都会歧视,并且通常会假设别人难以改变,然后认为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再加之歧视之有理及经济,干脆就随了大流。于是歧视的力量越来越大,别的声音免不了被吞没。最后歧视成了主流,“不歧视”的代价就大了。
所以,问题就在于“所有人都歧视”。
没有一滴水认为它能造成洪灾。整个社会,说到底,是由一个个的个人组成的;社会的声音,其实也是由个人的声音汇集。如果从你开始就能改变,或许能影响、唤醒更多同样想法的人,从而使社会声音的洪流逆转。
毕竟歧视无辜的犯罪者家属,绝不必要(尽管正当),对于受歧视的当事人更不公平。他们受歧视的理由从不真正来自自己,而只是因为有一个犯罪的家属。这样的惩罚,未免失当。而且这种失当的惩罚,不仅可能导致当事人自己的人生更加坎坷,还有很大可能因此再增添新的犯罪者,造成更大面积的灾难。
因此,我以为,歧视尽管正当,却是应当改变的。而改变,是每个人都能着手做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