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古人这句话放在什么时候都不过时,如果孩子小时候不加以管教,任由其为非作歹,导致的后果就是孩子长大后也会视法律为无物,从而断送了孩子一生的前程。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傻事,这件事一回想起来就让我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也永远忘不了那晚父亲用皮带抽打在我身上的疼痛。
我那时已经不小了,差不多有四五岁的年纪,说不懂事都是借口,最起码明辨是非的能力是有的。那时候爸爸单位里有很多年轻人,他们大多还没有结婚,就住在单位给他们提供的单身宿舍里。其中有一个年轻人,爸爸让我管他叫王叔叔,他非常的多才多艺,尤其善于摄影。我还记得当时他特别喜欢拿我当模特进行拍摄,每次不经意间拍出来的效果都特别好,有一张他趁我奔跑的时候不注意给我拍的照片,我珍藏到现在。
就是这样一位待我如此热情的叔叔,我竟然对他做了最不该做的事。
有天,他带我去他宿舍玩,我看到他桌上有很多小玩意儿,象棋、扑克牌等,他也热情的把他的东西拿给我玩,我还不满足,拉开他的抽屉找好玩的东西。就在中间那个抽屉里,我清清楚楚的看到里面躺着一卷钞票,大约么得有好几块钱。我默不作声的关上抽屉,但是此时我的心里已经生发出一个邪恶的想法,那就是等王叔叔不注意的时候,溜进他的宿舍,拿走那些钱。
我的计划进展的非常顺利,我故意去找王叔叔玩,趁他不注意,偷偷打开他的抽屉拿走了那卷钞票,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家。回到家后,我赶忙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小心翼翼地拿出那卷钞票,里面有一元的、两元的、五毛的,总共加起来好几块钱。不要小看这些钱,在那个一毛钱能买一个冰棍的年代,这些钱就是巨款!我想象着自己拿着这些钱买着自己爱吃的零食,那种美好和惬意,虽然当时也害怕,但是这种对美食的向往战胜了恐惧。
我拿着这卷钱,呼朋唤友,叫来了平时和我关系最好的几个伙伴,我们一起来到家附近的那个小卖店,我把钱“豪掷”在柜台上,任小伙伴们挑选他们爱吃的零食,我也选了一个平时不太舍得吃的两毛的冰糕。最后那卷钱还剩下一点。
我本以为这一切做的悄无声息,可不想小卖店的老板“出卖”了我,我平时买东西都去他们家,他太了解我的“经济实力”了,今天突然“大宴群雄”,其中肯定有猫腻。于是他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爸妈。
晚上,等姐姐睡了,对我的“审判”便开始了。先是问我钱哪来的,我不敢承认,问了几遍愣是不承认。气的我爸把皮带解下来抽我,我想找我妈寻求“庇护”,但是看到妈妈把脸转向一边,一边哭一边气狠狠地说:打的好,使劲打!我不知道平时一贯对我那么好的爸妈今天怎么如此生气,这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我被老爸的皮带打了一下就疼的浑身打颤,声嘶力竭地求饶,哭喊着说钱是我偷的我王叔叔的,爸爸这才停手。
当天晚上我一宿没睡,第二天,爸爸带我去给王叔叔承认错误,我羞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王叔叔平时是多么喜欢我啊,我却做了这么对不起他的事!王叔叔没有太怪我,只对爸爸说小孩子嘛,不懂事。但是我从那件事以后就很少再去找过王叔叔玩。
这件事其实已经深埋进我内心很多年了,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愿再提起,爸妈也从没在人前说过一次这件事,但它就像一把刀,斜插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每每想起总让我隐隐作痛。
现在我也有儿子了,等儿子懂事了,我想教给他的第一课便是“我们的东西我们要,不是我们的东西再好都不能拿”的道理。
当年王叔叔给我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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