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诩不是什么爱狗人士,但也不是什么不爱狗人士,我是属于那种不知道自己爱不爱狗的一种状态,也许只有等到机缘到了养狗了,就会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狗了。
以前我也不知道我是喜欢狗的,第一次养狗是十几年前,但是当时养的狗是狼狗,个头大,且又在小区养狗,很多人见了都感觉到害怕,每次带它出去的时候,多人都是见而远之吧。后来也没人有时间带它了,于是就把它送人了。
我和狗的缘分当时也就不了了之了。直到今年三月,为了给惠婷找一个伴,我和蒜头一说,蒜头立马就给惠婷买了一只小狗,鉴于之前养狗的种种情况,这次买的是小型犬,约克夏。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更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小狗长啥样。
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感觉它好小,可爱还是蛮可爱的。
后来在朝夕相处中,我发现我慢慢喜欢上了这种小狗。第一它好打理不掉毛,在家生活两个月后大小便基本都固定下来了,铲屎官的工作也慢慢做顺手和轻松了起来,第二它食量不大,不用在饮食上花费很多米米。第三个小可爱,带进带出不用引起别人注意,别人看到它大多都是一副j觉得它很可爱的表情而欣然接受它。所以我说,只有真正养狗了,你才会知道你喜不喜欢小狗。狗可分大狗和小狗,也分猛犬和温柔小犬。我呢,目前看来,自然是喜欢小而温柔的小犬了。我家谛听就属于这一类的小犬了。
暑假的时候,我和惠婷带着谛听去温泉中学的操场上散步,去了那里两个月,我们都是松开谛听的绳子让它自己跑的。当时也有一些小孩在,谛听并不会袭击别人,它就是过去闻闻嗅嗅,然后就走开了。但是我今天和蒜头带着谛听一样温泉中学操场上散步,我们按照往常习惯那样给谛听松开了绳子。谛听就在我们脚边走来走去。偶尔走远一点,但是一喊它,它也就回来了。要是看到走道上有人的话,它还会过去闻闻嗅嗅,今天它就是如此,当时那个女的一看到谛听向她靠近,她赶紧缩成一团,一种很恐怖的感觉,我们便说没有关系的,它不咬人的。话刚说完,一对跑步的父子正好经过这里,他一看到狗是没有栓绳的,即刻便对我们进行了一番说教,这是公共场合,你还要栓住你家的狗。当狗咬人的时候,他家主人都是说他的狗不会咬人的。但是蒜头只说了一句没事,它不咬人。那个人就说了一大堆。多一事少一事,我便抱起谛听,不想跟他们争辩。那个小孩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还说什么臭狗。真是没有礼貌。就和大人一个样子。蒜头说不用和他们计较。我想了想,也是,没有必要和这样的人计较,多说几句话或是耗神想这样的事都是浪费自己的精力。蒜头是对的。
虽然我说爱狗有人,不爱狗也有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爱和不爱的事物。完全没有必要去强加入这种东西给别人,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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