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2
等式表达意谓的相同。那么在5+7=4+8=···=12 中,每个算式都表示一个数。我们可以用其中任何一个算式指谓这个数。但是12在其中具有特别的地位,就其最直接或简单而言。算术式子最后总是以这样一个简单的符号的给出为演算的目的。
简单,在此作为一种根据。
在一个代数式里,则和算术不同。
虽然=都指示意谓的相同,但是一个算术式的真,是基于算式在符号上自身给出的。维特根斯坦谈论句子为真的根据。而弗雷格谈论的是声明一个句子为真意味着什么——及物,或者说这个句子作为关乎实在的谈论。在弗雷格,句子的何以为真的根据,不是它谈论的题目,而这个环节,在维特根斯坦,是受到不可或缺地关注。
这里的原因,在于弗雷格考虑的是语言如何能够谈论事物,考虑从语言到事物的环节。他还是和亚里士多德有着一样的情况:一种一元论。在他们,名称和事物之间的缺乏区分。语言还没有作为一种现象从事物中独立出来受到考察。但他们使用名称的时候,谈论的总是事物/对象。罗素那里也有一种意义的不可谈论。
弗雷格使用名称时,总是意谓一个对象。而这个对象是通过名称被给予出来的。这点在一般语言中是做不到的。维特根斯坦说,语言除了逻辑命题或分析命题之外,总还是有赖于经验的配合才能给出意义,或我们通过语言在谈论的东西。只有在数的对象里,弗雷格达成了其逻辑的落地。其逻辑适用于数的对象的命题。可以作为其一般原则。但是在一般语言的对象的情况里,弗雷格的名称意谓对象,对象在思想中只是一种逻辑的构件。根据名称,并且撇开直观或亲知的场景,所能指谓的,始终只是作为逻辑的构件的对象,作为范畴或概念的对象,而非这某物。当弗雷格试图通过名称指谓这某物时,他不可避免地引入了经验地场景,这就是亲知知识地标志了,而这是弗雷格力图避免的。
弗雷格的逻辑只适用于数的对象。当谈论一般语言的句子时,力所不逮。维特根斯坦通过一种扩展达成了这个目的。
弗雷格谈论数的时候,通过概念的相等(等数)而引入数。一个数和等数是不同的。并且,符合语境原则,总是先指出数之间的相等——等数。这就是弗雷格谈到“a比b高”时,并不需要指出a和b的高度,就可以使句子为真。比如两段线放一起比划一下,我就能断言谁长或一样长,而并不需要了解各自的长度。概念的相等,这里的相等就是不同概念在数上的相等,这里的相等可以看作等数。我们可以然后再来讨论每一个数。在概念的等数的指出上,并不限于先天地,或经验的场景。我可以基于一一相应,指出一些苹果和一些橘子在数上的相等。这是一种基于经验的语境的指出数的相等。我们可以基于这些苹果进一步数数来给出具体的或这里的这个数。弗雷格为了一种数的定义先天性,采用了一种通过概念来给出数的方法。这就是他的先基于矛盾律指出处于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的数,这个数由此获得一种概念的来源,其定义脱离了经验性。然后弗雷格基于同一律,指出处于一个与自身相同的概念的数是1。进而,谈到加一的概念表示。这样,通过0,1,和加1,我们就分析地和先天地得到了一切自然数。
而维特根斯坦由于要谈论一般语言中的对象。而这些对象不能根据弗雷格对于数的通过分析的得到的方式得到。一般语言中的对象的命题总是综合命题,它总是要基于经验。所以,维特根斯坦的方法,就是承认事物和语言中的名称之间的一种平行关系。不再作弗雷格对于数的分析所作的,通过概念来得到一个数字名称的意谓的一个数,而是把对象看作不能根据名称给出的东西,它只是一个逻辑中的标记。而名称和对象也不是语言和世界的基本单位。句子和事实才是。这点倒是和弗雷格在句子的联系中谈论语词的意谓相近。但是弗雷格还是在谈论语词的意谓,维特根斯坦则不再谈论它,他认为对象自身是不可谈论的,能谈论的是事态和事实。事态基于经验为真。
从而,事态和符号中的句子之间,基于一种图示形式的相等而使语言具有谈论世界的能力。在这里,相等的东西就是谈论的东西。我们谈论的并非事物,而是事态。而事态由于其中的对象始终只是一个空的逻辑中的空位,作为只是一种形式的思想。所以,我们通过句子谈论的,是一种逻辑形式。是一种思想的东西。
在平行线之间,是方向的相等。方向是一个概念。某个方向可以作为思想中的对象,正如一个数是算术句子中的对象。可是维特根斯坦说等式是伪命题。因为它们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它们是分析命题。
这两种情况的相等,都是语言之内或事物之内的相等。它们都还没有触及语言的界限。我可以通过一个概念来表示一个方向,通过一个数来表示概念在数上相等的那一个数。它们还都是可思的,可以谈论的。但是当涉及一般语言的情况,一个句子其意义表示一个事态,在这里的语言和事态之间是一种图示形式的相等。并且,弗雷格在平行线之间是方向的相等,以及通过概念之间数的相等,引出数的概念,并且基于经验条件指出一个数,在这些情况中,相等的东西(方向,数)作为引出它的事物的性质,或因素部分。在这里,语言和事物之间还没有处于一种纠缠之中,而是通过语言就事物本身的一种分析思辨。我们在适用语言时,谈论的其实就是事物了。并且,事物的性质已经通过事物领域自身就得到了一种定义或在思辨中的给出——在多和一的关系中通过事物给出事物。这可以是通过多和一的关系来达成,或者通过部分和整体的关系达成,也许还有别的形式,但是它们之间共同的一点,这种关系中的给出都是思辨的。
当维特根斯坦把对象看作通过名称给出来的一个空的东西时,这种思辨的关系作为基础受到了破坏。一个名称和一个对象,它们之间失去了在弗雷格的专名那里以为具有的作为意谓给出的能力。如果撇开亲知,就是撇开了经验,其实专名也成为一种可疑的东西。不然,弗雷格就是在一种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作为总所周知的东西,如同字典里的符号和其意谓在定义里给出的情况。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弗雷格才可以合法地在撇除亲知的同时根据名称指出其意谓的对象。在这里,对象是具体的这某物,而不是作为逻辑概念的对象。名称和其意谓的对象的能够给出,只在数的东西那里适用。弗雷格的逻辑对于其对于数的谈论是合法的。但是对于一般语言中的对象,是不恰当的。
在一般语言的情况里,根据名称指谓出对象的功能被瓦解。根据语境原则,可以在退一步中做到的,是一个句子和一个事态的相应。比如用一个句子指谓一个事态。但是这种指谓就不再是名称和事物之间的指谓的情况中,一种完全非思辨的跨越语言和事物,通过指的动作,这个动作介于语言和世界之中或者说它同时是语言的也是世界的,来衔接起符号和事物之间这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的联系。
在以句子为单位时,当我们讨论的不是从句子到另一个句子的推论时,句子意谓的真就不是这里语言和事态之间的联系中要谈论的东西。真只是作为这种联系得以建立的一个标志——当一个句子意谓真,它就作为关于事态的谈论的符号。但是真在这里不是初始的,而是为句子和事态之间具有的一个图示形式的相等所定义的。
从而,在一个事态和一个句子之间通过引入图示形式,得以带入一个意识中受到思考。
把语言符号和事态分开,使得语言作为现象可以得到考察。并且进而,从语言表示或表达事态,语言自身作为一种工具,到一种语言即对象的考察。在语言之中,已经包含了一切事态之逻辑形式。事态并非其自在,其自在是不可说的。事态总是被我们的语言说谈论的东西,我们谈论的其实是语言和事态之间相等的图示形式。进而,事态总是作为逻辑中的东西而受到谈论,对象作为一个空心的点,就如同经验中的某种红作为概念作为属种差系列在内涵的递进中所逼近的东西,它最后就是这些内涵的总和,而对象最后也表现为一些列事态的带入一个意识中来所充实的一个意向性。
因为在反思中,我们最终考虑的对象,是语言的,而事态是通过语言间接地表达出来的。一旦通过图示形式的相等,我们就可以合法地通过语言的考察而达成关于世界的考察。在此之前,我们总是处于一种考察的是语言但是想要考察的是事物。这样就使得我们真实地考察的材料,那些语言中实在的东西,没有得到一种充分的思辨考察。而总是处于一种漫不经心地不够系统地考察。因为要考察的东西(事物的)和实际上基于的材料(语言的)处于一种根本不同因而非思辨的关系之中。一旦认知到我们最终考察的就是语言和事物之间相等的图示形式,那么,基于语言考察的一种思辨性就可以合法地得到系统地充分展示。
而后期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我猜想,基于这种语言和事物之间的图示形式的相等,语言得以有能力作为介入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是语言游戏。游戏需要参与者参与到游戏之中,语言行为由于具有一种行动上指出实践中的理念,或目的的能力,它能作为推动世界的因素而参与世界,从而可以说语言是一种游戏。
当语言仅限于主体的内部思维,比如康德的处于知性的逻辑机能所规定之下的思维行动,它达成的认知和观念,或者说,达成的是一种认知内容的客观性。这也就是弗雷格那里思维基于思维规律的遵从而达成思想的客观性。
但是语言并不仅限于这种内心思维的活动的结果的东西。它还可以进一步作为推动世界的行动的发起者,从而成为介入世界的一种游戏。它在此不再只是作为个体内心的活动,而且还是世界中的行动。
这一切的根源在于维特根斯坦揭示出语言和世界之间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并且我们对于世界的认知,也只是限于这种图示形式。世界中没有这种形式之外的东西了。或者说此外的东西是不可说的。
维特根斯坦甚至把图示形式也看作只可以显现,却不能说的东西。
显现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措辞。我们说一个事态是可以谈论的,但是其图示形式是不可以谈论的。正如亚里士多德可以逻辑地谈论实体及其形式,但是某物的形式却是难以谈论的。当我们谈论某物时,总是基于其形式在谈论它。形式即事物的意识。或者说,在意识中,形式和事物是重合的。就如同胡塞尔那里现象和关于现象的观念之间的重合或同一。
语言游戏,就是把认知过程和意志的实践一并看作一个世界中的行动。认知在不同主体的讨论中,通过互动构成前往一个结论的环节。在语言游戏中,认知活动本身就构成世界的一个部分,一个事实。这只有基于把语言活动语言现象看作一种事态,进而它成为考察的对象的东西,或者说它作为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才得以可能。
因为在语言和事态中,我们实际上谈论的只是图示形式。就此图示形式而言的等同里,语言和世界可以构成一种交互。它们是并列的实体。从而一种游戏得以在其间如同事物在关系里展开。这里,游戏在于实体之间的互动,互相影响,推动。
6.2321
数学命题是先天的,或分析的。它是基于逻辑本身可以表示的。
康德的先天综合命题何以可能。算术命题不是综合的。几何命题是它基于的是直观形式的外感官空间的先天性。而经验则基于知性形式或知性概念的先验,而具有先天判断的可能性。经验科学中的先天命题,都是基于一种把经验归于概念之后的概念运动而得以可能。而在实践领域中,则基于先天的先于行动的理念式的道德律,使得其具有先天的判断可言。
逻辑是什么?
比如我可以选择a,那么就要接受由a所带来的一切。比如就要否定a。我不能在选择a的同时又要拥有选择a的权利。
选择a或~a,选择a或b是个体的自由。但是一旦有所决断,就要接受此决断合乎逻辑地所带来地一切。
这会使人慎于行。逼人去认知自己的言行所带来的和意味的一切,使人自觉自知和理性。
算术命题作为分析命题的例子,就体现了一种逻辑在认知中的作用。当人持有一种信仰时,基于逻辑,世界中的行动就普遍地受到有所规定。或者还不是作为一种信仰,而只是作为一个原子命题的事态的判断,那么,如同扫雷游戏中,点开一个未知的点,确定下来,由此经常一系列的判断都已经确定下来了。
综合命题总是基于某些给予出来的材料,对它们作一种概念的统一。综合基于一种概念的能力。康德的知性范畴作为先验概念就是这样的概念的能力。
而分析命题,却是对于给予出来的概念的分析。从概念到概念的分析,并没有说出新的东西来。但是对于概念分析的逻辑体系缺乏认知者,它还是有意义的。只是这种意义有别于综合命题。在综合命题中,命题为真始终有赖于语言之外的东西,而在分析命题里,命题基于自身即为真。
而这里的区别,在于作为材料给予出来的东西,它们总是难以在语言上给出。语言的本质是基于定义的概念,对于经验的使用而言,它们是先天的。比如处于字典中的定义里,一个词在哪里都是以那样一种意义受到使用。这就是综合命题和分析命题的区别。它们作为命题总是语言上给予出来的东西,但是综合命题中的受到命名的东西,总是通过那个命名本身所难以表达出来的。在名称和事物的指谓里,是词项逻辑的根本的或致命的缺陷。而对象或主词在传统的词项逻辑里,又处于逻各斯的中心,它是整个命题的基石。现在指出这个基石是空的,那么整个词项逻辑的体系就被抽掉了赖以屹立的基础。
现在,新的基础,就落于语境原则。
弗雷格的语境原则,落在句子的真是最先给予出来的东西,它先于对象作为名称指谓而被给予出来。在弗雷格,名称意谓的对象,只是作为一个逻辑的环节而受到谈论。但是,句子的真,是可以先于对象的给予出来就可以给予出来的。这个苹果是红的,我可以先于关于这个苹果的任何别的思想,就指出它是红的。这个苹果在这里当然可以是这个殊相或这个事物,但是,在此它仅仅只是某种必要的意识或知识而言的东西,比如就字面上的这个苹果,它是一个苹果,并且是这一个,并不基于这一个进一步指出关于它的逻辑上可能的所有思想,而是仅限于这一个苹果。
语言在必要程度的知识而言,既已说出的是其字面的东西,它是在逻辑中实现出来的最大的东西,而不是最少的东西。语言的界限,即意识的界限。语言所及的,即意识中的思想所及。我不能通过有限的语言说出思想中无限的东西。要表达一个无限的思想,而带入我们意识中的思想由于其始终基于确定的概念,总是确定的,因而总不是无限的。这样无限的思想是不可思的。在语言上,它也是不可表达的。所以我们要避免考虑无限的思想。对于无限的东西,我们只能保持一种不可知的自觉,或无知的自觉。通过划出这条不可跨越的界限,保持我们和它之间一种应当保持的关系。
这某物作为意向性,在概念直观的无限充盈中构成的一个观念物,并不是意识中现实地已经发生的,那只是逻辑上的可能性。而我们现在在讨论的是确定的带入意识中来的思想,谈论的是现实的东西而不是可能性。所以,名称所说出的,只是作为可能性的逻辑上最少的东西,比如一个实体范畴的概念,或者说它是第一实体,并没有进一步的东西通过名称被给予出来。虽然在潜能上,名称所指的事物,具有意识中无限的思想。但是这里讨论的不是潜能的思想,而是意识中现实的思想。
6.2322
两个表达式指谓的同一是不能断言的。
这里的 断言 指什么? 综合命题里那样的有所判断,而说出新的东西。5+3=8,在这个等式里,等号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一个分析命题,它没有说出新的东西,从而,这里的相等不算断言。
但是在代数式里,一个封闭的盒子里,拿出了3个苹果,打开后还有5个苹果,由此断言这个盒子里原来有8个苹果。这里的断言却是成立的。因为这里是从x=3+5,断言x=8。x在这里并非被给予出来的东西,所以这里的相等为真就不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伪命题。x反而是基于这个句子为真所进而指出其意谓的东西——8这个数。
维特根斯坦的断言,在于通过它说出新的东西。没有说出新的东西的句子,就是伪命题。?
那指出逻辑命题没有意义么。逻辑只有作为确定的有限的部分参与事实的思想才产生出有意义的东西来么?
这段话可以在最后加上一句废话:
从而它们指谓的同一也就不叫作断言了。
6.2323
两个表达式,如果它们的涵义相等,那么它们的意谓总是相等。如果它们的涵义不同,那么其意谓可能相等。
这里不包括单单的名称的情况。因为名称意谓的对象并非仅仅由语言中所给出的东西所给予出来。
这里的例子可以是比如,a比b高,和b比a矮。它们涵义相等,而意谓总是相等。这里谈到涵义是相等,而谈到意谓则是 总是相等。这是因为,句子的涵义基于句子已经给予出来了。所以这里的相等是一个确定的情况。而句子的意谓的真值,则要视乎ab之间的具体情况而定,就是说,它们还没有被给予出来。但是无论它们意谓真或意谓假,它们的意谓总是同一的。
阅读不是把书看作需要应付的任务,负担,而是把它看作启发思考的契机,一条深入荒野的小径,一个好的作者不修饰事实,而是介绍事实以及尽其能力理解事实。而对于其不能理解的,保持沉默而非否定事实的存在本身。这样,通过作品展示出来的是一个野性的,而又通过概念在理解上得到适当的规范的原生世界。它始终保有世界的真——在无知及未知之处,在现有知识的边界之外,保有一个真实世界。我们可以在一个概念体系的统一之先,就可以信任它们的真。
所以,阅读不在于快,而在于思考的多。只要想得多,慢反而使得一本书的一段段话成为思想的富矿。成为富于启发自身思考的引子。
6.361
赫兹:只有遵从规律的联系才是可以思考的。
6.41
世界的意义必定在世界之外。
这几乎就是说 理念先于事物,并且不在这一个世界之内。它存在于意识和观念的世界之中,相对于物质世界。
语言的意义在于语言之外的东西——形式。这样说还有不妥。因为在实体和形式的关系中,形式是实体的因素部分,或者胡塞尔的某物的意识的观念之于事物本身。实体和形式的关系就是某物的意识和某物的关系。
但是在质料和其构成的实体的形式之间,就是维特根斯坦这里说的,质料的意义在质料之外,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形式之于质料不从属于它,反而是统一它。
如果离开意识和世界的关系,谈论世界的意义,那么这里总是具有一种类似于语言的意义总在符号之外的情况。譬如一个作品,其意义在于表示一个生命现象,物理世界中的作品对于其表示的思想只是一个符号的东西。进而一个人的行动,也在于表达或诉求其理念,那么理念就是人的行动的意义。
6.42
命题不可能表达更高的东西。
艺术怎么理解?艺术不是命题。虽然语言和艺术之间在图示形式上是共同的。
命题表达更高的东西,或世界的意义在世界之外,是什么意思?
意义是相对于符号而言其要表达的东西。世界的意义,就是把世界看作一种受规定的,或有目的的。规定世界不是偶然如此,而是必然如此的东西,就是其意义的东西。
6.421
伦理是一种规定世界中的行动的东西。按照前面的理解,它就是在世界之外。就是说,伦理是一种观念,理念,或者说是一种精神现象。
而精神,理念,不属于物质空间的世界。
但是维特根斯坦把世界看作事态的集合。而事态有别于事物,任何一个事态自身之中已经难以避免地包含了人的思维活动的构造。其实在康德的实体和属性的关系范畴里,也已经包含了这层理解。康德没有把实体和属性分别作为两个范畴来看待。
不过,量和质范畴,是不是可以看作实体和属性范畴?
回到文本。
伦理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是超验的。
这几乎就是说理念非现象,是超验的。但是我们可以思考它。
维特根斯坦:伦理不可说。
超验的东西是不可说的?维在此的说,大致指关于对象的事态而言的命题。当我们谈论伦理时说到应当如何时,这种说,不属于命题。维在命题的意义上说 伦理 不可说。
6.43
世界的界限,指的是世界在整体上的形式。
而事实,是世界之质料。
善恶不能改变事实,只能改变世界的界限。
就是说,它改变的是类似怎么看待事物的形式方面,这里则是实践中对于事实的安排的原则。
死,也可以看作质料上的客观实在不变,但是有赖于主体的形式意识不再,一的机能不再,从而作为整体的世界被取消。
或者说,死即生的终止。而生即世界的存在,死即存在的终止。存在是一个行动,即意识本身,就是一。
6.432
意识不在质料中停留,所以质料之内容,其自身何以为一对于某个意识无关紧要。
一旦意识驻留于原先对象的质料,那么此时意识还是一。只是这时的对象一已经不再是原先的形式和质料之结合的对象了,而是那多自身作为一,又是对象了。此时又有新的质料,多又有多。在新的多和一,或质料和实体的关系里,前面这句话还是适用。
6.44
世界的怎样,即事实。事实是思维中经验到的思想,不神秘。
世界的存在,可以理解为事态的总体,而这个总体由于其无限,要谈论这个无限的总体,是神秘的。
这就是要指出无限的东西的界限。
在世界之内不能谈论世界的存在。处于多的无限之中,不能触及其界限,不然就不成其为无限了。
把世界转入关于某个对象的事实。那么关于世界的一切谈论,也适用于这个关于某个事物的事实的总体的谈论。
生命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是自由律的源头或根据,但是它从不违反必然律,而是超越必然律。这就是说,承认这个质料世界中的一切事实和规律性,承认其中的逻辑,包括基于其逻辑迩来的必然性。但是在可能性的探索和思考中,基于接受选择的结果而根据自由意志作出决断。这就是说,不以质料之利害苦乐为意,而把关注的一置于那整体上形式的可能性之自由选择之上。我们收获了形式的一,付出的,则是质料上主动的自觉地受规定,忍耐。忍耐质料上的受规定,操劳,自律,而成就我们的形式上的思想和决断。人生来是受苦的,只适用于这种质料上的受规定性而言。但是这里总是需要一个自由意志的存在为前提,不然就是单纯的受支配,而毫无人的存在可言。
悲剧是人之存在的壮美,它总是典型地表现了人之自由在现实中的一种边界,或限度。人可以如此诉求存在,虽然归于失败。但是失败并不危及或触动或有碍这种形式上的诉求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美好的东西只是形式的存在,在人的存在中,就是一种生命意志的自由的可能性的探索的冲动。
深刻即确凿
在日常 生命可以是无所谓的么
生命是自我的一切活动的统一所在。把生命视为并非必要,意味着行动并没有得到一种总体的统一,它们还没有存在起来,还不够一。
一切其余的统一都难以具有这话总总体性。让存在酣畅淋漓的,只有生命机能的使用。
语言游戏达成主体之间意愿的传达,这种意愿或者导致实践行动,或者自身就是一种行动_它把人之间的思想相互传达,并且语言的目的仅限于此思想的交换本身。
语言总是关乎主体的事件,而不是关乎世界的事态。无知不觉的大自然不存在语言现象。
关于逻辑
我们用一张白纸覆盖一个硬币,用一支铅笔来拓印。
无论我们笔划覆及的先后,最后达成的就是一个硬币的图形。思维的主观性就是这笔划的随意性,但是只要全部触及,最后得到的东西总是事先可以确定的。这可以事先确定的必然性,就是由逻辑所可以先天地决定下来的东西。基于逻辑对于思维的规定性,就体现于思维规律里,只要思维是针对某一对象展开的,那么得到的就是如此这般的客观思想。思想之于事态,就如同拓印之于硬币的图形,是先验的。可以基于逻辑,虽然我还没有意识到某个思想,但是这个思想作为逻辑上可能性,已经先天地存在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弗雷格说思想是客观的,即使我没有认识到它。
比如我打了某人,基于我的愤怒我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会造成他的疼痛,但是我打他所造成的他的疼痛是客观的。
不惧怕和回避时间。一切转瞬即逝,不为自己寻求一种虚假的存在和安全感,仿佛在得意的时间中我们就获得了永恒的期许。不是,填充此刻的,并不就填充下一刻。作为意识主体,存在在于总是处于现下的to be,或一起来之中,处于有意义的或意识到新的事实或可能性的思想之中。
艺术要现场。现场带给人的,和间接的传达,还是有所区别。
一场音乐会,一段演唱,现场带给人的,是基于亲身而带来的一个生命的展现。表演者对于观众的在场,是作为一个生命现象的对象的亲知,由此,基于这种亲知,它在作一个生命的表达,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真的事实。
在唱片中,其区别就如同阅读之于对面的聊天。对于表示生命或以生命现象的表达作为维的意义的艺术而言,这里就隔了一层。
类似于命题和信念报道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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