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儿(十八)
灰色的寄宿生活中唯一的亮色是我的朋友林希微,她是我的同桌,后来成为我人生中最好的朋友。
我们之所以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们的共同点——自卑。
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瞳色浅淡,白得惊人,嘴唇毫无血色,头发是棕黄的, 她独自一人坐在教室的角落,没有同桌,我便走向了她。
那天晚上吃完晚饭后我和她在花坛边闲聊,她说:“你是不是被我吓到了?你当时眼睛瞪得那样老大。”
我摇摇头,其实有点。
“我身体不好……”她声音很低,“从小就被当成特殊的人被百般呵护,这让我很讨厌他们,我想上寄宿学校,离他们远一些,他们说我怎么可能自己生活,可我相信,别人能做的事我一定也可以……”
“他们”是指林希微的父母,“身体不好”是指轻度白化病兼先天性心脏病,她家庭条件很好,但她却从小饱受别人异样的眼光,性格怪异得很。可我觉得她很正常,性格也好,看久了甚至觉得她很漂亮。
就这样我们一起吃一起睡一起玩,她本来就不合群,现在我们俩凑在一起,就更不合群了,仿佛这个乱糟糟的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其他所有人都与我们无关。
学校建在城外,四周荒无人烟,学校里也是一片一片荒地,课余时我们走在萋萋野草间,教学楼像一艘艘行驶在碧海里的白色轮船。
草丛里有一块大石头,我们经常在那里或坐或卧,有时聊天,有时看天,总是因听不到上课铃而迟到。
“我觉得我们有点像简·爱和海伦·彭斯。”林希微说。
“是有点……”我说。
“你也看过《简·爱》?”
我想到李默成家的西屋,我所有的书都是在那读的。自从见不到他以后我就再没有读过书了。
林希微拉起我的手说:“你是我见过的唯一读过《简·爱》的人,我喜欢你。”
她从不吝啬在我面前表达她的情感,这些话她说得纯真又自然。
“我也喜欢你。”我有些不好意思。从小到大我还没说过喜欢谁,即使是姥姥姥爷,我那么爱他们却从来不会用语言表达。
林希微是完全不一样的,我说完这句话内心竟涌现出异样的情感,仿佛她真的成为了这世上我最喜欢的人。自此以后,我们的关系更好了,她性格豪爽并且对我百般照顾,吃的用的全都分我一半,我无以为报,只有在她被嘲笑的时候卷起袖子狠狠地骂对方。
骂完我们就跑,但林希微并不很能跑,我拉着她,她却像沉在水里一样怎么也拖不动,她脸色更白了,捂着胸口,大喘着气,我说:“对不起啊,我跑得太猛了。”
“没关系……”她一面喘,一面笑,“太好玩了……”
我觉得我可以在体力上回报她,她却不买账,打热水时她一手拎一只水瓶,打饭时让我排队她回宿舍取饭盒,我说可以互换一下,毕竟我跑得快,她立时就不高兴了,说要是这样以后我们就不一起吃饭了。
林希微不光豪爽仗义还英武非凡。
学校是旱厕,卫生条件极差,夏天时蛆虫泛滥,圆滚滚的家伙在地上横行。我平生最害怕虫子,每次姥姥带我去地里捉虫,我晚上必做噩梦,姥姥家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可这种入诗入画浪漫至极的树上却会生一种极其可怕的橡皮虫,这种虫子在夏天会长到七八公分,手指头粗,滚圆结实,实乃噩梦中的噩梦。
如今这些体型虽小,却浊臭至极的虫类密布地面,蠕蠕前行。一旦不留神踩上去,可是奥斯卡级别的惊悚,脚底一阵酥麻,半边身子都凉了,汗毛竖起久久不能平息,每次如厕都是一场冒险。
“你再多住两个月就习惯啦。”林希微说。我总是紧跟在她身后,步她后尘,从不敢自己上厕所。
大概是因为有她在,我想我永远也习惯不了。
见我缩手缩脚的样子,林希微哈哈大笑,我不知道她在这样的环境中怎么笑的出来。
第一次在饭里吃出苍蝇时,我差点吐了,说什么也不吃了。
林希微说:“那就吃我这份吧。”
我说:“都是一个锅里出来的,我吃不下了。”
“吃不下会饿。”
那天晚上我饿得头晕眼花,晚自习也没上好,看来得饿着肚子睡觉了。正当我悔不当初时,林希微塞了一包干脆面给我。
“哪来的?”
“嘘,钻到被子里吃,别出声。”她轻声说。
我们住的是通铺,六个女孩挤挤地睡在一排。我住下铺,她在我正上方。
“你们说什么呢?”宿舍长说,熄灯后宿舍是不容许有任何声音的。
我把被单蒙在头上,轻轻撕开方便面。
“睡觉不许吃东西。”宿舍长又说。
我不敢再动,直到她们都睡着了才慢慢地吃起来。
后来我再吃到苍蝇时就吃林希微的那份,直到她的也吃出了苍蝇。后来我学会了像她那样淡定地把苍蝇夹出来接着吃。虽然如此,可她那气定神闲、毫不在意的样子我想我是永远也学不会的。
千千(十八)
等了很久我才等到刘秉南的答复。那天是正月初十,这些天来我度日如年,好几次我都想问他,却情知心急不得。
幸好是年下,葛姨家不时有亲朋来拜年,剩饭剩菜会留一口给我,我能勉强裹腹,雪上加霜的是,那些天风雪连绵,我没办法出去拣柴,屋里滴水成冰,我只能日日把小年揣在怀里给他温暖。
更加不幸的是,我病倒了。此时我已骨瘦如柴,小年一天天长大,我吃不饱饭却要喂他,只恨平时没往身上多堆积些脂肪,以供消耗,生平第一次我恨自己那么瘦。
从初五开始我就感冒了,幸好我备了感冒药,死扛了几天依然不见好转,从初九开始我发起了烧。外面风雪连天,屋里冷若冰窑,连一口热水都没有,我全身瑟缩成一团,体温越来越高,浑身的骨头仿佛都要烧化了。
此时我最担心的不是我自己,而是孩子。我依然死死地抱着他,高烧给了他温暖,他像只小猫一样蜷缩着,小脸由青紫变成了粉红。他饿了,就吧唧吧唧地吃奶,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吃饱,但我已没有一丝力气了。
我是一具腐尸,沦为了另一个新鲜生命的食物,我是一株就木的老树,是一泓干涸的湖水……可我不甘心,我的人生不能就这样潦草收场,这样凄惨落魄,这样邋遢难看,这样客死他乡……
那个小生命却对这一切毫无察觉,他吐着舌头,玩着唾沫,瞪着乌溜溜的眼睛看着这苍凉的人间。
我不甘心!
我猛地坐起来,头晕目眩,强撑着才没有倒下。窗外,葛姨又送走了一房亲戚。
我要找她,我要让她给我看病,我不能死!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刘秉南”三个字像划破黑夜的星光,我赶紧接了:“刘秉南,怎么样?”
“千千姐,主编的意思是可以签约,但是具体条件她没有说,说是拟了份合同,条款和意向价格都会在里面体现……”
比我想像的顺利太多了,我一阵欣喜——不管多少钱,我都会签。
“好的,太感谢你了。”
“你把你地址发我一下,我这就把合同寄给你。”
地址……我突然有些不安。
“是的,需要你的签字,你那……不方便吗?”
“没有没有,我现在住在一个亲戚家,一会我短信发你地址。”
“好的。”
为了能顺利收到合同,我把地址写得很详细,收件人写了葛姨的名字,我怕村里管送信的不认识我而弄丢了,葛姨不识字,芹芹又不在家,她收了信肯定会给我看。等我把短信编辑好,成功发送了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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