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在看《巴巴拉少校》,“我一无所能,但我会明辨是非”,明辨是非并不容易,这点上,我同意作者的观点。其实,现在像斯泰芬这样一心活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人毕竟是少数,我们会受到外界知识的影响,认知能力多多少少会有点提高,对于“明辨是非”这一词语是否可信,我觉得有些疑惑,我们很难做到以下两种极端:完全活在自身世界里;对一切都洞若观火,做出公正的评判。我们往往是处在一个大环境中,在一定的知识基础上,加上自身的感性因素和伦理体系给予事物评判,这样的判断要复杂的多,也未必能带来好的结果,之前有位老师教了我半个学期的课,因为她上课时曾说过几句过分的话,比如萧红与鲁迅的关系,班里的很多同学就给她判了死刑,认为这样的人不应该作老师,甚至有的家长还去找了班主任……我承认这位老师有些话的确是和事实有偏差,这是事实,但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然而我们以偏概全,以我们自身的水平和界限去划分他人的界限,这对于他人而言又有什么公平可言?更可悲的是,在社会中我们并不是一无所知,也不是活在自身的理想国中,而是在一个信息不断被更新的社会中,我们的许多评判已经打破了传统伦理的界限,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的困难也小了很多, 在辨别是非时也会有偏执,歪曲,明辨这个词本就存在绝对性,即便是思想多源参差多态,也未必能一一明辨,我们能做的知识辨别,而不是明辨,一件事的双方出发点不同,无论如何辨别,总会有一方的利益有所损害,只要角度不同,结论就会不同。“明辨是非”这一词的可信度就让人怀疑,更不早说它能接近真理了。(以上只是个人的胡思乱想+瞎扯,也许例子举的不当,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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